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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37期

投资视点

全国城市经济发展能力排行榜出炉

  9月20日,第八届中国总部经济高层论坛举行,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总部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赵弘在论坛上发布了全国35个主要城市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行榜(2012)。北京总部经济发展能力综合得分88.66分,名列全国35个主要城市榜首,连续八年荣膺总部经济发展能力排行榜首位。上海、深圳和广州分别位居全国第2、3、4名。杭州、天津、南京、成都、武汉和宁波分列全国第5至10名。
  从六个分项指标看,北京的基础条件、商务设施、研发能力和专业服务四个分项优势明显,持续保持在全国第1位;开放程度专项指标相对稳定,连续三年保持在全国第3位;但政府服务分项指标变动较大,从2011年的全国第3位下降到第8位。
  报告显示,北京基础条件得分82.5分,稳居全国首位。在六个细分指标中,总部资源、经济实力、人口与就业连续两年排名第一。不过与其他城市相比,北京环境质量相对薄弱,2012年北京环境质量指标占全国35个主要城市的第27位,未来北京仍需重点加强环境建设,着力改善环境质量。
  北京商务设施得分99.57分,位居全国第一。金融、商务、信息、流通、商贸等企业大量聚集,商务楼宇、酒店、公寓等配套条件优越,商务环境持续完善。北京研发优势突出,研发能力得分87.80分,位居全国首位,比排名第二的上海高出5.25分。北京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创新服务环境不断改善,为国内外大型企业总部开展新产品研发、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等提供强力支撑。
北京专业服务得分99.99分,金融保险、专业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高居全国首位。此外北京开放程度较高,得分85.75分,是跨国公司进入我国的首选地之一。北京企业“走出去”也取得重大进展,大型企业境外并购硕果累累。

北京发布主体功能区规划

北京市政府9月17日发布的《北京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北京市行政辖区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其中有63处禁止开发区域,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
  该规划的基准年为2010年,主要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国土面积16410.5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北京划分为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禁止开发区域呈片状分布于上述四类功能区域,总面积约3023平方公里,约占市域总面积的18.4%。禁止开发区域共分六类,包括6处世界自然文化遗产、14处自然保护区、10处风景名胜区、24处森林公园、6处地质公园和3处重要水源保护区。其中,首都功能核心区包括东城区和西城区,该区域将严控新建住宅,严格限制大型医疗商业设施新建扩建。首都功能核心区的近期发展将以小规模、渐进式为主,防止大拆大建。重点是实施中轴线风貌恢复,推进朝阳门到阜成门大街一线历代文化遗存的修复等。
  规划明确,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需要特殊保护、禁止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的区域,是维护良好生态、保护古都风貌的重要区域。除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市还将进一步完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同时,禁止开发区域内将建立分类保护机制,对自然保护区,界定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的范围;对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可划定核心区和缓冲区。

北京明确营改增后税负增加企业将获财政扶持

北京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9月18日发布《关于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明确了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帮助试点企业实现平稳过渡,确保试点行业和企业税负基本不增加。
  通知表示,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程中,由于经营规模不同、成本结构不同、发展时期不同等原因,部分试点企业在新老税制转换期内产生税负有所增加的情况。为有效平衡这部分试点企业的税负,顺利推进试点改革,有必要实施过渡性财政政策给予扶持。
  哪些企业可以获得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扶持呢?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后,按照新税制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老税制规定计算的营业税确实有所增加的试点企业。
  按照现行市与区县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扶持资金由市与区县分别负担。市与区县两级财政分别设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财政扶持资金”,专项用于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的财政扶持。
  通知规定,财政扶持资金按照“企业据实申请、财税按月监控、财政按季预拨、资金按年清算、重点监督检查”的方式进行管理。
  在试点改革的实施过程中,试点企业根据税制改革前后比较,实际税负确实有所增加的,可按季度向财税部门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扶持。试点企业每月办理纳税申报、实际缴纳税款时,同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负变化情况,财税部门按月监控和分析试点企业填报的税负变化情况。
  财政部门根据审核企业申请的情况,将财政扶持资金按季及时预拨至试点企业。根据试点企业全年缴纳增值税情况和享受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财税部门在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清算财政资金,多退少补,并发挥监督检查职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税负变化情况进行核实。

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获批

国家发改委9月17日发布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原则同意《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
  规划指出,要将黔中经济区打造成国家重要能源资源深加工、特色轻工业基地和西部地区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国家文化旅游发展创新区。全国山地新型城镇化试验区。东西互动合作示范区。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
  到2015年,黔中经济区率先实现跨越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地区生产总值力争达到6000亿元以上,地方财政收入达到450亿元以上。以生物、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以能源资源深加工、装备制造等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工业化和城镇化带动作用显著增强。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科技研发费用达到地区生产总值的2.0%。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率先全面实现区域中心城市快速铁路连接、县县通高等级公路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交通、水利、能源、通信、城镇等基础设施支撑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
  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显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范围内。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加强。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
  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显著增强,巩固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实现增长步伐与经济发展同步。城镇化率年均增长2个百分点以上。
  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力争比2015年翻一番,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综合竞争力和辐射带动能力显著增 强。城镇集聚人口能力进一步增强,城镇体系更加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建成,石漠化扩展势头得到根本遏制。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国务院正式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关于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28号,以下简称《批复》),原则同意《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批复》指出,《规划》实施要以深化与港澳全面合作为主线,以生态、宜居、可持续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合作为动力,大力推进粤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区建设,努力把南沙新区建设成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新型城市化典范、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和社会管理服务创新试验区。
  《批复》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加强对南沙新区开发建设的支持和指导;广东省和广州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规划》确定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发展重点,积极创造条件,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批复》明确,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广东省、广州市等有关方面参加的协调机制,帮助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为促进南沙新区开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山东将继续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山东省政府9月17日表示,山东近期将继续对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山东省规定,开展中远期交易的大宗商品市场,要主动转型为现货市场,交易场所交易产品权益持有人累计超过200人的,要予以清理。
  山东省开展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范围主要包括,从事权益类交易、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以及其他标准化合约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名称中未使用“交易所”字样的交易场所,各类交易场所在山东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仅从事车辆、房地产等实物交易的交易场所除外。
  山东省要求,开展中远期交易的大宗商品市场,要主动转型为现货市场,停止中远期交易,建立现货超市、网上商城,推出专场拍卖,提供信息、鉴证、结算等服务,实现现货交易电子化;金融机构不得为未通过整改验收的交易场所提供承销、开户、托管、资产划转、代理买卖、投资咨询、保险等服务,已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清。
  据了解,山东将对拒不整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或继续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的各类交易场所,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关闭或取缔,未实质性开展业务的各类交易场所原则上予以关闭,不再保留。

甘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建设  
 
  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推进交通扶贫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将进一步完善社会资金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指出,各级政府将加大对交通扶贫项目的投入力度,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增收资金、中央代发地方债和土地出让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加大土地整治、扶贫和以工代赈等专项资金对项目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要确保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进一步完善社会资金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项目建设的政策规定,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资源开采、旅游开发等受益企业投资建设、养护相关专用公路,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一事一议制度”,鼓励群众采取投工投劳、投入土地等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意见》指出,简化审批程序,适当下放特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权限,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省交通运输厅采取打捆的方式进行审批。各级政府要将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上给予适度倾斜。对于符合独立选址条件的重点项目,由省国土资源厅从独立选址用地计划中给予安排,对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其他项目,由所在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对农村客运站场、普通公路建设以及公路建设料场用地,统一由工程沿线地方政府无偿划拨。

陕西“十二五”将进行金改试点

  陕西省政府9月16日介绍,为了更好地发挥民间资本对经济的拉动作用,陕西省将在“十二五”期间建立民间资本引导运用服务体系,通过进行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组建大型民营投资公司等方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将借鉴温州经验,在部分地区进行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探索民间金融规范化发展模式。陕西省还将建立由省发改委主导的省市重点项目与民间资本对接机制。同时继续支持组建大型民营投资公司,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方面,陕西省还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信用社改制,参与发起风险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和天使基金,发起和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小型金融机构,并参与各类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

浙江“个转企”工作全面启动

  9月18日,浙江省工商系统在嘉兴桐乡召开“个转企”工作现场推进会。浙江“个转企”工作全面启动。
  近年来,浙江省工商部门积极探索,在该省范围内积极稳妥地推动“个转企”工作,促进民营经济从“千家万户”向“精兵强将”发展。2007年开始,浙江省安吉、桐乡、德清、龙湾、鹿城、温岭等地先行开展试点工作,立足实际,大胆探索,积极鼓励和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进一步拓展市场主体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方式转变。
  在本次会议上,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阐述了对“个转企”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理解。他说,浙江的转型升级正在从理论思考层面向实践落地层面发展,转型升级促进了五大改变:改变产能低下的状态,形成“核心技术引领、产业链完整、市场有效覆盖”的产能结构;改变市场传统,形成“城乡一体发展、传统与新兴相补充、虚拟与实业相结合”的市场结构;改变人口结构,提升浙江省综合素质;改变市场主体结构,形成“创新型企业为主干、个体工商户为辅助”的市场主体结构;改变县域经济的总体质量。
  郑宇民表示,当前浙江省330多万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就超过240万户,占浙江省市场主体总量七成以上。个体工商户亟待通过提升素养,成为浙江省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在“个转企”的转型时期,工商部门立足本职、服务整体发展的重要导向,是转型升级新的动力源和重要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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