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 >> 企业高层参考 第49期

企业高层参考 第49期

证监会放宽境外上市条件

证监会12月20日发布《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下称《指引》),放宽境外上市条件。
《指引》称,境内公司可自主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请。同时取消1999年发布的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5000万美元筹资额和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等硬性指标。
  新规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是为了分流在A股市场大量拥堵的待审企业。
  根据《指引》,证监会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可就涉及的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等事宜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受理通知后,可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初步申请;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核准文件后,可向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或交易所提交发行上市正式申请。
  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核准文件有效期为12个月。
中国证监会1999年7月14日发布的《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83号)同时废止。

证监会将检查拟上市企业财务

证监会副主席姚刚12月16日在“第一届凤凰财经峰会”上表示,证监会近期对申请上市企业开展财务报告专项检查,重点包括企业和中介机构的业绩造假、隐瞒重大信息,以及上市后不久业绩就出现大幅下滑且未进行风险提示等.
  在现有众多企业排队等待首次公开发行(IPO),而实际进程极为缓慢的情况下,姚刚称,将加快建立全国性场外市场规则指引,并择机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具体包括在股份转让环节引进做市商制度,新增协议转让成交确认方式等,提高市场流动性.
  姚刚称,证监会将采取措施推动投资者通过民事诉讼向公司追偿因公司虚假披露遭受的损失.
  "公司的业绩可以有好有坏,但是信息披露必须真实,...只有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投资者才能据此做出投资判断,证券市场才有发展的基础."姚刚表示.
  姚刚并称,要建立完善市场准入、股份转让等一系列的基础性制度,推动扩大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试点范围.通过设立全国性场外市场,逐步改变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只有上市一条路,千军万马走"独木桥"的局面.
  具体到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业务规则,姚刚透露,在挂牌环节对申请挂牌企业不设财务指标,简化行政许可程序;另外,制度设计特别重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对投资者设定比较高的门槛.
  此前上海证券报曾引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谢庚称,该转让系统预计于明年年初正式运行,各项制度正在完善之中.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监会直属机构,今年9月成立,实收资本30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融资、并购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

证监会对2012年财报编制审计提三项要求

  证监会12月17日发布公告,对上市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工作提出三项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上市公司在编制2012年度财务报表时,重点关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股权激励费用确认、会计估计变更、会计政策制定以及相关专业判断等领域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切实把握会计准则和相关监管要求,保证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二是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开展上市公司2012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切实贯彻风险导向理念,关注证监会发布的《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相关内容,加强独立性管理,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同时,关注重点风险领域,包括特殊交易形式和创新交易模式的销售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准备测试、函证、境外子公司审计和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等。
  三是要求上市公司切实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同时还强调了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接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方面的独立性要求,以及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应关注的重点环节。
  同日,证监会还公布了201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监管情况。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是证监会相关部门首次主动对媒体通报年报监管情况,自明年开始计划采取分阶段对外通报,以提高上市公司监管透明度。
  该负责人介绍,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按照“分段负责、分层监督”的思路进行,上市部首次直接参与年报审核和现场检查工作。其中,在年报审核方面,上市部审核占比为上市公司家数的2%,证监局按不低于辖区上市公司10%的比例进行审核,交易所原则上作全面审核,三方审核情况进行比对分析。

证监会禁止证券公司高管“搞副业”

  证监会12月19日发布了最新修改的《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证券公司高管“搞副业”的路径彻底封死。同时,证监会还规定,任何人员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两家证券公司独立董事。
  新发布的办法最大的变化就是证监会对证券公司高管的兼职行为和个人经营行为严加限制,办法提出:证券公司高管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最多可以在证券公司参股(控股子公司可不受限制)的两家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但不得在上述公司兼任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更不得在其他营利性机构兼职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
  从上述规定不难看出,证券公司高管及董事、监事除了在供职的证券公司任职并获取报酬之外,其从其他渠道获取收入的路径已基本被证监会封死。分析认为,证监会此举意在防止证券公司高管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利益输送,降低证券行业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此外,办法的另一个显著变化就是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独董任职也提出了限制,新规定要求“任何人员最多只可以在两家证券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证监会发布新修订创业板年报准则

  12月20日,证监会发布了2012年创业板年报准则,针对中小投资者的需求对创业板公司年报摘要进行了大幅简化,突出了创业板特色,提高了年报对投资者决策的有用性,同时降低公司披露成本,简化年报摘要在指定报纸刊载的要求,公司仅需在报纸登载提示性公告。
  新要求体现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对年报摘要进行大幅简化,着重披露投资者最关心的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方面的内容,只保留重要提示、公司基本情况(主要内容为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股东及股本结构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内容;提高年报全文披露要求,尤其是董事会报告部分的内容。
  创业板特色得以突出。《创业板年报准则》要求公司在披露核心竞争能力、风险因素、研发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等非财务信息时,尽量进行量化分析,讨论和分析要具体、有针对性,避免流于形式;要求公司在分析讨论核心优势、研发投入、风险因素时,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予以细化说明;要求公司完善利润分配披露内容,促进公司合理回报股东。
投资者决策有用性将提高。《创业板年报准则》要求信息披露不仅要反映过去的经营成果和资产状况,还要关注未来的变化,包含经营环境、公司战略以及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应使披露内容具有充分的相关性、关联性、重要性以及变化性,避免空洞的辞藻堆砌和无重点的流水式叙述。比如要求公司从驱动营业收入变化的关键因素、成本主要构成、重大在手订单、研发投入及进展等方面详细说明报告期公司经营的具体状况;鼓励公司披露管理层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使用的各种关键业绩指标等。

中国提高主权财富基金和央行QFII投资额度

  中国外管局12月14日发布公告称,主权财富基金、央行和货币当局等机构对中国股市和债市的投资额度上限可超过等值10亿美元;规定立即生效。此举旨在促进更多海外资金投入中国股市,增强流动性和投资者信心。
  而根据之前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单家QFII机构的累计获批额度最高为10亿美元。
  中国股市三年多来一直表现疲软,受股票供应过剩以及欧元区债务危机拖累。尽管中国经济在经历了两年的缓慢增长后前景改善,但面对巨大的股票投资损失,本地投资者投资股市的兴趣仍然不高。
  中国在2002年推出的QFII项目是海外投资者投资中国A股及债券市场的为数不多的渠道之一。已获得QFII资格的金融机构还必须向中国外汇监管部门申请投资额度。此后,中国大幅度扩大了QFII的投资额度,以吸引更多的全球投资者,特别是主权财富基金和退休基金等长期投资者。今年QFII的投资额度总规模从2007年的300亿美元提高到800亿美元。
根据外管局的资料,获得QFII投资额度的海外主权财富基金和央行等机构包括了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淡马锡控股(Temasek Holdings Pte. Ltd.)、挪威央行(Norges Bank)、卡塔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Qatar Holding LLC)和阿布扎比投资局(Abu Dhabi Investment Authority)。

明年起我国调整进出口关税

财政部12月17日发布通知称,2013年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在保持宏观经济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我国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关税调控作用,着力提高关税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抓改革、惠民生的方针,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着力扩大国内需求,推动对外贸易平稳增长和平衡发展。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2013年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的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并适当调整税率,主要是当棉花进口价格过低时,适用税率有所提高。对冻鸡等47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部分感光胶片进口关税的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为积极增加进口,满足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需求,2013年我国将对780多种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其中,新增和进一步降低税率的产品主要分为五大类,一是调味品、特殊配方婴幼儿奶粉、心脏起搏器、血管支架等促进消费和改善民生,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和医疗用品;二是汽车生产线机器人、宽幅喷墨打印机、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屏、电动汽车用逆变器模块、锂电子蓄电池、无级变速箱用钢带等促进装备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三是高岭土、云母片、钨铁、锑等能源资源性产品,以及船舶压载水处理设备用过滤器、动车组用胶囊等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环保产品;四是紫苜蓿、奶衬、自走式饲料搅拌投喂车等支农惠农产品;五是羽绒、亚麻短纤、全自动转杯纺纱机等支持纺织行业发展的产品。
  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2013年我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铁合金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适当延长化肥淡季税率适用时间并降低淡季出口关税税率,部分化肥产品出口关税的征收方式由从价计征改为从量计征。
  依据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2013年我国继续对原产于东盟各国、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秘鲁、哥斯达黎加、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的部分进口产品实施协定税率,部分税率水平进一步降低。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优惠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实施零关税。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部分产品实施零关税。继续对原产于老挝、苏丹、也门等4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产品实施特惠税率。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进步、加强进出口管理及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需要,2013年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调整,增列硒化氢、垃圾焚烧炉、生物杀虫剂、混凝土泵车等税目。调整后,我国2013年进出口税目总数由2012年的8194个增至8238个。

发改委发布《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

据悉,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特殊和稀缺煤类,发改委12月20日公布《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根据规定,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特殊和稀缺煤类矿区的资源开发由中方控股,《规定》自2013年1月9日起实施。
  特殊和稀缺煤类,是指具有某种煤质特征、特殊性能和重要经济价值,资源储量相对较少的煤炭种类,包括肥煤、焦煤、瘦煤和无烟煤等。
  《规定》要求,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坚持统一规划、有序开发、总量控制、高效利用的原则,禁止乱采滥挖和浪费行为。县级以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发改委表示,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类实行生产总量控制,并加强规划管理,优化开发布局。按照国家的总体要求,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资源储量、市场供需、利用方向等,安排本地区煤炭企业特殊和稀缺煤类的产量。
  特殊和稀缺煤类矿区的资源开发由中方控股。特殊和稀缺煤类优先采用露天开采。矿区均衡生产服务年限不得低于矿区规范规定的1.2 倍。特殊和稀缺煤类煤矿的设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煤矿设计规范规定的1.2 倍。
  根据《规定》要求,新建大中型特殊和稀缺煤类煤矿投产后10年内,原则上不得通过改扩建、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和生产能力核定等方式提高生产能力。生产企业不得超能力生产,不得使用落后工艺,不得采厚弃薄、采易弃难。
  国家鼓励开展极薄煤层、薄煤层、厚煤层等开采技术研究,鼓励生产企业采用无煤柱、充填等开采技术,提高资源回采率。特殊和稀缺煤类矿井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8%,中厚煤层不低于83%,厚煤层不低于78%。国家鼓励生产企业在安全、合理、经济的前提下,对特殊和稀缺煤类进行复采或者开采边角残煤和极薄煤层等。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4 下一页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