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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32期

管创业板

消息人士8月15日表示,证监会拟单设上市公司二部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公众公司部副主任赵立新有望执掌该部门。
  时值经济周期低谷,创业板中小企业受影响较大,业绩变脸现象多发。目前已经公布中报及预告的创业板公司,有近四成业绩下滑或亏损,六成多业绩增长。
  对于创业板公司上市后如何监管,赵立新此前曾撰文谈到促进创业板退市制度建设、股权激励制度建设等,并于去年11月在深交所主办的《证券市场导报创业板发展两周年专刊》上撰文,提出监管部门要为创业板公司监管做的七方面工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其特性,赵立新认为,在创业板公司快速扩张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下述四方面问题:一是合理利用资本市场提供的机会和各种工具;二是公司规模快速扩张与管理能力是否匹配;三是新进入公司的资产、子公司是否能够整合;四是如何打造和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
  赵立新在文章中表示,监管部门将从七个方面入手,探索创新符合创业板发展需求的各项制度安排,即继续研究和完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探索差异化公司治理制度安排、探索符合创业板公司特点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促进股权激励制度创新、研究建立符合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稳步推进退市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证监会8月起优先安排西部企业IPO审核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从今年8月起,在首次公开发行审核中,证监会对符合条件的西部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同时,在申报企业具备条件的前提下,均衡安排沪、深两市企业审核进度。
  这位负责人表示,上述举措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沪、深两市的经济服务功能。
  8月10日,证监会最新公布的IPO在审企业名单,已经将申报企业按拟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分开,其中,上交所申报企业为129家,深交所申报企业为629家(含创业板申报企业305家)。同时,对西部12省区市及比照执行的地区首发在审企业,以“*”特殊标注。

▲最高检要求严查铁路运输及物资采购领域职务犯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13日对铁路检察机关正式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之后,首次对全国铁路运输检察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把维护铁路正常管理秩序、保护国家建设资金安全作为重要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表示,以铁检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完成为标志,铁检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要求各地做好后续工作,抓好移交协议的落实。他说,省级检察院作为责任主体,要加强督促协调,抓紧完成铁检干警身份过渡、工资套改、经费保障、“两房”用地落实等工作。
  最高检还要求各级铁检机关积极查办和预防相关职务犯罪,为铁路营造廉洁的发展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指出,严肃查处铁路运输领域、车皮车票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供应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和铁路企业重组改制、生产力布局调整及多种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职务犯罪案件。
  铁检机关还被要求依法及时介入铁路运输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责任事故,查办相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

▲2012年智能制造装备专项名单发布

  财政部8月13日公示2012年智能制造装备项目拟支持单位名单,多家上市公司相关领域项目将获国家资金支持。
  据介绍,项目主要用于推进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及示范应用,以及支持核心智能测控装置的研发与创新。发改委此前表示,希望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在推进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和推广应用方面的引导作用,特别是充分调动民营资本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以带动产业发展。
  此次智能制造装备专项共有64个项目入围,其中相关的上市公司项目达到9个,包括潍柴动力的WP5/7系列发动机柔性自动化装配生产线、软控股份和赛轮股份的轮胎行业工业机器人产业化、宝信软件的基于开放式标准总线大型自控系统、海立股份的空调压缩机柔性自动化装配生产线、三一重工的自动导引车AGV系统工程机械产品加工应用、海大集团的面向包装物流领域搬运机器人、天地科技的高端液压支架智能焊接加工车间,以及振华重工的海上钻井平台装备制造智能化焊接车间等。
据了解,名单公示通过后,国家将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适当研发补助资金,国家补助资金原则上50%补贴用户,50%补贴制造商。

▲我国实施首个库存积压商品行业标准

中国旧货业协会全国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8月15日介绍,我国首个库存积压商品流通行业标准 《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通则》(SB/T 10698-2012)已由商务部公告发布,并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标准主要起草人、全国库存折扣商品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毛德鼠介绍,随着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渠道基本形成,交易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发展中存在相关问题日益凸显。如以处理库存为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问题、虚假折扣误导消费问题、库存积压商品的鉴定评估问题、国有库存资产流失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网上库存商品交易安全问题等。由于缺乏专门针对库存积压商品流通的标准,盘活库存积压商品的相关工作缺少规范行为的依据和指导。因此,制定并出台此领域的标准显得尤为必要。
据了解,《库存积压商品流通技术规范通则》首次明确了库存积压商品的概念;并从生活资料、生产资料、特殊领域三个角度给出库存积压商品的分类;对于普遍关注的库存积压商品质量问题,标准从外观、功能、安全、环保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标准提出了库存积压商品的鉴定评估要求,列举了主要鉴定方法,并给出具体的评估依据;标准还对库存积压商品交易行为提出了相关规范要求。

▲8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8月16日介绍,我国对矿用橡套软电缆、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等8种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这8种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包括矿用橡套软电缆、金融及贸易结算电子设备、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设备与部件、卫星电视广播接收机、调谐器、黑白电视接收机及其他单色的电视接收机、汽车内饰件中的“座椅护面”、汽车内饰件产品中所有小于基本样品尺寸(356MM×100MM)的产品。
  两部门要求,指定认证机构不再实施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注销已出具的上述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上述产品获证企业应将已购买未使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退回标志发放管理机构。
  根据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凡列入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安监总局修订《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消息人士8月16日表示,为配合《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落实,推动安全生产装备制造业发展,国家安监总局正组织修订2008年出台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酝酿对现有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行业门类进行扩容。修订后的《目录》有望年底前出台。
  新修订的《目录》将在原来的8大行业50种设备基础上,新增电力、水利、水运、建筑施工、工贸5行业超过200种设备。相关企业选用《目录》中新增门类的安全设备,将享受“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优惠政策。
  根据《规划》,安全产业拟被纳入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政策支持范围。业内预计,到2015年安全生产产业化市场规模可达万亿元。除上述税收扶持政策外,有关部门还准备从每年的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上百亿元扶持资金,要求地方政府在年度财政公共预算内安排不低于5%的资金用于扶持安全生产装备产业发展。

▲我国将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工贸企业特别是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于8月中旬至12月,在全国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据介绍,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在抛光等作业中产生的铝、镁粉尘,触及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极易发生爆炸,造成群死群伤。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中有不少生产条件差、工艺落后,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甚至没有相关证照、违法违规生产,由此导致铝镁粉尘爆炸事故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问题,安委办决定对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集中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治理范围是从事铝、镁材加工过程中,采用压铸、抛光、打磨工艺,产生铝镁粉尘,容易发生铝镁粉尘爆炸事故的有关企业、单位和场所。
  安委办要求,要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依法取缔淘汰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一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单位,改造提升一批安全生产管理落后的企业,有效防范和遏制铝镁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卫生部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校验工作

  8月13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报了个别地方存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不严格,校验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校验工作。
  《通知》强调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职能,要求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医疗机构的级别、类别、诊疗科目等均认真核定,如有不能达到相关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定期督导检查。
  《通知》发布后,不乏医生通过微博表示质疑,认为现有的行政审批并未起到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作用,各地违法行医的“黑诊所”仍层出不穷,而真正希望自由行医开设诊所的医生,却遭遇各种政策屏障。
  “政策矛盾在于”,广东珠海某民营医院医生许伟明认为,“卫生部把部门垄断的结果当垄断的理由。”

国资改革

石家庄国资委出台履职企业总会计师管理新举措
 
  近悉,为进一步加强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根据国家和省国资委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市国资委制定了《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总会计师工作职责管理暂行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暂行办法》明确了所出资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职位,配备符合条件的总会计师依法履行工作职责。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暂行办法》要求,企业应当赋予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等有效履行职责的相应工作权限。
  《暂行办法》规定,市国资委负责对所出资企业总会计师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对所出资子企业总会计师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所出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向市国资委述职,述职报告应当围绕企业当年重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资产质量、经营风险、内控机制等全面报告本人的履职情况,对本人在其中发挥的监督制衡作用进行自我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
《暂行办法》还规定,企业总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于企业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出现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行为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存在严重缺陷的,应当依法追究企业总会计师的工作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劳动用工

安监总局将深化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据报道,为改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决定于8月中旬至12月中旬,进一步深化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矿山及制品、金矿开采等四个领域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据介绍,2010年以来,安全监管总局先后组织开展了石英砂加工等四个领域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各地区治理工作进展很不平衡。一些地区治理工作流于形式,效果不明显,对职业病危害严重、整治无望的企业未依法提请政府进行关闭;一些企业治理工作不扎实,职业病危害还比较严重。
  安全监管总局指出,要进一步抓好石英砂加工等四个领域关键环节的整治。各地区要督促这四个领域的所有企业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同时,所有企业必须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此外,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各地要在深化治理整顿的同时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内四类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地要依法取缔一批非法生产建设项目,停产整顿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整改一批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职业病危害隐患,集中关闭一批整改无望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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