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 >> 企业高层参考 第14期

企业高层参考 第14期

政策要闻

▲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建立

近日,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成立暨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由部际协调机制召集人、央行行长周小川主持,作为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了会议。
  据悉,此次会议就促进监管协调,建立公司信用类债券数据信息的共享机制等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同时,三部委还就进一步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强调,要紧紧抓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以扩大直接融资、促进融资结构和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满足各类企业的融资需求为主导任务,在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共同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保监会要求财险公司须遏制违规经营

  保监会日前召集部分市场份额较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就规范市场秩序、保持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等相关问题进行座谈。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财产保险公司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对违规经营和非理性竞争加以遏制,保险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责任追究。
  据透露,根据调研及监测分析发现,自去年下半年尤其是今年以来,部分市场份额居前位的大公司无视监管法规,带头采取违法违规手段冲规模、抢业务,默许、纵容甚至鼓励支持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经营,加剧了财产保险市场违法违规、非理性竞争等问题。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切实采取果断措施对违法违规和非理性竞争进行遏制,自觉维护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大环境,在制定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时要突出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保证行业重大改革顺利进行。

▲保监会启动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建设

  保监会4月8日发布《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在三至五年内,形成与国际接轨并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阶段的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根据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的保险公司,指不足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到150%之间的保险公司,指充足I类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的保险公司,指充足II类公司。然而近年来,国际经济金融形势持续动荡,国内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发生了巨变,对防范风险和加强监管的要求越来越高,第一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在某些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管需要,必须建立一套新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
《规划》提出,将用三至五年时间建成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按照规划,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采用国际通行的资本充足要求、风险管理要求和信息披露要求“三支柱”的整体框架。

  ▲2012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启动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财政部门做好2012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
  财政部表示,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是财政部门研究财税改革方案、制定财税政策的基础,是加强税政分析和财源建设、提高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有效措施。
  通知明确,2012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的调查单位范围为:2011年度全国范围内在登记管理部门正式注册登记的实行查账征收的法人企业或法人单位。具体包括:所有法人企业、有纳税义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和基金会等。
此外,2012年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的调查内容为:每个样本企业2011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附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中有关指标以及相关会计资料。

  ▲财政部要求做好成品油价改财政补贴发放工作

  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做好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重点宣传补贴政策的延续性,明确补贴标准随油价的上调而提高,让补贴对象了解国家补贴政策并对油价变化有正确的心理预期。
  同时,要按照《财政部关于预拨2011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的通知》要求,做好出租车、农村客运等行业预拨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财政部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运价调整、燃油附加等相关配套工作。中央财政将尽快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2011年度补贴清算收尾工作。同时,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2012年度补贴资金的预拨力度。

  ▲我国成立国家级稀土行业协会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4月8日在京举行。该协会是以有色金属协会、中铝公司、中国五矿、中国有色等13家单位为发起人,联合全国142家企业发起设立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在成立大会上表示,组建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工作。今后,要充分发挥协会服务、自律和维权职能,进一步推动稀土行业健康发展。
  苏波表示,中国将继续整顿稀土行业秩序,继续开展稀土行业环境治理,加强环保核查,对稀土资源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性开采政策;加快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严格执行指令性计划;进一步加强法规建设;推动稀土行业调整升级。
  据了解,成立大会结束后,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章程》等。中国工程院院士干勇出任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第一任会长,马荣璋出任第一任秘书长。
  据介绍,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将积极为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管理工作提供支撑和服务;开展行业自律、企业维权等工作,积极协调科研单位、生产企业、下游用户间关系,规范行业秩序;积极开展交流、咨询、培训等服务,促进企业间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按照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促进国际交流,妥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和纠纷,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促进中国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五”海洋能发展思路敲定

国家海洋局科技司负责人4月11日透露,海洋能“十二五”发展规划力争今年上半年出台,将海洋能将确定为国家战略能源开发,并给予其多项优惠政策支持。  
海洋能是蕴藏在海洋中的可再生能源,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海流及潮流能、海洋温差能和海洋盐度差能。  
该负责人透露,海洋能“十二五”发展规划思路,已经明确要制定优惠措施(包括财税激励政策等),加大投资支持,包括保证国家持续投资支持。并培育天津、山东、浙江、广东等海洋能装备龙头制造企业,力求形成装备基地。  
材料显示,我国拥有有近200个海湾、河口具有开发潮汐能的条件,海洋能发展空间巨大。据统计,我国潮汐能总储量达1.9亿千瓦,其中可开发量达385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870亿千瓦时。  

▲我国将采取五项措施推进现代种业发展

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4月10日在农业部召开的《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发布一周年座谈会上指出,我国种业发展进入前所未有的机遇期,今后我国将通过推动政策措施出台和落实、推进种业科研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扶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和加大种子市场监管力度等五项措施,推进现代种业发展。
  余欣荣表示,总体看,推进种业发展的“大气候”初步形成,但还要看到,发展现代种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进一步深化对种业科研体制改革的认识,相关政策要配套到位;创新资源要继续向企业转移,切实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种子基地要加快建设,确保供种数量和质量安全;种子市场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要维护好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余欣荣强调,要加大对科研单位基础研究、企业商业化育种、种子基地建设、种子管理体系的投入,推动制种保险、种子储备等政策落实。推进科研单位与商业化育种、与所办种子企业“两分离”,以此推动科研单位加强基础性研究、企业加强商业化研发“两加强”,搭建合作平台,促进科研单位与企业、基础性研究与商业化研发“两合作”。推进企业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尽快开辟品种审定“绿色通道”,加快企业领军人才的引进和优秀企业家的培养。抓紧研究制定甘肃杂交玉米制种、四川杂交水稻制种、海南南繁育制种三大种子基地建设规划,加快提升种子生产设施化水平。继续组织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专项行动,加强种子信息调度和市场监测,搞好供种余缺调剂,保证生产供种安全。

国资改革

国资委发布央企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发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
  《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需要向国资委报送申请核准非主业投资的请示,对非主业投资项目的有关决策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尽职调查等相关文件,项目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防范报告及其他必要材料。国资委将主要从非主业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对企业发展战略和主业发展的影响程度、企业投资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等方面予以审核。
  《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内容还包括:通过定义境外投资的概念,明确了境外投资监管办法适用的范围;明确了国资委、中央企业对境外投资监管的职责;提出了境外投资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要求中央企业建立健全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计划报送制度;明确了主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非主业境外投资项目审核的程序和内容;对提高境外投资决策质量和加强境外投资风险防范提出了要求。
  《办法》还特别提出,国资委将指导中央企业之间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避免恶性竞争。
  国资委表示,目前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仍处在初级阶段,境外投资为企业战略服务的意识不强,投资项目前期研究不够深入,投资风险控制能力和利用全球资本市场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制定和发布《办法》,就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管,确保境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并与2011年发布的《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构成了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制度体系。

国资委要求央企改制成干干净净上市公司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近日表示,国有大型企业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公众化、市场化,要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应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对于国企还存在的很多包袱,邵宁表示,国企改革要稳中求进,需慢慢消化,最后成为一个干干净净的上市公司。
  邵宁认为,国企改革所取得的成就,说明了今后继续深化改革的极端必要性。未来几年我国将继续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与此同时,推动具备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实现整体上市,不具备整体上市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则要加快股权多元化改革,对有必要保持国有独资的国有大型企业要加快公司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国有大型企业改革的总体方向是公众化、市场化,就是通过资本市场把现有的大型国企改造成为上市公司,使之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公众企业。”邵宁认为,这项改革能使大型国有企业实现市场化、多元化,使其完全按照市场的要求进行经营和运作。成为公众公司还会使这些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实现资本化,进而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如果国家需要钱,也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直接变现国有资产。
  目前,118家中央企业中,有43家实现了主营业务整体上市。虽然整个央企资产的60%以上在上市公司,但多数央企集团仍是国有独资。对此,邵宁表示,国企改革要“稳中求进”,要一步一步往前走,不可能一蹴而就。现在的国企还有很多包袱,做不到一步实现股权多元化。特别是其中的存续企业,需要慢慢地消化掉,具备上市条件的向股份公司里面注,不具备上市条件的进行改制分离,最后成为一个干干净净的上市公司。

国资委要求特别关注投资风险

国资委副秘书长杜渊泉近日在国资委管理局2012年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工作会议上表示,当前要特别关注投资风险,认真做好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合理控制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避免盲目扩张。  
他表示,就目前的经济形势而言,国际经济态势、国内房地产市场走势和基础设施投资增长,都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积累和引发的可能性增大。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他强调,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着力做好财务、税务和法律等经营风险的管控工作;要研究建立风险分析、监测、识别、预警和应对机制;要加强对企业改制、对外投资、产权转让的监管,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要加强对抵押、对外担保、诉讼等或有事项管理,防范或有风险,确保经营安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6 下一页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