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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29期

▲工信部审核第二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
  
权威人士8月5日披露,目前工信部正在对报送的第二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进行审核,预计11月底前完成,届时将有更多钢厂纳入考核“黑白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工信部将对部分企业采取现场检查等方式,审查力度继续加大,一旦企业进入“黑名单”,后期将会面临差别电价、银行信贷收紧、行政问责等。
“今年45家,占现有产能41.4%,包括宝钢、首钢、沙钢等钢业。我们计划明年还要组织一批企业进行审核,争取把80%现有产能纳入规范管理范畴。”上述人士说。
他进一步表示,对于符合规范(白名单)的企业,工信部将会同质检总局、环保部、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给予支持,特别是在跨地区跨所有制企业及区域内的兼并重组、企业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政策鼓励,以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对于不符合规范(黑名单)的企业,将采用差别电价、信贷收紧等经济手段,节能环保等法律约束,以及行政问责等措施,逐步压缩其生存空间,逼迫企业退出钢铁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工信部在4月2日公布首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的45家企业名单后,7月25日公布了包括钢铁在内的19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名单。据工信部人士透露,目前工信部与发改委正在共同研究制定“化解产能过剩矛盾总体方案”,力图通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压缩一批过剩产能;鼓励地方提高标准,落实产能等量减量置换制度,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国资改革
 
7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获批
 
  国家林业局8月8日披露,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8月5日正式批复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个省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中央财政已经下拨了第一批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12亿元。
  这次7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切实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国有林场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上来,充分发挥在生态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为了确保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顺利进行,《批复》明确要求,省级政府要科学合理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增强林场发展活力。要切实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的监管,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林木采伐管理,严禁超限额采伐林木和各种形式的滥砍滥伐。
 
杭州国资委公布出资企业主业
 
  据悉,为引导出资企业做强做大主业,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近日杭州国资委印发《关于公布出资企业主业的通知》。经确认的主业将作为杭州国资委对出资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重大投资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主业确定后相对固定,今后将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通知》要求各企业加强战略管理,进一步明确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战略措施,抓紧制定2013-2015年三年行动规划;紧紧围绕做强做大主业,明确主业发展目标,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活动,集中有限资源加快发展主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主辅分离力度,积极推进调整重组,优化资源配置。
 
竞争性领域国企进退由市场决定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1129.6亿元,同比增长7%,与去年同期同比下降11.6%形成鲜明反差,也明显好于去年全年同比下降5.8%的发展态势。
  尽管国有企业总体盈利状况有所改善,但仍有人认为,国有企业的盈利主要受益于政府各种财政补贴。一个重要的佐证是,在已经公布的2012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中,10家获得补贴最大的国企,其补贴金额之和几乎等于创业板中所有民营企业的盈利。
  有质疑者认为,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补贴,不仅有帮助国有上市公司粉饰业绩的嫌疑,更造成财政资源的配置浪费,也无益于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且国有企业依靠“吃政策偏饭”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竞争,反而搅乱市场秩序,挤占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应尽快从竞争性领域退出。
就此,《经济日报》8月6日刊发署名林火灿的文章指出,上述把国有企业盈利归于政府补贴的说法值得商榷。今年上半年,国有企业盈利状况明显改善,主要受益于成本的下降。1月至6月,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下降2.2%,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4%。
  国有企业经过多年来的市场化改革,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全能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站稳脚跟、发展壮大。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的增强,对提升国民经济的整体实力和控制力大有裨益。这说明,仅从所有制角度考虑国企是否应全面退出,既不全面公允也不符合实际。
  尽管不少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在产权市场化、股权多元化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有相当一部分国企尚未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与国际领先企业相比,在资产收益率、资金周转率、人均利润率等方面差距明显,企业抗风险能力不强、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竞争性领域国企目前的状态远未到达改革终点,体制机制还需进行更加深刻的改革。
  前一阶段的国有企业改革中,我国解决了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退出、建立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机制这两大难题,社会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设也已基本到位。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必须更加尊重市场的规律,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这意味着国有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该进一步改革调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体制,实现国有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最终结合。
  总的来看,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一个重要途径是要依托资本市场实行公众公司改革,推进股权多样化,使企业能够按照市场规则的要求运作发展。
  首先,要通过改革推动企业内部管理的进一步市场化、科学化,建立与现代企业运营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其次,要推动企业重组,既要实现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也要稳步推进企业之间联合重组,推动企业在重组中做大、做强、做优,加快推动优势资源向企业核心竞争力转变。
  再次,要把对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调整到符合市场竞争的方向上,进一步完善出资人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减少政府部门行政干预。特别是在用人制度方面,要建立有别于党政干部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实现用人体制机制的市场化。此外,还需要解决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问题。
  竞争性领域国企改革的终极目标,不是实现国有企业“一家独大”,而是着力构建与民营企业共赢发展的机制,并使竞争者变成合作者。因此,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既要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也要积极搭建公平竞争平台,不断加大股权多元化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参与这一领域的国企改革。
部分非竞争性领域国企的成功实践进一步证明,只要尊重市场规律,不断推进企业的现代制度建设,完善内外部监管考核体系,国有企业具有同样强劲的市场竞争力,能够与市场经济同步发展,相互融合。
 
劳动用工
 
国务院就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8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人社部公布了《劳务派遣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民意,规定如发生工伤,劳务派遣单位作为申请主体处理工伤认定等事宜,用工单位协助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意见稿规定,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以经营方式将招用的劳动者派至其他用人单位使用,由后者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上实施。
  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
  用工单位的辅助性岗位由用工单位根据所处行业和业务特点,提出拟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辅助性岗位列表,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共同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接受监督。
  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意见稿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报告称延迟退休年龄将恶化就业状况
 
据8月4日发布的《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报告2012》(下称《报告》)称,延迟退休年龄,目前条件并不具备。
  这份报告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人社部、武汉大学等部门和高校专家、学者共同完成。报告以“社会保障风险管理”为主题,分“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等部分。同时,该《报告》也涉及延迟退休年龄、计划生育政策等问题。
  报告主要负责人、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邓大松教授在发布会上介绍,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有呼声将中国职工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到65岁,但“以中国目前就业岗位的供给状况,延迟退休条件并不具备”。
  邓大松称,中国每年新增就业岗位徘徊在1000万个左右,其中,大约30%的岗位来自退休人员的更替。“每年大学毕业生就业需求差不多800万个左右,加上农民工、社会其他就业人群,就业岗位供给的缺口大”。
  2012年,教育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显示,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达699万人,比2012年增加19万,刷新了纪录。所以,今年也被人们称为“史上最难就业年”。而据麦可思研究院2013年2月初对近500家用人单位的统计,今年计划招聘岗位数同比平均降幅约为15%。
  据上海市教委统计,截至2013年5月10日,今年上海高校毕业生总体签约率为44.4%,比2012年同期下降2个百分点。
  广东省比较教育研究会会长冯增俊曾表示,目前中国的教育是从大众阶段进入普及阶段,当下比例还不是很高,“就业压力才刚刚开始”。
  首都经贸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吕学静表示,延迟退休年龄是一个普遍趋势,但“绝不能一下子就将退休年龄提高到65岁”。她说,“目前就需要开始研究筹划延迟退休年龄的方案。”她估计,如果按照两年或三年提高一岁来计算,至少需要10年—15年的时间来达到与发达国家相同的65岁的退休年龄。
  吕学静表示,延迟退休年龄,“不能一刀切”,可以按照人群来实行改革。比如说体力劳动者可以弹性地自由选择何时退休,而女性的退休年龄也要慢慢地与男性同步,白领、高级知识分子可以适当地延迟退休年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位专家也称,退休年龄延迟是大势所趋,但如果要实施,也需要做好一些相关的配套工作。在今年恐成为史上最难就业年的背景下,延迟退休年龄“并不是一夜之间的事”,而“最多每年也就增加一两个月,但对就业影响并不是太大。”
 
节能减排
 
环保部批准发布6项空气质量国家标准
 
据悉,为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环境保护部8月9日批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等6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标准自8月1日起实施。
这6项标准分别为:《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手工监测方法(重量法)技术规范》。
 
环保部拟修订有色金属排放标准
 
环保部8月5日披露,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环保部决定修改铝、铅、锌工业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在上述标准中增加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目前,上述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开始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
  早在2010年和2011年,我国先后发布了铝、铅、锌工业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并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而2013 年2 月环保部发布的《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明确要求对于石化、化工、有色等新建项目没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了特别排放限值后执行。因此,环保部启动了对上述6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
  征求意见稿显示,我国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等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企业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企业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在我国已发布的特别排放限值中主要是水和大气污染物的特别排放限值。
  此外,环保部还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对其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是继1983 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三次修订。
  据了解,工业锅炉集中在供热、冶金、造纸、建材、化工等行业,主要分布在工业和人口集中的城镇及周边等人口密集地区,由于工业锅炉的平均容量小,排放高度低,燃煤品质差、差异大、治理效率低,污染物排放强度高,对城市大气污染贡献率高达45-65%。严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对改善大气质量的作用也不言而喻。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强调,要严格控制燃煤锅炉新增量,加速淘汰燃煤小锅炉,降低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一般控制区向现行的地标排放限值看齐,重点控制区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向最严格的地方标准限值看齐;重点解决烟尘排放的问题,推广使用先进的布袋除尘和静电除尘技术,兼顾二氧化硫治理,采用高效的湿法脱硫技术,促进烟气脱硝技术试点和推广,将汞污染物控制逐步纳入排放管理。
  征求意见稿修订的主要内容还包括:增加燃煤工业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标准限值;增加了特别排放限值;增加了燃煤工业锅炉汞污染物排放限值;取消按功能区和锅炉容量执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规定等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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