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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34期

学者逐一批驳中国国企面临的指责
 
据悉,《国企》杂志9月10日刊发学者杨思远的文章指出,随着中国国企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在“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中,当前国企遇到了有史以来最为不良的国际舆论环境。各种批评和责难,一方面显示出国企的竞争对跨国公司构成的压力在增大,另一方面暴露了国际新自由主义势力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诱导中国国企改革方向的企图。这些不良舆情,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警惕,做出正确的应对。
  指责中国国企的政治背景有损于美国国家安全。美国国会下设的美中经济与安全审议委员会于2012年秋指责中国国企为两个对象服务:中共和私人股东,中共有最终发言权。国企老总的任命权掌握在中共而非企业董事会手中。西方决策者怀疑中国国企“走出去”是一匹“潜在的特洛伊木马”。
  其实,国有企业是世界各国都存在的一种企业制度。其性质取决于国家的性质。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企受国家制度制约理所当然。中国国企的作用不是单纯为股东服务,还要承担许多社会责任。国企掌握着大量全民财产,管理层由党组织任命始于国企诞生之日,在企业改制后那种直接任命制已经同现代公司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共产党代表全民利益,如果连全民财产都无权过问,经济大权岂不旁落?
  指责国企存在垄断。长期在华盛顿担任律师并曾在小布什政府中任美国财政部副部长的罗伯特·金米特说,在中国国企主导着能源、银行、交通、通信、电力和烟草等市场。政府应开放产生国有实体占主导地位的行业,这样一来那些行业就不会形成国内垄断。曾在华尔街日报工作的詹姆斯·麦健陆指责说,国有企业在中国电信业占据的份额达到96%、电力行业中占92%、汽车行业中占74%。单是中石油和中国移动两家企业在2009年的利润就超过了中国500家最大民营企业的利润总和。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竞争就有垄断。早在自由竞争时代每个企业就对所掌握的原料供应、技术、人才、销售渠道谋求垄断。当今美国的关键行业同样由几家寡头垄断。倡导竞争是为了全民福利,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本身的利益就是全民利益。退一步说,即使垄断不好,与其由少数寡头垄断不如由全民垄断。
  指责国有企业存在不公平竞争。华尔街日报2013年1月16日在一篇《中国国有企业在全球竞争中黯然失色》的文章中称,国企的性质使其所获得各种生产要素的成本被人为压低,这包括资本、电力和劳动力等。
  显然,这不是不公平竞争,而是中国国企的制度优势,任何一种企业都会利用自己的优势谋求竞争力的提升。美国企业制度演化史上曾吸收过日本丰田制,如今也可以学习中国国企制度,而不是一味指责不公平竞争。任何竞争都存在实力差距,实力差距与不公平竞争毫无共同之处。
  指责国企效率低下。华尔街日报2013年8月13日在一篇题为《复苏迹象难掩中国国企弊病》的文章中,引用数据说:中国上周五公布的强劲的工业增加值数据为经济反弹再添佐证,但好消息难以掩盖中国经济的重大包袱——国有企业所面临的问题。
  这种指责与前述指责国企因垄断和不公平竞争获得巨额利润自相矛盾。可见,中国国企盈利就是垄断,亏损就是包袱,杀猪杀驴都不行,完全看不到中国国企对中国经济增长所发挥的基础保障、结构调整、基本面支撑和维护稳定增长的主导作用。
  最严厉的指责莫过于把国企作为中国国家资本主义的基石加以攻击。2012年9月29日华尔街日报《中国国家资本主义挑战世界秩序》一文认为,主导中国半数经济产出的数万家国有企业,政府对它们实行大额补贴和强力保护。外国竞争对手威胁到了它们近乎垄断的地位。所以受到政府规则的束缚,被迫在它们与国有企业建立的合资公司“分享”技术,并且拿不到利润丰厚的政府业务。相反,这些业务都给了国有龙头企业。美国国务院经济政策负责人罗伯特?霍马茨说:以前我们未曾遇到过如此规模的问题。霍马茨提醒人们警惕中国的中央集权经济。
  这是笑话。中国的改革正是从破除中央集权经济体制开始的,以集权经济指责中国国企十分荒唐。中国为引进外资,各地所给予的是优惠政策,绝不是以“政府规则”歧视外企。至于“合资”,那显然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单有中方同意,外方反对,能够实现“合资”吗?
  唱衰国企。麦健陆说,如果中国最大的几家国有企业没有政府补贴,它们实际上是亏损的。他相信,中国国内求变的压力正在不断积聚,导致这一现象的种种原因包括国有企业创新力度不够、经济增长放缓、民营企业感到愤怒等。他威胁中国领导人:“如果他们不改革,他们将成为扼杀中国经济奇迹的罪人。”他对此感到乐观,因为中共没有选择。
  事实上,三十多年来,中国国企改革脚步从未停止,但总是按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去改,走的是自己的路,至于别人是悲观还是乐观没有丝毫影响。
  国企当前面对的不良国际舆论环境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指责的声音在时段上集中在国企“走出去”战略实施阶段;二是与政府的贸易和投资管理机构的审查相配合,与中国国内的一些学者和研究机构内外配合;三是形式多样,通过采访、会议、研究报告、文章、著作和网络等发布信息和观点;四是诱导性极强,绝不限于单纯的“曝光”;五是持续不断进行宣传;六是自相矛盾的之处颇多。
  针对这种不良的国际舆论环境,中国政府、企业界和学术界要联合起来共同应对:企业和学者要以有说服力的事实材料阐明中国国企“走出去”对世界各国就业增长、收入增加和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政府可以考虑发布国企白皮书,对国企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地位与作用,国企与政府关系,以及国资管理和国企制度等进行阐述,以正视听;不允许国内学者与研究机构对外发布不利于国企“走出去”的言论;要围绕国企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为世界所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学术研究,做出科学结论;要及时坚决回击误导中国国企改革方向的各种外部言论。 
 
劳动用工
 
浙江将定期发布城市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排名
 
据报道,浙江省将定期发布城市排名,让劳动者选择更方便,依据就是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发布的《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试行)》。
  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表示,评价体系从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三个角度入手,对政府部门工作情况、企业劳动关系情况以及劳动者满意度三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政府部门工作情况、企业劳动关系情况以及劳动者满意度在综合指数中的权重分别为3:4:3。
  其中,通过随机向劳动者调查的满意度情况涉及他们的就业环境、收入待遇、社保待遇、休息休假、福利待遇、劳动条件、生活环境、业余文化生活、人文关怀、成就感、社会地位等满意程度。
  据了解,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每年1-2季度对各地进行测评,向全社会公开发布各地上一年度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情况及排名。
 
节能减排
 
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近日,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出十条措施,力争在五年内,改善全国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使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这份业界期待已久的文件又被称为“大气国十条”,是我国首个全国性的空气污染治理规划。
  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多排放、多负担,节能减排得收益、获补偿”的原则,《行动计划》将实行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实施分区域、分阶段治理。京津冀、长三角区域将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由国务院与各省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进行年度考核,严格追究责任。
  《行动计划》提出,中央财政将统筹整合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专项,设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对重点区域按治理成效实施“以奖代补”。适时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排污费征收范围。同时,研究将部分“两高”行业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完善“两高”行业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推进煤炭等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
  结合李克强总理日前在达沃斯论坛上提出要在京津冀鲁地区减少8000万吨煤耗的环保举措,《行动计划》明确规定,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到65%以下,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则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等。
  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北京,也于9月12日出台《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宣布将重点实施压减燃煤、控车减油、治污减排、清洁降尘等八大污染减排工程,以保证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被环保部否认的排污拥堵费将有可能在北京率先实施。据悉,北京市交通委、市环保局正在抓紧研究制定排污拥堵费方案。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将借鉴国外经验,分析本市道路交通运行、尾气污染监测数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视大气环境治理需要出台排污拥堵费方案,以期达到防治尾气污染和缓解交通拥堵的综合目标。
 
发改委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
 
国家发改委9月11日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内的建设内容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循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通知指出,按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区域特点,实施大循环战略,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提高城市(县)环境友好水平、资源节约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质量。
  通知提出,到2015年,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创建城市(县)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创建,各创建城市(县)的资源产出水平提高幅度超出国家平均水平,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优于上级政府分解指标。
  通知指出,创建的主要任务有七个方面: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形成循环型流通方式;推广普及绿色消费模式;推进城市建设的绿色化循环化;健全社会层面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探索转型发展模式。
 
河南出台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政策
 
据悉,为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河南省日前出台政策,对2013年购买省内生产的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及城际客运的企业,将予以财政补助。
  据介绍,该政策的补助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补助对象是购买省内生产、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出租运营)及城际客运的企业。
  补助标准为:10米以上纯电动公交客车补助50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补助42万元/辆,出租运营纯电动小汽车补助6万元/辆。
 
江苏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
 
据报道,国内光伏产业发展陷入谷底。作为光伏产业大省,为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江苏省政府日前决定实施新一轮光伏发电扶持政策,尽可能更大限度地化解该省光伏产品供大于求矛盾,更加有效地帮助企业应对欧美“双反”不利影响。
  具体来看,该省参照新一轮子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确定的补贴标准,将今年全省光伏发电总量规模在原定省补200MW基础上再扩大400MW,新增规模由省和地方按1:1的比例给予补贴。
  另一方面,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该省加大光伏发电电价附加补助力度,明确2012年-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每千瓦时上网电价分别确定为2012年1.3元、2013年1.25元、2014年1.2元和2015年1.15元,分别比国家高0.3元、0.25元、0.2元和0.15元,省级财政每年从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中安排1.6亿元给予补助。
  为帮助光伏企业渡过“寒冬”、促进内需增长,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中央加快推进金太阳示范工程建设,江苏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争取7个太阳能光伏项目获得光电建筑应用示范补助资金7370万元,装机容量约18兆瓦,加快太阳能光电在城乡建筑领域的应用;组织申报三批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共获批59个项目,总装机容量647067千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5.59亿元,入选项目个数、装机容量及补助资金总量均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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