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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22期

两部门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

  财政部、国家海洋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的通知》,决定以发展海洋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抓手,支持部分地方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并通过专项资金对相关工作予以支持。  
  这份对山东、青岛、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深圳八省市下发的通知明确,示范地方应当根据国家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本地特色优势,选择本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对发展现状、资源分布和优势力量等进行梳理,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的方向,做好顶层设计和规划。  
  通知要求,示范省份要搭建创新平台,建立由省(市)领导挂帅、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重点是做好顶层设计和科学规划,促进目前分散在相关中央部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渠道以及各相关地方单位的资金、资源、人才等要素向优先发展领域和技术集中。  
  在创新支持方式上,通知指出,示范省份要结合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特点,分别运用补助、贴息、风险投资、担保费用补贴等多种有效方式,尤其是要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灵活优势,加强与所在地金融机构的衔接,引导金融机构参与,创新金融产品,引导社会资金更多投向海洋经济。  
  对于国家补助资金的支持方式,通知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目标考核、滚动支持、包干使用的方式,方案批复后,预拨部分启动资金,以后年度财政部将会同国家海洋局根据示范省份所提并经批准同意的预期目标对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一揽子考核,并视考核结果,分年下达补助资金。

商务部发布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规划

商务部6月4日发布《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预计,“十二五”期间,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年均增长10%。到“十二五”末,规模达到25万亿美元。
  根据该《规划》,“十二五”期间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将努力实现如下目标:
  产品结构继续优化。机电产品出口的质量和档次进一步提升。大力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发展,一般贸易出口中高新技术产品占比进一步提高。进口中的投资品、消费品和中间品的比例结构趋于合理,高新技术产品在机电产品进口中的比重逐步提高。
  市场进一步多元化。推动市场结构从以传统市场为主向多元化市场转变。巩固欧美日传统市场,大力开拓新兴市场,努力将对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的出口占比提高到40%,增量占比提高到65%以上。
  企业组织结构明显优化。推动企业从车间型向营销型转变。支持汽车、机床、工程机械等25个带动性强、产业集聚明显行业的100家排头兵企业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培育和认定200个重点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和2000家基地企业,培育若干个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跨国机电企业集团。
  进口对贸易平衡和结构调整的作用显著提高。通过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进一步扩大,推动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创新能力。扩大自最不发达国家和主要贸易顺差来源国进口,继续改善贸易平衡状况。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推动加工贸易企业向产业链高端延伸,向中西部地区有序转移,中西部加工贸易占比从4%提高到10%。引导加工贸易向海关特殊监管区集中,海关特殊监管区内加工贸易占比从18%提高到30%。

中央财政15亿奖励保障房建设

  财政部6月5日下发通知称,中央财政将对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15亿元奖励。
  财政部表示,对于15亿奖励资金的分配,东部地区为4亿元,中部地区6.1亿元,西部地区4.9亿元。资金要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业务经费不足,也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等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无关的开支。
  “十二五”规划要求,在2011年至2015年内,完成3600万套保障房的建设,去年保障房开工任务为1000万套,今年新开工的数量为700万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已开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28万套,基本建成150万套,完成投资2470亿元。
  地方债房产税先投保障房
  据悉,去年我国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房在今年会继续施工,今年新开工700万套的任务,多位专家表示,保障房资金的需求量较大。
  财政部年初下发通知要求,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确保不留资金缺口。其中表示,今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地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收入中安排资金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本。
国家发改委2月底也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大保障房资金筹措力度。各级政府部门积极协调落实政府财政性资金、企业债券、金融机构贷款等方面资金,创新融资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用,通过直接和间接融资多渠道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任务的完成。

银监会吁警惕钢铁商过度贷款

  中国银监会日前警告内地银行,钢材贸易商不当借款十分猖獗,各银行必须提高警惕。分析认为,在中国政府考虑推出新的刺激措施以支持正在减速的经济之际,这一动态凸显中国面临的金融风险。
  银监会称,一些中国钢材贸易公司从银行借入过多资金,随后用这些资金在楼市和股市投机,因此银行在向这些企业放贷时必须进一步提高警惕。据悉,该份指令发布于四月二十六日,但从未公开发表。指令亦提醒称,如果中国官方放松对金融业的监管,批准新一轮投资项目,风险可能突然爆发。
  银监会表示,钢铁贸易商向银行借款原为用于钢铁相关的业务,有时使用同一抵押品向不同的金融机构获得多笔贷款。但由于钢铁需求不足,他们便将借来的资金用于高风险投资。银监会称,这导致钢铁市场过度融资,随着风险浮现,这可能使银行遭遇大量坏帐,严重损害金融安全。
  即使不存在不当借款,但银监会仍认为,钢铁行业的信用风险也在上升。因此,银行务必精确评估出口下滑、国内房产和汽车需求疲软对钢材需求以及钢铁贸易企业经营的冲击。目前,中国钢铁制造商产出约占全球产出的半数,由于需求疲弱,中国钢铁商今年第一季亏损约10亿元人民币。

国土部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国土部6月7日发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再次明确了闲置土地的定义,并规定对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闲置土地,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闲置土地不仅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1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国有建设用地,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对于非政府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闲置土地,《办法》规定,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发改委拟出台天然气价格指导意见

  据报道,继去年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在广东、广西试点之后,今年这一改革有望继续扩大。权威人士日前披露,国家发改委近期正就《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各地小范围征求意见,并组织相关企业及专家进行座谈讨论。与两广的试点相比,新一轮的改革拟从上游扩展至全产业链,而且将在综合考虑成本加利润和市场净回值等定价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上下游联动的天然气定价机制,并在全国推行。
  去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宣布在广东和广西开展天然气价格试点,将以成本加利润的定价方式改为市场净回值的定价方式,由各省统一制定门站价格,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这一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自主协商确定实际交易价格。
  “两广的试点改革方案只是确定了省门站价格的定价机制,但从省门站价格到消费者还要经过省网公司、市网公司、城市配气公司等好几个环节,这些环节的定价机制并未确定。而且现在上游实行可变动价格,而下游价格的变动却要经过较长周期的听证审核,上下游的价格传导无法顺畅进行。”参与意见征求的一位权威人士表示,为了理顺天然气价格,在《关于天然气价格形成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发改委拟确定一个覆盖全产业链的天然气定价机制,类似于成品油定价机制,设定价格调整的幅度窗口、时间窗口等各项条件,只要条件满足就可以调价。
  据了解,在向各省物价部门和个别燃气企业就这一机制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因为利益诉求不同,各方争议很大。以定价方式而言,成本加利润是顺推,也就是从上游向下游进行顺价调整,这样对上游没有价格约束。而市场净回值法是倒推,即根据可替代能源价格的综合价格来确定天然气的终端价格,在此基础上倒扣管道运输费后回推确定天然气各环节价格,这对下游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定价机制确定的过程就是各方相互博弈的过程,都在为自己争取利益。燃气公司不想上游提的太频繁,所谓调价就是涨价,上游涨价由发改委来确定,但下游还要走很多复杂的程序。而上游又不希望下游价格卡得太死,特别是在进口气价涨量增以及成本上涨的情况下,利润空间越来越小。”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相关人士解释称。
  他同时指出,由于价格承受能力高,市场净回值法在东南沿海地区试点是有效的,所以下一步将向上海等长三角地区推广,但这种方法在全国来说是不太适用。所以为了能在全国推行,且平衡各方的利益,“综合、稳定”将是未来天然气价格改革的主流路径,也就是说,将在综合考虑成本加利润和市场净回值等定价方式的基础上,形成相对稳定的天然气定价机制。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周大地也认为,形成一个比较合理的、能够相对灵活调整机制的天然气定价机制还是有必要的,天然气价格的形成肯定要从单个气田、点对点的定价机制逐渐过渡到有比较完善的多气源、管网系统的定价机制。但天然气成本很难真正核算清楚,只能在首先制定合理价格水平的情况下,逐步完善定价机制。
“平衡各方利益并不容易,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分步骤进行。净回值倒推法以及峰谷价浮动、上下游联动等方案都可能只是一个过渡机制。”上述权威人士称。

我国将大力发展水利多种经营

水利部部长陈雷6月4日在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指出,今后我国将利用水利系统的水土资源、技术力量等优势开展多种经营,努力发展实体经济,促进水利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水管单位经费不足、提高行业自身实力。
  陈雷指出,2011年中央先后出台一号文件、召开最高规格水利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支持水利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价格、宣传等一系列重大政策举措,为水利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有利的外部环境。同时也要看到,我国国内外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世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艰巨性进一步凸显,国内经济运行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对广大水利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加快改革转型升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陈雷表示,水利企业要科学谋划水利企业发展战略,着力增强水利企业核心竞争力,建立健全水利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大力发展水利多种经营,积极履行水利企业社会责任。
  在发展水利多种经营方面,要利用水资源优势发展供水产业,扩大供水规模,优化供水结构,增强供水企业实力;利用水能资源优势发展小水电,完善供电网络结构,更新改造输配电设备,降低供电损耗,搞好增效扩容,提高水电企业经济效益;利用山水资源优势建设水利风景区,积极发展旅游经济;利用水域优势合理发展水产养殖,在不影响水域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积极引进名特优新品种,延伸渔业产品链,提高水产养殖的整体效益;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发展特色农业、林果业和加工业,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利用专业技术优势,着力开展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积极涉足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打造一批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经济实力的水利多种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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