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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13期

学者对中国“刘易斯转折”阶段进程进行判断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金三林3月28日在中国经济时报上撰文,对中国“刘易斯转折”阶段进程进行了判断。
  刘易斯转折阶段的内涵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很低的第一阶段,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上升但仍低于非农产业的第二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本转移完毕、农业劳动力和非农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基本相同的第三阶段。
  “刘易斯转折点”是判定经济发展阶段和劳动力转移形势的一个重要标志。刘易斯在其提出的二元经济模型中指出,许多发展中国家存在着两个相差甚远的经济部门:即现代化的工业部门和传统的农业部门,前者主要集中在城市,拥有大量的资本,劳动生产率相对比较高;而后者主要在广大农村,劳动生产率极其低下,农民只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只要工业部门能够提供稍大于维持农村人口最低生活水平的工资,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就会持续向工业部门转移,为工业部门的扩张提供无限的劳动力供给。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剩余劳动力消失为止。到了农村没有剩余劳动力时,将出现劳动力由过剩向短缺的转折点。这一转折点被称为“刘易斯拐点”。
  实际上“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不是突然的,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渐进过程。在拓展的刘易斯模型中,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被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很低的阶段,在这一阶段,农村劳动力对非农产业具有无限供给的弹性;随着非农产业扩张和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经济发展进入第二阶段,在这一阶段,农业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上升,但仍然低于非农产业,这一阶段持续的劳动力转移将导致工资上涨;第三阶段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基本转移完毕,农业劳动力和非农劳动力的边际产出基本相同(或者说,传统农业部门与现代工业部门的工资水平大体相当),在这一阶段,二元经济基本消除。
  上述过程有两个关键性的转折点:刘易斯第一转折点,是从第一个阶段向第二个阶段的转换,也就是劳动力供给从无限剩余转向有限剩余的阶段;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是从第二个阶段向第三个阶段的转换,也就是有限剩余的劳动力被完全吸收殆尽。从第一转折点到第二转折点的时间,就是刘易斯转折阶段。
  从一些国家的经验来看,刘易斯转折阶段需要经过数十年的时间,但后发国家的这个跨越时期有显着缩短的趋势。美英等国大约经历了六十年到七十年的时间,而日本和韩国大约用了接近二十年的时间。在刘易斯转折阶段,除了普通劳动力工资的持续快速上涨,日本、韩国在城镇化率、农业就业比重等方面也出现一些共同的特征,如完成刘易斯转折时城镇化率都高于60%、农业就业比重都低于20%等。
  刘易斯转折阶段总体进程的国际比较
  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刘易斯第一转折点,预期到2025年—2030年期间,中国将基本完成劳动力转移,到达刘易斯第二转折点,进入二元经济彻底终结、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
  自2004年开始,首先在珠三角地区出现“民工荒”现象,以后几年“民工荒”现象愈演愈烈,到2010年前后,不仅是东部地区,甚至中西部地区也开始出现招工难现象。中国正在经历着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到出现短缺的转变,目前已经进入了“刘易斯第一转折点”。
  从国际比较来看,中国的情况与日、韩开始进入第一个刘易斯转折点的情况尚有差距,产业结构变动提前而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和城乡居民收入均衡程度都滞后。
  结合相关理论和国际经验,中国刘易斯第二转折点到来时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程度。根据目前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供应特点,采用DRC—CGE模型对新增劳动力转移进行供求模拟,结果显示“十二五”期间中国每年新增转移劳动力大约在800万人—950万人之间,2016年—2020年每年约为600万人—750万人,而2021年—2025年间约为500万人—600万人,2030年前每年新增转移劳动力约400万人。这其中包括了通过上大学等途径实现的劳动力转移,农民工转移总量少于转移人数总量。根据模拟结果,“十二五”期间中国每年将新增农民工500万人—600万人,“十三五”期间为350万人—450万人,2020年—2030年间每年新增200万人—300万人,到2028年前后农民工累计将达到2.9亿人。根据模拟结果,预计到2020年农业从业人员约在2.14亿人,到2025年将减少到1.85亿人左右,到2030年将减少到1.6亿人左右。而一般估计中国农业需要的劳动力数量为1.8亿—1.9亿。也就是说,2025年—2030年中国剩余劳动力转移将基本完成。
  二是农业就业的比重。经济增长将带来非农劳动力就业的持续增长。根据DRC—CGE模型的模拟结果,中长期内中国农村劳动力仍将持续向二三产业转移。预计到2025年,农业从业人员将减少到1.85亿人左右,占全部就业人员比重约24%;到2030年减少到1.6亿人左右,占全部从业人员比重21%左右,接近日韩两国到达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时期的水平。
  三是城镇化水平。根据国际经验并结合中国特点,预计中国城市化水平的峰值在70%—75%之间。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预计到2020年之后中国城市化率才可能超过60%,接近日韩两国到达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时期的城镇化率水平。
  基于上面的分析,从理论上来看,预期到2025年—2030年期间,中国将基本完成劳动力转移,到达刘易斯第二转折点,进入二元经济彻底终结、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阶段。
  中国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有可能提前到来
  目前,中国有效剩余劳动力规模已经很小,预计农村有效剩余劳动力将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转移,这些都可能使中国刘易斯第二转折点提前到来。
  1.中国有效剩余劳动力规模已经很小。
  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估算,虽然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还有1亿人左右,但其中有6500万左右是40岁以上的人口,不是有效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中真正可外出务工的只有不到3500万人,也就是说农村有效剩余劳动力只有3500万人左右。由于对不同年龄劳动力的需求量不同,而不同年龄劳动力之间又不可能完全替代,因而仅仅增加就业总量,未必能解决特定年龄群乡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反而可能在某些年龄群的乡村劳动力(例如中老年劳动力)依然剩余的情况下,造成另外一些年龄群的劳动力(例如30岁以下劳动力或技工)供不应求。
  2.农村有效剩余劳动力将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实现转移。
  “十二五”期间,中国城乡新增劳动力约4000万人,其中农村新增劳动力约2000万人(假定农村新增劳动力占全国的50%左右)。另一方面,农村转移劳动力将增加约4300万人,扣除农村新增劳动力(从实际情况来看,可以假定新增劳动力全部外出就业),存量转移约2300万人(4300-2000=2300),则“十二五”末期有效剩余劳动力仅有1200万人(3500-2300=1200),按照常规的转移速度,这些有效剩余劳动力将在“十三五”中期转移完毕。也就是说,中国刘易斯第二转折点实际上有可能在2017年左右来到,2020年前中国将可能完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刘易斯转折进程。这也意味着,在未来10年左右的时间里,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普通劳动力工资仍将保持较快增长,这对于中国改善收入分配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升级都具有重大意义。

专家论点辑要

▲辜胜阻吁设民间金融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日前表示,当前,迫切需要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完整规范的民间金融法律,明确规定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借贷形式、运作模式、资金投向等,区别各种民间金融行为的合法性和非法性,根据不同地区实际适当调整民间借贷的上限标准,建立民间借贷登记制度,鼓励民间金融主体信息公开。
  他指出,要构建与企业分布相匹配的“门当户对”的多层次金融体系,引导民间资本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要借建设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契机,逐步放宽民间资本组建地区性中小金融机构的限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立城市民营中小金融机构。
他说,要将民间金融置于依法监管之下。要创新金融监管体制,建立分层次的依法监管体系,防止多头管理的现象。要建立地方与中央相关部门的即时信息沟通机制,探索中央监管机构只监管大的金融机构,微小型金融机构放给地方的监管模式。

▲中国民营经济应处理好专业化和多元化发展的问题

据报道,曾任美国高盛投资银行经济研究执行董事的胡祖六4月1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专业化还是多元化发展是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困扰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很大的问题。
  现为春华资本集团主席的胡祖六说,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经过30年的此消彼长后,现在有三条共识:第一,专业化。在市场激烈竞争环境中,只有专业化,找到自己的核心的能力,才能有竞争优势,才能有持久发展。第二,把投资和经营分开。投资应当多元化,但是经营应当专业化。第三,企业创立开始的时候应该是专业化,但是成熟后可以多元化。这个多元化也不是盲目扩张,而是在熟悉相关的子行业进行发展,比如零售,如果是做电器的零售店,这些人才网络都是可以借用的。
  他举例说,苹果目前是全世界最值钱的公司,是一个非常专业化的IT公司,从市值来说自有现金流超过1000亿美元,也是全球市值最大,可以说钱多的不得了,那是不是苹果又去搞地产?去澳洲收购矿产资源?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中小企业

央行称大型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压力还不够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李东荣3月30日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小微企业融资国际研讨会上表示,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金融机构、小微企业以及政府管理部门等多方共同努力。其中,从长远计,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完善将是一个重要环节。
  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在同一场合表示,形成竞争性的金融服务市场也是完善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部分,对于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要形成竞争性的金融服务市场,金融机构还是要增加,特别是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张健华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服务小微企业主要还是靠小型和社区型金融机构。
  张健华指出,目前我国大型金融机构不算少,且很多金融机构都有做大的倾向,但竞争不足导致我国大型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压力还不够。

中小企业私募债将在浙江等地试点推行

4月5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经过4个多月的调研,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制度框架基本已建立,正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待制定完毕即有望试点推出。
  该负责人表示,两大交易所正在共同起草《证券公司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管理办法》。办法出台后,中小企业私募债将采取试点的方式逐步推开,试点时期将选择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地区开展,如浙江等省市。
  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规模有限,其利率区间目前考虑建议承销商引导发行人在3倍以内的利率区间定价。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利率上限无直接规定,可以参照的标准是最高法院的一个司法解释中对民间借贷的设定上限: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小额贷款的利率上限也是参照于此。
  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证监会表示,在前期对中小企业私募债的调研过程中,多数人还是希望个人投资者能够参与其中,但是在试点期间处于谨慎考虑,对个人投资者的门槛依然较高,这点目前还未确定。
  其他机构投资者方面,该负责人表示,银行、保险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较高,中小企业私募债当前的契约条款与其风控要求尚存在许多不适应之处,还需要市场的长期培育。
  证监会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将不设行政许可,由承销商向交易所报送发行材料进行备案。由于是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债权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40%的限制。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中小企业私募债并非无风险债,在风险控制方面,将会强化市场约束。中小企业私募债由证券公司承销,券商要进行尽职调查。发行人按照发行契约进行信息披露,并承担权利责任。
信批的具体要求由投资方和融资方双方协商选择,制定契约时比较灵活,可以自主协商债权契约条款,可以考虑参照国外的经验例如限制分红、提取一定资金作为偿债资金等条款。

小额贷款公司暂不适用金融企业税收特殊政策

  3月30日,在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即将启动之际,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就税收热点话题回答网友提问时透露,北京市已经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但是具体方案目前还没有定,现在正在做前期的准备。
  肖捷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是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部分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具有抵扣机制,可以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从情况看,参加试点的文化创意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当中,约有70%税负都有不同程度下降。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否适用金融企业税收特殊政策?”的问题,肖捷表示,对金融企业在税收上给予一些特殊政策。小额贷款公司虽然也从事贷款业务,但国家有关部门还未按照金融机构对其进行监管。所以,没有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金融企业范围,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下一步国税总局将根据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具体监管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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