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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12期

银监会要求确保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
 
据悉,针对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民贷款难等问题,银监会相关负责人4月11日表示,今年,银监会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确保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现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发挥信贷资金对“三农”发展的推动效应。
  专家认为,自2009年以来银行业已连续四年实现涉农信贷投放增量高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但贷款难、贷款贵依然是困扰我国“三农”发展的一大难题。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农民抵押难和贷款难现象日益凸显,加快农村金融改革进程、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刻不容缓。
银监会表示,今年,银监会将督促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上推进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全面提升服务便利度、增强服务可得性和提高服务契合度,更好地解决“三农”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同时,鼓励探索扩大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借款人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引导和推动涉农银行业机构扩大贷款抵质押物范围,涵盖林权等符合条件的各类资产;开展银保合作,将涉农保险作为借款人授信因素等信贷政策,为农民提供更低门槛的信贷服务,缓解农村贷款难、融资难问题。
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被一些农民称为“草根银行”。银监会表示,将稳步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机构布局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近年来,银监会进一步完善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相关市场准入政策,严格执行‘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挂钩’政策。”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村镇银行应始终坚持面向“三农”的市场定位,坚持“支农支小”的经营原则。
 
国土部细化2013年重点工作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明确2013年部重点工作布局安排及公文、会议、新闻信息、检查、培训、调研计划等,将全年工作细分为9个方面、45大项、148小项、549条具体措施,并将各项工作的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明确到各责任单位。
  其中,2013年国土资源部重点工作主要包括9个方面内容:
  一是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统筹国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形成生态文明建设新平台。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国土综合开发整治。
  三是优化城乡土地利用格局,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建设。
  四是实现地质找矿重大进展,进一步提升资源保障能力。明确重点、加快突破,加强基础、公益先行,整装勘查、加快投放,加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优化服务、扩大开放。
  五是加强权益保护,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积极推进和谐矿区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六是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加强法制建设,加强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进一步提升土地督察工作效用。
  七是提升国土资源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服务和支撑国土资源事业持续发展。建强建实科技创新支撑体系,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推进国土资源卫星应用工作,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及奖励,提升国土资源科普能力,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八是深化改革创新,为国土资源管理注入活力与动力。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探索差别化用地政策,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和使用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部省合作。
  九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保障和服务水平。抓党建,转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切实提高机关运转效率;落实资金预算,加强财务资产管理,强化财务监管,为国土资源事业提供服务和保障;总结定点扶贫经验,加大对乌蒙山片区、赣南苏区等地的扶贫力度。
 
住建部就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发布通知
 
住建部4月9日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适当上调收入线标准,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今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
    住建部表示,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国务院决定,本届政府任期内改造各类棚户区(危旧房)1000万套以上。各地要加快改善棚户区(危旧房)居民的住房条件。到“十二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
    保障房选址较偏,交通不便利一直是社会反映的问题。住建部要求,要合理规划选址,尽可能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地段及住房供需矛盾突出、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的区块。自2014年起,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同时,各地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政策,使困难群众能够获得住房保障、最困难群众优先获得住房保障。适当上调收入线标准,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201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明确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程序和轮候规则。并健全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做好年度建设计划、开竣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分配退出等各环节信息的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住建部强调严肃住房保障工作纪律,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住房不困难的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督促检查、专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要督促市县制定措施限时整改。
 
政策要闻
 
▲工信部拟积极推动完善市场机制和减少政府干预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3月31日在“第二届岭南论坛”上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度的产能过剩有利于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然而现阶段,中国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已超出正常的市场竞争范围,如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表现尤为明显。
  他强调,某些领域的价格机制不完善,扭曲了投资行为,并使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滞后,以集中审批、管控竞争行业发展的方式已难以抑制产能过剩。这种情况下,正常和非正常的产能过剩叠加在一起,在经济出现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下,就被放大成为目前严重的矛盾。
  “化解矛盾当务之急是严格市场的准入,推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联动。”苗圩认为,严控产能的无序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现有的产能,可推动企业的发展,提高产业的集中度,但是从长远来看,要解决这一问题,还要尽快改变依靠行政审批的管理方式,转向更积极推动完善市场机制和减少政府的干预。
苗圩还呼吁,应推动工业的绿色低碳发展,“中国的制造业总量已经跟美国差不多,能耗总量却高达美国的2.5倍。”他认为,高效利用资源,重点要从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四个方面来推进。
 
▲财政部将小金库治理纳入会计监督检查重点
 
  财政部4月9日下发通知,组织各地财政厅(局)开展201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此次检查工作,将重点对交通建设行业、教育行业、公用事业、能源、保障性住房等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要求,各地财政厅(局)要结合会计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将厉行勤俭节约、控制三公经费等作为检查重点。同时,要将“小金库”治理纳入会计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着力推进 “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此外,今年检查工作还将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重点对交通建设行业、教育行业、公用事业、能源、保障性住房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薪酬分配,并重点关注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
 
▲民政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有规模、有特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中国民政部近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旨在用三到五年时间,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体系。
  据介绍,本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优化政策环境,加大培育扶持。即民政部将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创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或落实购买服务、税收减免、票据使用、人事保障等配套政策,完善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多方位支持。积极推动直接登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有规模、有特色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政部还将引导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支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展公益项目。结合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动政府向民办非企业单位购买公益服务。加快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中心、行业自律组织、城乡社区等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资金、场地、人才、技术、项目、信息等服务。
 
▲深交所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善意行使控制权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日前在第9期主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指出,上市公司作为公众公司,与一般企业有重大区别,比一般企业承担着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一是要珍惜来之不易的上市地位,尽快适应角色变化,认真履行各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善意行使控制权;二是要对资本市场的各项法律法规怀有敬畏之心,学法知法守法,杜绝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要对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怀有感恩之心,摆正自身位置,绝对不能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其他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此次培训结合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的信息披露不规范、违规买卖股票、内幕交易等重大典型案例,就公司治理与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及股票交易行为规范等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
 
  ▲中国商行在备案后可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9日发布公告称,中国商业银行可按照经营需要自行决定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但应提前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且新台币兑换业务的买卖价由商业银行自行确定。此举意在规范商业银行等机构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便利两岸经贸交流与人员往来的货币兑换服务。
  公告称,商业银行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应提前向所在地外汇局备案。所在地外汇局确认收到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商业银行可以开始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
  公告并称,商业银行办理新台币兑换业务可以公开挂牌,但仅限于标明新台币的中文名称及货币代码,中文名称为“新台币”,货币代码为“TWD”。
台湾银行董事长刘灯城3月称,台银上海分行4月2日起提供台币清算服务,并将开办台币业务。且未来台银上海分行将与13家中资银行和九家台资银行大陆分行签署为台币清算参加行.
 
  ▲公司债细分指数将于5月3日发布
 
据悉,为多方位反映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沪深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分析工具和业绩评价基准,中证指数有限公司4月7日称,其将于2013年5月3日正式发布上证及中证公司债细分指数。
  上证公司债细分指数目前包括7条指数,即分信用级别3条,分剩余期限4条,分别是上证公司债AAA、上证公司债AA+、上证公司债AA、上证公司债1-3年、上证公司债3-5年、上证公司债5-7年、上证公司债7-10年。中证公司债细分指数类同。
根据已公布的指数方案,(上证)公司债AAA、(上证)公司债5-7年及(上证)公司债7-10年指数的基日为2008年12月31日,其余指数基日均为2009年12月31日,基点均为100。2013年4月,沪深市场公司债AAA、公司债AA+及公司债AA指数的样本数分别为116、98、134,发行规模分别为3089亿、1272亿、1032亿元;分期限指数来看,公司债3-5年的样本数和规模占比均在50%左右。沪市方面,高信用等级的公司债券占据主导,AAA级公司债券数量占比44%,规模占比达到66%;期限分布特点则与全市场类似。截止到2013年4月2日,上证公司债AAA\AA+\AA收盘点位分别为120.12\123.01\124.43,呈现出级别越低,指数表现越好的特点;上证公司债1-3\3-5\5-7\7-10收盘点位分别为118.45\129.17\121.71\119.97,结合基日及分年度表现来看,各指数各有特点。今年以来,涨幅最大的为上证公司债AA指数,涨幅2.48%,其次是AA+指数和3-5指数,分别为2.19%、2.17%。全市场公司债细分指数也具有类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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