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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38期

▲水利部督促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

近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通知》(水规计〔201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重点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重要性。中央和地方不断加大对水利的投入,2011年中央水利投资达到1141亿元,2012年中央水利投资已超过1600亿元,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通知》强调,各地要着力解决影响水利项目建设进度的关键问题。在前期工作方面,对已下达投资计划但尚未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要逐项梳理;在计划下达方面,要重点解决分解下达投资计划不及时的问题;在配套资金落实方面,要积极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进一步争取财政资金支持,落实好土地出让收益中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确保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在建设管理方面,要落实好项目的建设条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的建设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项目法人责任,提高建设管理水平。

▲交通运输部严禁无证码头从事国际客运经营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9月21日在在全国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会议上说,中国将重点加强客运码头的保安工作,严禁未取得保安符合证书的码头从事国际客运经营,并进一步加大全国港口设施的保安投入,力争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各地全港保安计划的制订工作。
中国是联合国《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的缔约国,根据《公约》规定,签约国对外开放的港口和港口设施都必须符合国际海上反恐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否则不得靠泊外轮。

▲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发布

  文化部9月20日印发《文化部“十二五”文化科技发展规划》,提出未来我国将重点培育20家文化科技企业,认定20家左右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随着各项扶持政策的持续出台,文化产业有望迎来“黄金时代”。
  《规划》提出,“十二五”文化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完备,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科技竞争力显著增强,文化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文化行业标准化体系相对完善,文化科技基础环境条件得到改善,科技资源与文化资源的共享明显增强,文化与科技融合在深度和广度上取得实质性推进,有力支撑和引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规划》强调,建设认定一批带动性强的文化科技创新型领军企业,结合促进高技术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促进文化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综合优惠措施。重点研究制定文化艺术、动漫游戏、网络文化等重点行业技术和服务标准规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为了破解文化产业面临的融资难题,9月初,文化部还专门在北京举行深化部行合作座谈会,进一步推进文化与金融对接。会议称,今年财政部将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4 亿元。

▲新闻出版业将启动第二步改革

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9月23日在2012年出版传媒集团主要负责人座谈会上表示,“经过十年的改革,经营性出版单位基本完成了转企改制任务,但是内部经营管理机制还不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还没完全建立起来,活力没有完全激发出来。因此,我们要启动第二步改革。”即,在完成转企改制的基础上,以“三改一加强”为重点,继续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继续打造和培育一批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
  据柳斌杰介绍,截至目前,包括印刷、发行出版在内的经营性新闻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任务基本完成,新型市场主体地位初步确立,完成了第一阶段的改革任务。全国先后组建了120多家各类出版集团,并有49家企业在海内外上市。
  柳斌杰指出,下一步要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通过引入其他行业大型国有企业作为战略投资者、出版传媒集团之间联合重组、参股等方式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
  他特别强调,“要加大兼并重组力度”。加快整合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数字出版业务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等各种资源,实现多媒体、全产业链发展;加大对业务相近、资源相通的中央和地方出版企业兼并重组力度,实现跨地区发展;也可以结合主业兼并重组新闻出版领域以外的其他国有企业,实现跨行业发展。
此外,符合条件的出版传媒集团,要加快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步伐;鼓励已经上市的出版传媒企业,根据项目资金需求情况,通过增资扩股、定向增发、配股以及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通过各种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创意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渠道进行融资。

▲"十二五"我国将投72亿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农业部日前发布《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该规划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批复规划总投资72.02亿元。
  根据规划,“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新建1个部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中心、16个部级专业质检中心、329个地(市)级综合质检中心和960个县(场)级综合质检站,并且完善64个部、省级质检中心风险监测与信息预警功能,建设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预警平台,构建起面向所有大宗农产品和特色优势农产品,覆盖主要投入品、产地环境和产出品,部、省、市、县四级贯通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监测预警网络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
  据农业部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规划的实施是新时期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和消费安全的重要举措。农业部已经要求各地农业部门加强领导,科学谋划,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运行保障和管理,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国资改革

国资委要求央企加快转型升级对标世界一流

国务院国资委9月27日召开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座谈会,总结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启动实施情况,并提出“中国央企的法制工作要对标世界一流”的总体任务。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王勇在会议批示中指出,中央企业紧紧围绕“一五三”总体思路,适应加快转型升级和实施国际化经营的新要求,全面启动法制工作第三个三年目标,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法律顾问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为中央企业做强做优、科学发展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王勇指出,当前保增长保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合规经营、防控风险的要求更加突出,对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中央企业要对标世界一流,深入推进法制工作新三年目标,进一步强化“经营依法、决策问法”的理念,扎实开展法律管理提升活动,不断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更好地发挥法律顾问队伍的作用,为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央企业实现“十二五”改革发展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副书记黄淑和在讲话中指出,中央企业落实法制工作紧紧围绕新三年目标,按照“完善提高”的总体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推动力度,企业法制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数据显示,在新三年目标实施的第一年,117户中央企业全部完成启动工作,其中115户企业专门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94户企业成立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黄淑和强调,按照新三年目标的总体要求,今后一个时期,中央企业法制工作要全面对标世界一流,从更高站位、更广视野、更深层次上,加快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央企要适应复杂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更加重视筑牢企业合规经营的底线,央企要服务中央企业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更加重视发挥企业法制工作的价值作用。此外,央企还要围绕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的核心目标,更加重视提升中央企业法律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更加重视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
  据了解,不少央企已在法制工作中“小有成就”。中国铁建整理发布涉及187个国家(地区)的12000余部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的目录清单。中国石油两年来共清理规章制度12000多项,制订修改规章制度近6000项,废止规章制度近3000项。南方电网妥善处理10起重大历史遗留案件,避免和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3亿元。
  为此,黄淑和说,“央企应该落实总法律顾问履职能力建设的新要求,处理好‘有位’与有‘为’的关系。”

国资委要求央企大力解决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少等问题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9月27日召开的“中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上表示,中央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近些年不断增强,科技实力大幅提升。“十一五”以来中央企业科技投入年均增长24.6%,研发投入每年增长31.4%,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47家,占全国总数的47%。由此可见,中央企业在科技创新方面和知识产权工作方面占有重要的地位。中央企业在载人航天、载人深潜、4G标准等方面和领域已经接近或者到世界先进水平,取得了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与此同时,中央企业重视发展知识产权工作,努力促进科技优势向竞争优势转化。“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主要的专利指标每年平均增长35%以上,专利的申请数量、质量和实施力明显提高。截止到2011年底,中央企业累计拥有有效专利14万多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占总量的28.3%。许多中央企业在重大海外并购和海外合作中,更加关注知识产权的因素,注意签署知识产权协议。
  不过,黄淑和指出,尽管中央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还有明显不足。主要是通过科技创新驱动企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增强,不少产品仍处在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还不够多,国际知名品牌还比较少。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已实施的工作还不够深入,发展还不够平衡,通过知识产权将科技创新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还有待加强,知识产权已保护的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自我保护和维权的能力还不够强,被侵权的想象时有发生。他要求,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中央企业将下力气、下大本钱解决这些问题。 

国资委官员称鼓励央企增持和回购股票

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局长邓志雄在近日举办的北京辖区上市公司今年第四届董事监事培训班上表示,国资委始终将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规范作为监管重中之重,为此开展一系列具有成效的工作。他认为,目前央企上市公司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部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层级低、规模小、分布散、实力弱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观,破净增多、融资难、收购兼并活跃程度降低,部分央企控股上市公司面临退市压力。下一步,国资委将鼓励央企缩短产业链条、提高上市公司层级,以已有上市公司为平台实现资源集中、平台集中、优势集中,鼓励有条件的央企和上市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和回购股票,加大并购重组、孵化注资、有序退市力度,鼓励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强化分红回报意识,建立完善的市场化分红机制。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欧阳泽华在同一场合表示,为体现“放松管制,加强服务”的理念,促进并购重组工作,证监会正在研究逐步取消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目前超过2/3的并购重组交易无需审核,仅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程序即可。

上海规定境外国资及住房公积金纳入审计范围

据悉,《上海市审计条例》日前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上海市审计机关成立以来第一部地方性审计法规,包括了多条创制性规定。
  例如上海针对实际情况,通过立法将对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纳入审计事项范围,为审计机关加强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更好地服务于“走出去”战略提供法制保障。
  在明确审计内容方面,上海将住房公积金纳入审计事项范围,以适应全市住房公积金规模和使用范围不断扩大、管理要求日趋严格的需要,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将对财政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纳入审计事项范围。
  在明确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内容和延伸调查范围的基础上,条例规定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中应明确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审计机关的审计涉及工程价款的,以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关于工程价款及调整的约定作为审计的基础。
上海还在立法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结果作为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考核和行政问责的参考依据。同时,明确将绩效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审计机关向本级人民政府提交审计结果的法定事项之一,并明确绩效审计结果应当作为有关部门决策、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从法律层面保障绩效审计结果的利用,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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