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 >> 企业高层参考 第05期

企业高层参考 第05期

证监会拟放开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设立限制
 
证监会2月2日公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允许证券公司自主决定新设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
  规定取消了原有对券商新设网点的数量和区域限制,明确凡是符合设点要求的证券公司,均可按照业务类型、发展规划和管理能力,自行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数量、区域。
  在放开券商分支机构新设的同时,规定也强化了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的要求,提出最近两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最近一年被采取重大监管措施,因与分支机构相关的活动涉嫌重大违法违规正受到有关机关立案调查的证券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另外,规定还要求证券公司对分支机构实施集中统一管理,证券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以及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应当确保符合相关业务集中运营、集中操作的规定,将分支机构业务纳入信息隔离墙制度管控范围。
  规定还明确了证券公司申请设立、收购、撤销分支机构等的实施流程和申请材料清单。分支机构所在地证监局将负责对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实施日常监管。
 
证监会明确取消配套融资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据报道,在证监会审核期间,配套募集资金方案调整是否构成上市公司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对此,中国证监会2月5日表示“不构成”,但如果上市公司新增配套融资,则将被视为新重组方案,应履行相关程序。
  证监会称,目前的制度要求是配套融资总额不超过重组方案的25%,因此调减和取消配套融资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融资。
  那么,新增配套融资是否构成上市公司原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呢?“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在讨论重组方案是否需要配套融资时,论证较为充分,正常情况下,不会有遗漏配套融资的情形。”证监会称。但如果真的出现新增配套融资,那么同原重组方案相比,股份数量的增加将造成每股收益等指标的变动,这与前次重组股东大会表决时的数据已不一样,且定价基准日也不同。
  “因此,如有新增配套融资,应视为新重组方案,应重新确立定价基准日,并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证监会强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通过后,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对重大资产重组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证监会审核期间,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交易价格等作出变更,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在董事会表决通过后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报送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同时作出公告。
  2011年8月,证监会发布《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允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同步操作。因为这样做有利于减少并购重组审核环节,有利于提高并购重组的市场效率。
 
券商参与区域性市场须向协会备案
 
  据报道,作为此前发布实施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配套文件,《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范》(下称《业务规范》)2月7日正式发布实施,证券公司投资入股区域性市场,或在区域性市场提供推荐公司挂牌、股权或私募债券转让、定向股权融资、私募债券融资、投资咨询、登记结算及其他有关服务,将受此规范约束。
  按照《业务规范》,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场实施自律管理。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场须按《业务规范》要求将相关材料报协会备案。对尚未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并通过验收的区域性市场,证券公司不得参与,协会亦不受理这些地区的备案。
  《业务规范》明确,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市场,应合理确定参与的数量和地域,制定开展区域性市场业务方案,建立健全的业务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应守法合规,遵守区域性市场相关管理规定和业务制度,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并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除推荐非上市公司股权在区域性市场挂牌、为挂牌公司提供定向股权融资服务,以及提供登记、托管、结算服务外,证券公司还可以推荐自己承销的私募债券在区域性市场进行转让,并可接受本公司客户委托,为客户买卖挂牌股权和私募债券提供服务。
  同时,《业务规范》要求证券公司建立与区域性市场相适应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通过证券公司代理参与区域性市场交易的合格投资者,须通过证券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测评将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开户年限、证券投资知识和经验、财务状况和需求等因素,并须符合区域性市场相关规定。
  在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方面,《业务规范》明确,开展该业务的券商应建立健全区域性市场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识别、评价和管理;建立相应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风险报告和预警制度,制定针对不同业务、产品的风险应急处理预案。
  按照规定,证券公司还需建立健全区域性市场业务的合规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隔离制度,防范开展区域性市场业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内幕交易,管理利益冲突。
《业务规范》共七章二十八条,除上述内容外,还对券商参与区域性市场的参与程序、需向协会报备的材料、开展相关业务服务的具体要求作出了细化的规定。
 
保监会详解险资运用监管理念
 
  据报道,保监会分管保险资金运用的副主席陈文辉日前在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通报暨培训会议上提出了他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理念,“真正把风险责任和投资权交给市场主体”,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总体原则,通过偿付能力、资产负债匹配约束和内控及风险责任人制度切实强化监管。
  陈文辉自2012年10月开始分管保险资金运用监管,这次会议是他第一次对全行业系统的提出自己的整体监管思路。
  陈文辉在会上表示,要“真正把风险责任和投资权交给市场主体”。
  “监管机构不是市场主体,监管机构的核心工作,是政策制定、风险监测、监督检查和市场约束机制建设,核心目标是着力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投保人利益。”陈文辉说,“保险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应当切实做好投资研究、决策、交易、风险识别与应对工作,必须承担风险责任。监管和市场主体双方一定要厘定责任边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才能充分发挥市场主体配置资产和资源的基础作用。”
  陈文辉强调,未来要转变监管工作的重点。“过去一段时间,监管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开放投资渠道和制定投资政策等方面。现在,渠道不足问题基本得以解决,能开放的品种和市场基本开放了,我们要把主要力量集中到完善监管、规范发展上来,要切实改进监管方式,减少行政审批,完善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增强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发展。推动保险机构投资者建立行业自律组织。”陈文辉说。
  陈文辉同时表示,将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总体原则,进一步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提到未来的强化落实监管的手段,陈文辉指出,主要是通过强化资产认可标准约束,切实把偿付能力监管落到实处。强化资产负债匹配约束。设立保监会层面的资产负债匹配监管委员会,推动行业牢固树立资产负债管理理念。完善内控标准,制定风险责任人制度。要把政策开放和强化内控、确定风险责任人有机结合起来。
  此外,今年保监会将加大检查力度,强化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重点监测与防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针对利益输送与道德风险、不正当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展开现场检查。依法查处违规问题,严肃处理相关机构和当事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督促保险机构提高合规意识。
 
保监会加强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
 
中国保监会2月4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建设。
  《通知》梳理了现有的保险机构投资能力,借鉴国际经验,以渠道为基础,将投资管理能力明确为股票投资能力等7类,增强投资能力建设和监管体系的系统性和规范性;要求保险机构开展有关投资业务,按规定备案能力,对上述业务实施一定意义上的牌照化管理。
  《通知》对投资能力建设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优化和调整。一是允许保险集团整合内部资源,构建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统一专业平台;二是顺应有关机构整体划转投资业务的需要,建立了相适应的投资能力主体转换衔接机制;三是简化股权和不动产投资能力的现场评估程序,提高评估工作质量;四是对购置自用性不动产或投资保险类企业股权,不作能力备案要求。
  《通知》进一步厘清了市场和监管职责。规定保险机构开展投资能力建设,应当建立风险责任人或持牌人制度,将投资能力建设的风险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风险责任人的类别、数量、资质及专业能力等要素,要求其每年接受相关培训学习;中国保监会将加强保险机构投资能力的持续监管,监督保险机构投资管理能力的合规性,对不符合规定的可以暂停或取消已经备案的能力资格。
  《通知》遵循“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总体原则,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强化风险监管,有助于推动行业提升保险资产管理能力,提高运作效率,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险资债权投资计划发行改为注册制
 
  保监会2月1日正式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将资管公司债权投资计划发行门槛由备案制调整为注册制。
  根据上述《通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应当按照监管规定,向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注册机构报送注册材料,依规注册。过渡期间,注册机构临时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
  保监会表示,债权投资计划注册后,有关当事人仍按中国保监会现行规定,办理债权投资计划登记、发行和交易,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中国保监会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检查方式,对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进行监管。
  同时要求,注册机构按照监管规定和经备案的注册规则,对注册材料的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程序性、标准化形式审核。注册材料符合规定的,注册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注册程序,出具产品注册通知书。
  此外,通知还强调,保监会对交易结构复杂、投资规模较大的债权投资计划,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独立风险评估,督促发行人充分评估、揭示和披露债权投资计划投资风险。
  一位资产管理公司人士认为,债权投资计划的门槛在不断降低,由一开始的审批制转为备案制,再到注册制。一方面会有更多资金进入债权投资领域,一方面发行效率会大大提高 ,会更加灵活,成本上也会减少。
1月24日,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3年监管工作会议上表示,“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及不动产债权计划等产品发行制度的市场化改革”。
 
财政部将抓紧研究营改增全国试点方案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2月6日在《中国财政》杂志2013年第2期撰文阐述了2013年财政工作目标和重点。他指出,2013年,财政部将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抓紧研究全国试点的方案;同时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他没有在文中提到房产税试点政策的安排。
  谢旭人表示,2013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
  谈到2013年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谢旭人表示,要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落实好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完善稳定出口政策,降低能源、资源、原材料等产品的进口关税,对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关税。
  谢旭人指出,今年财政工作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具体而言,就是要完善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财苑)施力度,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规模。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改善居民消费环境。积极发挥政府投资的带动作用,保持合理的中央基建投资规模。落实好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财税优惠政策。
  谢旭人同时表示,今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增加相关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地方各级财政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施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成本。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支持方式,引导银行贷款、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对于地方融资平台问题,谢旭人强调,要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一些地方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或担保承诺行为。完善统计报告制度,尽快建立债权债务人对账机制。抓紧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逐步形成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此外,谢旭人还表示,2013年将首次向全国人大报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同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4 下一页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