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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04期

国资改革
 
国资委制定24条措施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精神,日前,国资委党委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8个方面、共24条具体措施。
  在改进调查研究工作方面,提出委党委委员要多深入企业、深入基层调研,多搞蹲点调研和典型调研,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实地考察环节要增强自主性,掌握第一手资料;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简化陪同,不住豪华宾馆,用餐注意节俭,不参加与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完善全委调研和监督检查活动的统筹协调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减轻企业和基层负担。
  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提出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的合并、尽可能采用视频形式召开会议;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全国性会议代表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专项会议不要求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视频会议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会议活动现场简朴布置,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用自助餐,房间不另配洗漱用品、鲜花、水果茶点等,最大限度节约经费支出。
  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提出严把文件质量关和程序关能采用信息形式反映的不再发文,能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发送的文件、能利用办公网发布的简报资料,不再印制纸质件。起草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动态、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发文征求意见或布置工作,要给对方留出合理的研究、落实时间。
  在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方面,提出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合理安排团组,杜绝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严禁公款出国(境)旅游;要严格执行年度出访计划,培训团组不得擅自改变线路和培训时间;简化出访接送工作,一律不得接受中央企业驻外机构赠送的礼品。
  在改进新闻宣传工作方面,提出对重要会议活动国资委网站可作简要报道,一般会议活动不作报道;做好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提出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因公出差、出访要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搭乘交通工具、选择舱位,坚决不搞特殊化;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和耗材,做好办公家具、设备、纸张等资源的循环利用;各单位的联欢会、茶话会等活动,一律在机关内部从简举办。
  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方面,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组织谈话谈心和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等制度;健全帮扶救助困难职工和看望、慰问老干部制度;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多向企业和群众学习,不断提升服务工作质量和效率;努力提升机关干部素质和修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
  在认真抓好督促落实方面,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从本级抓起,从自身做起,带头改进工作作风,主动接受干部职工和中央企业的监督;委内单位要把各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每年年底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纪委监察局牵头抓好督促检查工作。
  在抓好委机关、直属单位和直管协会贯彻落实工作的同时,国资委党委还及时对各中央企业学习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并组织开展了督促指导工作。
 
国资委称查处央企腐败决不手软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1月25日在中央企业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中央企业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及时消除害群之马。
  王勇要求中央企业以改革创新精神健全与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要进一步把反腐倡廉要求融入企业治理结构,科学配置权力,强化权力制衡;要在加强国资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强化权力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健全监督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促进经营管理权力和反腐倡廉责任的统一,强化权力监督。”王勇说。
  他还说,中央企业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本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的综合分析,加强对各级领导人员履行反腐倡廉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人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在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王勇提出各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选好配强领导班子,优化队伍结构,把政治素质好、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要敢负责、勇担当,不怕得罪人,真正做到尽职履责。”
 
国资委将加强防范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风险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2013年将特别关注地方融资平台公司风险防范问题,进一步指导下级国资委密切关注系统内融资平台公司的运行。加强对其经营模式、治理结构、融资规模和偿债能力的跟踪监管。   
  上述负责人指出,国资委将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以出资关系为基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不搞拉郎配,使这部分国有资产形成竞争优势。要继续探索对地方金融、文化、自然资源等领域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管,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原则,不断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同时,审慎探索直接持股、股权代持、委托监管等形式,不断创新国资委行权履责、加强监管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国资委系统监管的融资平台公司大多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股权等作为融资担保。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融资平台公司因为贷款期限长,潜在风险大,一些地方平台也频频出现利用虚假的经营情况数据、抵押品等不实信息来进行违规融资。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表示,初步估算,目前地方融资平台的总规模余额已经达到13万亿元。  
  从2013年的经济形势来看,如果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5%的增长,除了城投债以外,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流向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预计到期的债务总额不到3万亿元,且已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54%,通俗地说,就是“超过一半的钱要用来还债。”    
  中投顾问宏观经济研究员白朋鸣表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加大债券融资力度,进一步加大了系统性债务风险。在地方政府建设压力仍然巨大,财政收入却难以支撑大量的建设资金需要的情况下,融资平台融资需求仍然巨大。解决地方政府资金压力,关键是要扩大地方财政收入。   
  在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方面,白朋鸣直言,必须防止出现条块分割的格局,深入探索直接持股、股权代持、委托监管等形式。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要将公共职能和经营资产职能分开,并明确以出资比例明确主体地位和利润分配权力。国资委监管机构与央企探索直接持股、股权代持、委托监管等形式时,要注意职能权属,明确所有权和经营权以及监管权等。   
  “国资委可以借鉴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的经验,将企业金融监管委托给专业性的投资理财机构来监管,进一步实现国资监管的透明、专业。”李迅雷表示。
 
对改革央企高管薪酬的思考
 
2004年前,中央企业高管薪酬比照公务员工资。2004年,进行薪酬改革,对央企高管实行年薪制。目前,高管薪酬确定是按照《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9年该办法曾经过一次修订。根据这个办法,中央企业高管薪酬由两部分组成,基薪和绩效薪酬。基薪相当于岗位工资,是固定的。绩效薪酬取决于经营业绩,是可变的。
  新京报1月29日发表时评人许保利文章表示,实行年薪制对高管人员起到了较强的激励作用,也促进了央企的发展。因此,年薪制的方向是正确的。但一个问题是,年薪制的薪酬必须包含着经营业绩,而经营业绩则必须承担市场风险。
  所谓的市场风险就是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央企都已实行市场化发展,但其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则是不同的。若以市场风险为标准,我们可以将央企分为两大类:一是承担市场风险的企业——它们所面对的市场是不确定的,需求量、需求价格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如宝钢、中粮、中国化工等就属于这样的企业。二是不承担市场风险的企业——它们所面对的市场是确定的,价格固定,需求量可以比较准确地预测,企业所做的事情就是利用好现有的生产能力来满足市场需要。如国家电网的工作就是如何做好供电服务,至于说价格、需求量都不是它们所能决定的,不存在任何市场风险的问题。
  文章认为,由于这两类企业经营管理性质不同,因此,它们的薪酬决定方式就要有相应的区别。对因不确定性而承担风险的企业,在确定高管人员薪酬时,绩效薪酬考虑的是经营业绩。但对于市场确定的企业,则更多的是一个管理的问题,绩效薪酬考虑的则是管理的难度。
  由于这两类企业绩效薪酬的决定因素不同,那么,它们的绩效薪酬就会有不同的特点。一般来说,那些具有市场不确定性的企业,绩效薪酬的波动则比较大。经营业绩好,就会有比较高的薪酬。市场变化,经营业绩不好,则绩效薪酬就要下降,甚至可能是零绩效薪酬。而对于市场确定的企业来说,绩效薪酬波动较小或基本上保持平稳,同时,它们的绩效薪酬也不宜太高。原因很简单,高管人员做的就是生产管理工作,而这样的工作同一些公共事务管理差别可能并不很大。因此,对这些管理性企业,高管薪酬比照公务员工资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
  文章指出,目前,央企高管薪酬的决定并没有做不确定性市场和确定性市场的分类,而是全部视为不确定性市场。实施年薪制毕竟是一个新的事物,也具有一定的探索性,不做市场特点的划分,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决定高管薪酬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2004年出台,2009年被修订,但仍然保留“暂行”二字,这就说明它有待于改进和完善。那么,下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就应该是对高管薪酬的决定进行分类,按照不确定性市场、确定性市场的划分来分别决定高管薪酬。
 
劳动用工
 
人社部将集中开展一次专项行动督促劳务派遣同工同酬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月28日就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严格规范劳务派遣有关问题答记者问时称,人社部将部署各地集中开展一次规范劳务派遣专项行动,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整顿用人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行为。
  人社部称,人社部将督促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同岗位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落实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人社部表示,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这将彻底改变过去人社部门因缺少事前监管手段而造成的底数不清、监管不到位的局面。
  新修改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上述规定既是本次立法的亮点,也是贯彻实施的难点和重点。下一步,人社部将尽快制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健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备案制度,加大对劳务派遣的监察执法力度,探索建立劳务派遣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报告制度。
 
节能减排
 
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发布
 
环保部1月30日发布了《全国生态保护“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为实现规划目标和落实规划主要任务,“十二五”期间,要实施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重点工程、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自然保护区管护重点工程和区域生态功能保护重点工程等四大工程。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确保工程投资到位。工程投入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为主,中央政府区别不同情况给予支持。
  规划提出,到2015年,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明显提高,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下降趋势得到遏制,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示范建设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取得成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扭转。
  规划称,具体工作目标包括:初步建立起以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估为核心的生态监管体系;完成25 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动态评估,初步建立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的政策和标准体系;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占陆地国土面积比例稳定在15%左右;90%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保护,80%以上的就地保护能力不足、野外现存种群量极小的受威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建成生态县(市、区)不少于50 个,生态市不少于10 个,力争个别地区基本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2-3 个跨行政区域建成协同高效的生态文明联动机制,1-2 个行业制定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标准;建设50 家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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