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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24期

▲国债期货已获国务院批准
 
据悉,针对近日市场热议的国债期货推出一事,知情人士7月1日表示,国债期货已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交易。
  “国债期货是六月份获得国务院批准的,具体交易时间还要看证监会何时公布,目前的官方口径是年内推出,”上述人士进一步说。
  此前,国债期货推出方案曾遭遇国务院驳回。2012年年中,证监会上报国务院审批遇阻。
  5月28日,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在上海表示,年内力争推出国债期货。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总经理张慎峰曾公开表示,国债期货上市品种选择的是五年期中期国债合约。据他介绍,“目前选择的合约品种是体量最大、交易最为广泛、避险使用最容易开发其他衍生工具的五年期中期国债合约。”
2012年2月13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仿真交易联网测试启动。8家金融机构参与首轮联网测试,其中5家为期货公司。2012年4月23日,国债期货仿真交易开始向全市场推广。
 
▲我国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
 
7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部署完善核电上网电价机制。
通知规定,将现行核电上网电价由个别定价改为对新建核电机组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并核定全国核电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43元。
通知强调,核电标杆电价保持相对稳定,今后将根据核电技术进步、成本变化、电力市场供需状况等对核电标杆电价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
 
▲工信部发布第四批稀土行业准入企业名单 
 
  工信部7月4日发布了第四批符合《稀土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共有5家稀土企业入选,分别为四川省冕宁县方兴稀土有限公司、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丹东金龙稀土有限公司、广西贺州金广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冕宁方兴稀土公司为江西铜业集团的控股子公司,而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公司则曾一度谋求上市。
甘肃稀土成立于2003年5月,为甘肃稀土集团控股子公司。包钢稀土一直有意收购该企业,但一直没有实质进展。从2009年开始,甘肃稀土开始谋划独立上市。但受当时宏观经济影响,该公司在2008年以及2009年上半年的业绩受到严重打击,最终选择暂缓上市。2011年,甘肃稀土完成上市申报,但在2012年2月份公开的IPO申报企业名单中,其IPO申请被证监会终止审查。
 
▲中国确定今年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额为1.55万吨
 
中国商务部7月1日发布公告称,2013年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额总量为15500吨。
公告称,2013年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额下达量包括13821吨轻稀土和1679吨中重稀土。
2013年稀土出口全年总配额由此达到31001吨,略高于2012年的30,996吨。中国政府在去年12月份公布了2013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额,总计15501吨。
 
▲住建部专项治理房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和工商总局7月4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指出,近些年来,房地产中介市场迅速发展,在活跃房地产市场、提高交易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房地产中介市场仍存在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协助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违规“群租”、泄露或不当使用委托人信息等突出问题,亟待清理整顿和规范。
  通知要求,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等行为;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的行为等。
  通知称,通过自查、主管部门检查等,10月将由住建部、工商总局督导,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并依法严肃处理。
 
▲安监总局要求加强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监管监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7月1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对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管监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通知要求,对2013年6月底前未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完善任务的生产矿井,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到2014年6月底仍未完成建设完善任务的,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整顿,并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
  通知指出,停产整顿矿井复产验收时,应将“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情况作为验收条件,没有完成的一律不得通过复产验收。新建矿井和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要将“六大系统”纳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之中,并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在矿井设计审批、工程施工、项目验收过程中,对未设计和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要实行“一票否决”。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督促煤矿企业不断健全“六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维护工作,保证“六大系统”正常、可靠运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在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避险中发挥作用。
 
▲安监总局要求严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发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责任人员严肃查处。
  通知指出,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区域开展业务,只需向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进行书面告知。严禁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以备案为由实行审批性层层备案。
  通知要求,安全评价机构对完成的评价报告及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对安全评价报告质量进行抽查,严禁无法律法规依据对安全评价报告组织行政性评审并由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通知提出,2014年6月底前,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协会学会必须单独注册成立企业法人,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
  通知强调,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清理、整改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有效办法,依法依规加强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责任人员严肃查处,重大事项及时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
 
国家林业局7月1日发布《国家林业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包括:林业所有行政、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林业机械、森林食品药品加工、森林旅游设施、林区基础设施等领域,突出办公楼、林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森林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动员部署阶段(6月24日以前)、隐患排查和整改阶段(6月24日至8月底)、督查和总结阶段(9月)。
 
国资改革
 
国资委要求央企加大投资并购控制力度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日前在中央企业财务工作会议上指出,当前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外部形势日益复杂,全年实现较高增长面临较大压力,中央企业要有效管控企业各项经营风险、加大投资并购控制力度。
  孟建民表示,十年来,中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集团财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财务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中央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形势变化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较强的保障作用。
  孟建民强调,当前中央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外部形势日益复杂,全年实现较高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对财务管理工作带来严峻的挑战。各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发展质量与效益、有效管控企业各项经营风险、加大投资并购控制力度、有效盘活低效无效资产、探索加强境外财务资产管理,为实现“有条件的企业都要建成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努力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实现世界一流”的管理目标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孟建民提出,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发展,必须把推动经济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具体目标和要求就是要推行精益管理、打造精益化企业,促进提高中央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中央企业竞争力。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中心,精益财务是企业精益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关键内容,建设精益财务是中央企业财务由核算型向价值型转变的基本内容,是实现“做强做优、世界一流”目标的重要基础,也是中央企业在当前形势下完成“稳增长”任务的重要保障。
孟建民指出,各中央企业总会计师和财务部门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在建设精益财务上狠下功夫,要重点抓好划小核算单元,探索建立“事前算赢”的预算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成本费用、资金和投资精益管理,形成科学、高效的资源配置机制,努力实现经营效益稳步增长;同时要加快推进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和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建设精益财务提供基础保障,不断提升管理标准化水平。结合当前形势和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孟建民还专门就加强财务风险管控,细化“营改增”试点准备和实施措施,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等三个专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学者指国企利润上缴形同虚设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012年中央决算报告时,参会的一些人大代表就指出,2012年国有企业的利润收入达到2.1万亿,但通过国有资本预算,能够集中收上来体现在财政收入中的只有900亿元左右,比例不到5%;更为重要的是,这个收入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再投入,90%返回到国有企业中去使用,“体内循环”特征明显。
就此,学者匡贤明6月30日在《新京报》撰文指出,国企利润上缴比例小,这是个饱受诟病的问题。然而,人们没想到的是,即使企业上缴财政的这点钱,90%最终还会返还给企业。所谓的利润上缴,几乎形同虚设。
  国企利润上缴太少,带来两方面的弊端。第一个弊端是,国有企业自有资金过多,企业储蓄持续提高,这是我国储蓄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国有企业拥有巨大的投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国进民退”,使一些行政垄断明显的行业改革难以落地。第二个弊端是,国有企业最大的社会责任没有发挥出来。进入发展新阶段,面对公共产品短缺的突出矛盾,国有资本公益性严重不足,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缺位的最主要体现。
  国有企业改革是未来几年我国改革攻坚的重点。当前社会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需求发生变化。与过去30余年国有企业改革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所不同的是,未来几年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目标在于真正做实国有资本的“国有”性质,使国有资本的收益惠及全民。
  因此,未来几年国有企业改革,就是要大大强化其公益性,把它做实为真正的“全民”财产。在这方面,恐怕要把握两个基点:第一,国有资本的本质是全民资本,不能把盈利性作为主要的目标追求,公益性是国有资本存在的主要价值取向;第二,把国有资本主要限定在公益性领域,才能真正确立国有资本与社会资本之间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从这两个基点出发,未来几年强化国有企业的公益性,需要加快推进三个方面的改革:
  一是国有资本尽快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重点配置到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医疗以及基本住房保障等公共产品领域,由此有效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二是在国有资本存量上,着力加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划拨到社保体系的力度。正如有专家建议的,未来3年划拨量达到20%~30%,以此真正做实社保体系。三是服务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收租分红机制。对短期内难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减少并逐步取消优惠和特殊保护,并且逐步提高收租分红比例。从国际经验看,在“十二五”末期至少可以提高到平均不低于30%,并且主要用于社会建设,杜绝“体内循环”。
 
劳动用工
 
欧盟80亿欧元专项基金促青年就业 
 
  据悉,为期两天的欧盟夏季峰会6月28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落幕。与会欧盟领导人将欧洲当前的青年失业问题视为“燃眉之急”,同意推出包含至少80亿欧元专项基金的一系列刺激和保障方案,力求以更快的速度和更大的力度妥善安排560万失业青年,防止当前的经济与社会危机继续蔓延。
  分析人士认为,由于欧洲经济增长前景仍然堪忧,单纯靠财政投入拉动就业是治标不治本,长远来看还需制定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整体策略,并对劳动力市场进行深入改革。
  今年早些时候,欧盟领导人已经达成协议,计划从2014年至2020年预算中拨款60亿欧元用于刺激青年就业,重点扶持希腊、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葡萄牙、斯洛伐克、西班牙等年轻人失业率高的国家。然而,很多分析人士认为,60亿欧元放在未来七年这么长的时间里支出,对解决就业问题不过是杯水车薪。
  因此,在本次峰会上,欧盟领导人一致同意加快步伐,加大力度促就业。一方面,欧盟将从2014年1月开始启动青年就业刺激方案,这一专项基金将在未来两年内拨款给青年失业率高于25%的国家和地区,而非此前计划的七年。同时,欧盟中长期预算的部分结余也会重新分配到青年就业领域,因此,该专项基金总额至少可达80亿欧元。
  另一方面,欧盟要求即将获得专项拨款的成员国在今年年底前实施青年就业保障计划,确保本国25岁以下的青年在毕业或失业四个月内能够获得工作机会或接受教育培训。
  尽管这些措施力度不小,但分析人士普遍认为欧盟的方案依旧是“缓兵之计”和经济回暖前的过渡之举,短期内青年失业问题难有大的改观,直到欧洲经济开始恢复增长,才有可能解决这个难题。
  一方面,欧洲经济不振导致就业市场需求不足,减税和补贴等刺激手段也难以保证企业吸纳更多劳动力;另一方面,欧洲多国劳动力市场存在结构性问题,职业培训制度不健全,劳动力流动性不足。
  英国《经济学家》周刊近期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球约有3亿15岁到24岁的失业青年,平均青年失业率高达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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