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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33期

山西以发电指标倾斜鼓励煤电联营
 
山西省经信委9月4日宣布,对省内实施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和签订煤电长期合作协议等的发电企业,山西省开始通过给予发电指标倾斜的方式,鼓励其节省运力成本,清洁高效地就近用煤。
  对已实施煤电联营的省内发电企业,其年发电量指标将比未实施煤电联营的同类型机组专项电量多增加2%;对未实施煤电联营但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签订3年以上电煤协议的发电企业,协议量占全年预计耗煤量50%的,按该厂全年基础电量的1%予以奖励,每增加10个百分点,奖励电量提高0.2%。
  同时,在全年违约电量的考核中,已实施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适度核减违约电量;对未实施煤电联营也未签订长协合同的发电企业,将适当核减全年发电量指标。
  今后,山西省还将实施差别电量政策,促进发电企业扭亏增盈。考虑到山西省中南部发电企业多年连续亏损,特别是运城、临汾区域电厂燃料成本高于其他区域的实际情况,在国家批准执行差别上网标杆电价前,实行差别电量计划。
  以2012年同期使用电煤为基础,2013年前7个月燃用省内电煤同比每增加5%,在分配应时调剂电量时,比同类型机组平均分配电量增加2%,累计增加电量最高不超过10%;近期,对运城、临汾区域省调发电企业的发电指标予以倾斜奖励。其中,运城区域的按其他省调发电企业奖励标准的1.2倍奖励,临汾区域的按1.1倍奖励;对不执行北煤南运政策发电企业的发电指标予以压减。
目前,山西省34户20万千瓦及以上主力火电企业中,已实现煤电联营的发电企业有24户,装机容量2286万千瓦,占主力火电企业总容量的69.5%。此外,还有18户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签订了电煤供应长协合同。
 
2014年陕西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开始征集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月3日披露,2014年陕西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已开始征集。这项工作将加快推进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引导全社会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
  据了解,陕西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范围包括:物流园区、物流配送、制造业与物流业联动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物流信息化、市场主体培育6个领域。例如:航空货站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医药等大宗商品物流中心,快递、电子商务仓储分发中心等项目,以及具有集中采购和跨区域配送能力的鲜活农产品低温配送和处理中心等项目可获支持。同时,这项资金还将支持陕西省内重点物流企业应用物流网等信息系统。
按照相关要求,申报项目总投资应在3000万元以上,物流信息化项目和市场主体培育项目除外;项目须符合陕西省物流业发展方向及相关专项规划,项目基本建设手续齐备,建设资金落实;项目单位须为陕西注册的独立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纳税信用及银行信用良好,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应为在建或2014年上半年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福建省发文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9月5日,福建省委下发了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通知。从具体内容来看,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把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和四至等落实到户,依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农地农用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二是健全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在现有涉农乡(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完善县级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县、乡、村三级信息共享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三是总结推广土地规范流转的创新模式,支持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同时,引导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以村为单位,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入股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发展“土地托管”合作社,引导农民合作社托管农户承包的闲散土地,实行代耕代种。推广沙县开展土地信托流转的模式,支持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托公司,实行统一委托、统一流转、统一分配,健全县乡土地信托网络,建立风险防范和收益返还制度,提高土地流转规范化、市场化水平。
  继温州土改破冰之后,福建土改又横空出世,这无疑表明顶层设计正加速,接下来预计各地的土改新政会陆续出台。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政策力度远超此前的温州金改,在税收、林权、农村金融改革等方面都有新的突破。
  而事实上,土改也是新型城镇化的客观要求。一方面,通过土地改革,实现集体土地的流转,将产生土地增值收益和相关流转税费收入,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宅基地的流转,让农村人口获取土地增值收益,才能真正提高农村人口的购买力,使农村人口能够进城,从农民变成市民。
  福建力推生态文明示范区
  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福建省日前已出台了18项价格举措,用经济杠杆促进节能减排。包括完善居民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完善惩罚性电价政策,鼓励清洁能源发电,落实国家支持太阳能、风电、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政策,保持车用天然气与汽油的合理比价,支持和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等。
  目前福建已有5个县(市)建成国家生态县(市),15个县(市、区)基本达到国家要求;建成了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474个省级生态乡镇、4652个市级以上生态村。目前福建的森林覆盖率持续保持全国第一,成为全国少数几个保持水、大气、生态环境均为优的省份之一,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报道,福建正着力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试验区,其建设支持力度空前,包括由中央财政设立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专项资金等以及诸多政策先行先试,如森林管护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林下经济发展试点、森林经营示范区等。
  此前,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就已正式批复了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甘肃7个省份的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这标志着我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了实质推进阶段。
 
厦门试点农村房屋抵押融资
 
日前,厦门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厦门市金融办、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局联合出台的《厦门市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厦门农村房屋可以抵押融资,首批选定集美灌口镇、海沧东孚镇、同安大同街道以及翔安马巷镇等4个街镇作为试点。
  根据规定,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贷款对象为试点镇街的户籍村(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收入来源,无不良信用记录,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的自然人,贷款用途为从事农业生产、捕捞、种养业、农产品加工、运输业、家庭工商业、高效生态农业等生产经营项目或合规大额消费。
  办法还规定,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将执行政策性优惠利率。房屋的价值可由抵押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通过评估确定。贷款抵押率由金融机构根据房屋的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房屋评估价值的70%。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未取得金融机构书面同意不得将设定抵押权的房屋转让、租赁、翻建、改建、扩建、改变用途。
  此外,厦门市、区财政还将共同出资设立农村房屋抵押融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分担补偿试点金融机构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融资业务的坏账损失。
  据介绍,厦门农村商业银行为首期试点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业务的承办金融机构。一年后,具备长期涉农贷款经验、信贷管理机制较为健全、农村基层金融网点和服务人员比较齐备的金融机构也可申请开展此项业务。
 
广东省出台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实施意见
 
  据悉,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金融强省建设,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广东省科技厅会同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粤科金融集团、广东金融学院等单位成立《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专项工作起草小组。在专家咨询专题调研及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市意见基础上,历时半年,起草形成了《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并于2013年7月15日通过广东省政府常务会审定,9月4日正式印发。
  《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二十六条,该文件明确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目标要求,分别从创业投资、科技信贷、资本市场以及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体制机制等四个方面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强调种子基金、孵化基金、“创投基金”和各类创业投资机构对种子企业、初创期企业的支持。引导发展科技信贷,从贷款模式、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新型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以及科技保险(放心保)担保业务等方面强化信贷支持力度。努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科技型企业融资,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和机制体制。强调为科技和金融结合服务体系的各个方面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基础条件,并提出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各项保障措施,强调科技金融工作的组织领导、财政投入、管理体制和评估监测。
  下一步,广东省科技厅将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加快形成具有广东特色的科技金融发展模式。
 
广东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
 
国家外汇局广东省分局9月1日介绍,为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广东于9月1日起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所有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均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
  二是等值5万美元以下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单。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据测算,通过此项措施可以使约88%的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实现便利化。对于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金融机构仍需审核单证。
  三是对于仍需审核单证的业务,审单要求也进行了多项简化。对现行的数十类单证审核规定进行简化与合并;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取消对外付汇税务证明等。
  四是放宽境内机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境外存放条件,允许企业集团服务贸易外汇收入集中存放境外。
  国家外汇局广东省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主要是通过取消行政许可、简化单证审核等措施大力推进便利化;同时实行均衡管理与事后管理;加强主体监测,对交易主体外汇收支进行综合性监管等方式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建立非现场监管体系,提高对风险的识别、预判和防范能力;同时还将采取抓大放小,抓住重点主体和大额交易等措施来加强风险防控。
  改革将对金融机构产生积极影响。改革将为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业务提供系统、清晰、透明的法规依据;同时,单证审核的简化也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改革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对业务审核的权责,加强对金融机构审核的尽职要求,促使金融机构完善相关内控制度与业务操作流程,防范异常资金利用服务贸易渠道进行跨境流动。
 
广东大亚湾石化产业力争2017年规模进入世界30强
 
日前,广东大亚湾区制定了《大亚湾区世界级生态型石化产业基地发展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到明年大亚湾区石化产业总产值将达1700亿元以上;到2017年,石油炼制、乙烯生产能力分别达到2200万吨、220万吨,石化产业总产值达2700亿元,规模进入世界30强行列,初步形成世界级生态型石化产业基地;到2020年,石油炼制、乙烯生产能力分别达到4000万吨、350万吨,石化产业总产值达3200亿元以上,进入世界石化行业10强行列,石化产业发展实现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全面建成世界级生态型石化产业基地。
  加快惠炼二期建设壮大上游规模
  根据《计划》,大亚湾区将突出抓好龙头项目建设,加快惠炼二期1000万吨炼油、100万吨乙烯项目建设进度,争取2016年建成投产,进一步壮大石化上游规模;着力推进中卡LPG制烯烃项目报批,加大土地开发力度,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争取2016年获得国家批准,2020年建成投产;尽早谋划惠炼三期项目,实现大亚湾石化区远景规划目标。
  同时,加快大亚湾精细化工园区建设,充分发挥炼油、乙烯大项目的龙头带动作用和原材料隔墙供应效应,做好中下游项目的引进工作,发展高端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延伸发展石化产业链,提高下游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比重。
  鼓励发展低污染精细化工项目
  在公共基础设施的配套方面,将采用依托大型企业和相对集中的公用工程建设模式,坚持公用工程一体化,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为园区企业提供经济、安全、可靠、灵活、具有竞争力的公用工程产品及服务。在安全保障方面,进一步完善石化区封闭管理、消防整合、联防协议等工作,为生态型石化基地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在生态环保建设方面,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探索采用LPG-石脑油混合原料和LPG单一原料的乙烯生产路线,鼓励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科技、高附加值的化工新材料和高端精细化工产品;运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发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生产环保型产品,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和能源消耗量。推进石化区创建全国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的石化区大气预警监测体系,建设第二条排海管线,满足石化区未来发展新增污水的排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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