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 >> 企业高层参考 第16期

企业高层参考 第16期

两部委发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4月25日联合公布《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中国将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推进物联网技术的示范应用,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的信息化服务体系,构建质量安全、绿色生态、供给充足的中国特色现代食品工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规划》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食品工业发展的主要目标:继续保持行业平稳较快增长,到2015年,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12万亿元,年均增长15%。《规划》还在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提高食品质量抽检合格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大支持食品科技研发力度、提高关键设备自主化率、优化产业结构、提高食品工业副产品综合利用率、实现节能减排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
  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规划》提出了一系列主要任务,包括提高重点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加强检(监)测能力建设,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落实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企业组织结构,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中型企业为支撑、小(微)型企业为基础的共同发展新格局;培育新兴食品产业,淘汰落后产能。
  《规划》强调,食品工业承担着为中国13亿人提供安全放心、营养健康食品的重任。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保障民生的基础产业,食品工业带动了农业、流通服务业及相关制造业发展,对“扩内需、增就业、促增收、保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民政部拟要求基金会加大信息披露力度

据悉,由民政部起草的《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4月24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对基金会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规定》,基金会的信息公布工作,应当符合《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的要求。基金会通过义演、义赛、义卖、义展等活动进行募捐时,应当在开展募捐前向社会公布捐赠人权利义务、资金详细使用计划、成本预算;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计划有调整的,应当及时向公众公布调整后的计划。
  《规定》明确,基金会因开展募捐以及为突发事件接收的公益捐赠,应当在取得捐赠收入后定期在自身网站和其他公开媒体上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成本等,在捐赠收入中列支了日常运作费用的,还应当公布列支的情况。项目运行周期大于3个月的,每3个月公示1次;所有项目应当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公示。
  《规定》指出,捐赠人有权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除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外,还应当置备于本基金会,接受捐赠人的查询。
  同时,基金会制定的内部制度应当置备于本基金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和捐赠人的查询;公募基金会制定的内部制度,应当在本组织网站、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公开媒体和其他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媒体上予以公开。
  “《规定》明确了公益捐赠的使用成本列支问题,体现了基金会自律与社会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登记管理机关、捐赠人和社会公众都可以对照基金会的内部制度、捐赠协议或募捐公告检查基金会的支出是否合理。”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会管理处处长马昕说。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我国基金会已有2500个,与2005年相比,6年间基金会的数量翻了一番多,平均年增长率达20%。

政策要闻

  ▲我国商业领域实施首个品牌评价国标

中国商业联合会会长张志刚4月21日介绍,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起草,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国家标准(GB/T27925-2011)已于去年底正式发布,目前已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商业领域首个品牌评价国家标准。
  《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商业企业品牌评价,此部分对企业品牌进行了完整、权威、系统的解释,使各行业深入了解企业品牌的内在意义与价值。二是企业文化建设,从精神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物质文化建设三大部分阐述企业文化建设的内在与外延。
  据了解,海尔集团、厦门航空、美的日用家电集团、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联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爱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成为首批通过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的单位,国家认监委为这些企业颁发了“售后服务认证”星级证书。
  此外,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起草,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颁布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也已于去年底发布。
商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商贸流通领域共有标准800项,其中行业标准591项、国家标准209项。以“零售与批发”“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为主体,覆盖流通领域主要行业的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

▲公司债和再融资办法已启动修改

  据投行人士4月23日透露,在2012年第一次保荐代表人培训班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司债发行试点办法和再融资办法已经启动修改,将强化市场化改革方向,淡化行政管制。
  2007年8月,中国证监会正式颁布实施《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这一新品种启航。2011年,中国证监会推出公司债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将债券融资审核与股权融资审核分离,优化债券审核机制与流程,审核周期明显缩短。
  随着监管审批的逐步放宽及市场需求的高涨,今年第一季度国内信用债发行呈现爆发式增长,其中券商承销的企业债及公司债规模分别增长超过一倍。但总体来看,公司债规模依然偏小。业内人士称,目前我国直接融资比例较低,而公司类债券融资又是直接融资中的短板。
  证监会相关人士在培训班上还就公司债券审核问题做了介绍:“年均可分配利润”指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累计公司债券余额”指公开发行的债券余额,含企业债券,但不包括短融与中期票据。“最近一期”指有公告的最后一期,而“最近一期末未分配利润”为负不影响发行条件,但最近三年必须盈利且能够支付一年利息。

▲外汇局出台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24日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该试点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化市场准入管理,扩大特许业务经营范围,提高备付金调剂的灵活性,进一步降低特许机构经营成本,提高资金收益。二是鼓励特许业务经营机构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效应。同时将特许机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按在单一地区内经营和全国范围内经营分别提高至500万元和3000万元。三是强调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了特许机构柜面业务和备付金管理,建立相关数据、凭证留存备查制度。强化对特许机构资金运行的定期监测制度和经营活动的定期核查制度,督促其合规经营。
外汇局自2009年11月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国税总局称个税费用扣除将考虑家庭负担差异

  国家税务总局4月24日表示,现行个税费用扣除标准无法解决具体家庭支出差异性问题,我国正为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模式创造条件。
  税务总局表示,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分项征税办法,这种模式没有直接设计教育、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专项扣除。但在实际上,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减除标准的确定是以社会平均消费支出为依据,包括了家庭生活支出、教育、医疗、赡养老人、扶养子女等项目的平均数额。当然,这个平均数额无法解决具体家庭支出的差异性问题。今后我国个税制度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税总还表示,现行税收政策对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给予了一定的优惠,但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在1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不具可行性。

▲两部门明确保险公司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保险公司计提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根据通知,保险公司经营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的,按不超过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25%的比例计提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补贴险种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关于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的相关规定确定,且各级财政部门补贴比例之和不低于保费60%的种植业险种。
  两部门强调,保险公司应当按专款专用原则建立健全巨灾风险准备金管理使用制度。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执行。

▲人社部将建立安全稳定养老金投资运营机制

  人社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副司长张浩日前在出席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年会时表示,在未来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相关部门将增强对养老金资产特性的认识,建立安全稳定的投资运营机制。在确保基金安全前提下,研究制订基本保险结余基金、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保值办法。同时,切实控制基金投资运营风险。
  张浩称,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面临诸多问题。包括城乡分割统筹层次低,不同群体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较大;人口老龄化突出,基金可持续性堪忧等。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多层次体系建立步伐还不是很快,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他透露,企业年金的政策性框架已基本搭建完成,相关部门已制定完成22个政策性文件,年金制度已逐步规范,近期将发布一个合同指引以及统计报告,对建立集合计划、行业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
  截至2011年底,已经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有4.5万家,比2010年增长21.3%;参加年金计划人数达到1577万人,比2010年增长18%,积累基金3570亿元,比上年增长27.1%。不过,张浩表示,企业年金基金数额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结余资金不到20%。

  ▲工信部就岩棉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工信部4月23日就《岩棉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的企业一年内不得准入。
  近年来,岩棉价格持续上涨,在巨大的市场空间面前,行业出现了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现象。其中,一些企业的防护措施做得不到位,导致了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
  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工信部曾在3月正式发布了《岩棉行业准入条件》,确定了生产线建设条件、布局、规模与工艺装备、产品质量、能源消耗、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等多项指标。
  在此基础上,工信部起草了《岩棉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工信部将动态管理公告名单。
  如果已公告生产线和所属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和污染环境事故,而且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可能被工信部撤销公告资格。
  征求意见稿提出,被撤销公告的生产线和所属企业,经整改合格满一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请。

▲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进调研期

消息人士4月24日介绍,目前住建部正在各地就公积金条例的修改进行全面调研,公积金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
  住建部曾于4月9日邀请数名房地产领域的专家就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启动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前期工作。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条例》于1999年4月颁布,2002年进行第一次修订,经过十年的发展,现有制度的效率、公平等问题已引起了政府高层的重视。二次修订后的条例,有望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修改方向是让公积金能更便利地用于包括租房、装修在内的住房消费,改善缴纳者的住房条件。
  同时,尽管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尚未明确,但大量公积金闲置的情况有望得到改变。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有望进一步放开。
  不过,上述人士透露,目前针对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还是由各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住建部暂时不会出台统一文件予以制度化。
 
国资改革

国资委将继续加快推进所属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4月23日指出,下一步国企改革将努力在一些领域取得新的突破,将继续加快推进所属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注重通过资本市场和重点项目的实施,吸引和带动其他所有制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时将加大力度解决一批严重影响制约企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在政策性关闭破产和债转股有关遗留问题、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方面,力争有所突破。  
  对于下一步国有企业如何推动转型升级,王勇表示,一方面将加强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将推动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业务板块的重组,强化企业节能减排。  
  王勇指出,未来将进一步推动央地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发展合力;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提高配置国际资源能力;鼓励央企建立科技人才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开展股权、期权、分红权等激励试点工作。  
  针对下一步国有资产监管,王勇透露,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加强立法工作,目前《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4 下一页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