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 >> 企业高层参考 第13期

企业高层参考 第13期

我国“十二五”将投入26.4亿元发展交通科技

据3月31日召开的全国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议披露,“十二五”期间(2011-2015年),我国将总计投入专项经费26.4亿元人民币安排落实48个交通科技项目。
  这48个项目中重点专项有25个,经费17亿元,主要有21个关于电动汽车重点科技的专项,涉及经费13.3亿元;4个关于高速列车重点科技的专项,涉及经费3.7亿元。另外还有23个主题项目,总计经费9.4亿元,其中先进载运技术项目13个,经费5.3亿元;交通安全技术项目3个,经费1.9亿元,高效运输服务技术项目5个,经费1.5亿元,交通基础设施技术项目2个,经费7000万元。
  科技部高新司司长赵玉海在会上表示,国家在“十二五”期间的交通科技投入主要围绕重点专项,强化既有平台的资源凝聚能力和创新能力建设;围绕重点专项,加快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主的创新能力平台体系建设。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科研重点主要包括载运技术、高效运输服务技术、交通安全技术和交通基础设施建养技术等,重点对智能交通、机场、高速公路监管与服务,汽车安全,轨道交通安全预警以及大型立体交通枢纽等关键技术进行研究。

政策要闻

  ▲证监会宣布增加RQFII额度人民币500亿元

证监会4月3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增加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500亿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将允许RQFII试点机构把新增的投资额度用于发行人民币A股ETF产品,投资于A股指数成分股并在香港交易所上市。下一步,中国证监会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机构范围及投资比例。
  去年12月16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允许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为试点机构,运用其在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人民币投资额度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
  据介绍,试点办法发布实施以来,相关部门积极推进,试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中国证监会批准了21家试点机构的RQFII资格,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了合计200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试点机构的RQFII产品已获得香港证监会批准,部分产品已开始投资境内证券市场及银行间市场。

▲科技部今年计划升级16家高新区

科技部高新司司长赵玉海4月1日在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议上表示,今年国家计划再升级16家省级高新区,如果升级工作顺利完成,我国国家级高新区总数将破百。
  据介绍,今年是国家高新区建设20周年。以中关村科技园、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为代表的国家高新区,在增强高新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区域产业集群培育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科技部资料显示,2011年,88家国家高新区上报统计的企业总计5.96万家,实现营业总收入13.16亿元,工业总产值10.49亿元,工业增加值2.74亿元,净利润7672亿元,出口总额3000亿美元,上缴税额6613亿元。其中,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全国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4%,再创历史新高。高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超过第二产业总体的发展速度。
  赵玉海介绍,去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上海紫竹、江苏江阴、山东临沂、湖南益阳、四川自贡等5个高新区实现升级。截至去年年底,国家高新区总数已达88家。今年高新区升级工作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个人信息保护将出台行业标准

  近日,工信部直属的中国软件测评中心透露,他们联合30多家单位起草的《信息安全技术、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南》已正式通过评审,正报批国家标准。
该中心常务副主任黄子河透露说,指南目前还在等待批准文号,但其最终的发布应是“指日可待”。但这个指南并非国家强制性标准。

国资改革

国资委强调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方向是公众化、市场化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4月2日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目前中国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公众化、市场化。
  美国曾提出中国政府给企业,尤其是大型国企很多补贴,这是不正当竞争。针对这一说法,邵宁表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切断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财务关系,切断补贴渠道。这个切断实际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实现,进行了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制度。正因为当时财政改革切断政府补贴,迫使5000户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破产。
  第二,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另外一个方面是使国有企业彻底市场化。上世纪末,国有中小企业彻底民营化、市场化。所以,现在在中小企业层面已经没有国有企业。邵宁说:“目前我们正在做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方向是公众化、市场化。就是通过资本市场把现在的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上市公司,让它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公众化的方向。”

国资委加大对央企“壳公司”清理  

据报道,针对央企重组与资本运作中设立的“壳公司”,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不久前在中央企业产权管理工作会议上称,今年将继续加大对中央企业重组或资本运作中设立的“壳公司”的清理,同时,进一步做强做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继续推动优质资产和相同类型企业向上市公司集中。  
黄丹华表示,随着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优质资源进入上市公司,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已成为国有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进一步做强做优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重要任务。  
黄丹华表示,针对当前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国资委将重点解决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层级低、规模小、分布散、实力弱的问题,要在研究确定上市公司层级的基础上,以已有上市公司为平台,利用好境内外资本市场,推动上市公司资源在中央企业内部、中央企业之间、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实施有效整合。同时,中央企业集团公司要注重通过并购重组和孵化注资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持续后劲,要统筹运用资产注入、增持、增发、配股、可转债等多种手段,在保持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合理控股比例的同时实现融资发展。  
“中央企业要用好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产权市场等三个市场的价值发现和资本形成功能,采取多种方式增强资本运作能力,加快重组整合,推进改革发展。”黄丹华表示。  
据介绍,今年国资委产权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中央企业资产评估备案监测系统、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及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监测系统将全部建成投入应用,中央企业透明化程度将进一步提高。

国资委要求央企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现象

安监总局和国资委4月1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中央企业切实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加强分包商和协作队伍管理,做好资质审核,加强过程管控,将分包商和协作队伍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管而不严和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现象。
  近期,中央企业连续发生3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这些事故反映出部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存在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交底不规范、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教育不扎实、源头控制不到位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全面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按照《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要求,细化处罚标准,对违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知还要求各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要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新方式、新方法,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勘探、设计、研发、测试、技术方案制定等初始环节的安全质量控制,优化业务流程,推行标准化管理,加强过程管控和审核,把好第一道关口;要加强供应链管控,建立健全供应商资格审查、产品准入、能力评价、业绩再评价和退出机制,把好原材料、元器件和设备的入口关;要加强分包商和协作队伍管理,做好资质审核,加强过程管控,将分包商和协作队伍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管而不严和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现象。  
  通知明确,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强化现场管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加快与国际接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要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创建工作,率先实现安全达标;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结合起来,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全面梳理,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和完善。  
  通知要求,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通知》要求,建立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报自纠系统,加强对危险源的分析和监控,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各中央企业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行业特点,紧紧抓住高危作业和重大危险源,不断完善安全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要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责令整改,并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企业要立即予以排除;对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还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健全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并加强地企应急救援联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共享区域应急资源,加强应对重大事故灾难区域一体化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共同应对事故灾难的水平。要整合应急资源,加大投入,按照有关规定抓紧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加强救援装备建设,强化救援物资和紧急运输能力储备。要加强预案衔接,落实预案报备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和相关数据库建设,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应急处置效率。  
  最后,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的职责分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省、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央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帮助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央企业所属各级企业要主动接受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定期报告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等情况。

国企改革≠国企上市

  香港学者吴木銮4月4日发表文章指出,企业能否上市、是否上市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在国有企业“赢利能力”节节攀升的今天,国企改革的方向应该是如何让国企为社会、为民众创造更大的福利,而不是处处与民企抢资源。
  在博鳌亚洲论坛上,国企改革再次成为焦点。世界银行行长佐立克认为,国企市场化有助于国企和民企提升竞争力。有了市场的作用,国有或者其他企业都可以从激烈的竞争中获益。而国资委副主任邵宁的观点是,国有大企业改革方向是通过资本市场使之成为上市公司。
  邵宁观点的论据在于,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厘清政府和国有企业之间财务上的关系。如果国有企业成为一个上市公司,那么企业就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因此企业成败完全依赖经营者和普通员工的共同努力。言外之意,国有企业上市之后就可以解决国企预算软约束问题。预算软约束事实上是制约全球许多转型国家国企提升自身竞争力的重大障碍。有意思的是,学者们之前的药方没有提出上市化这一解决方案,而国资监管层的提法似乎是对解决预算软约束的重大贡献。
  国企上市论有这么大的好处吗?当人们冷静下来,就会发现这种论断有内在的逻辑缺陷。许多人认为,我国股市的发展与国有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当年国内股市创立的初衷之一就是解决国有企业的融资问题。在十余年前,国企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解困是有一定的正当性,也有社会基础。当年整个社会的转型其实依赖于国有企业能否在最小的代价之下转向市场竞争主体。在计划经济年代,国有企业承担了部分国家职能,社会服务的供给由政府转向企业。因此,政府有义务为国有企业转型提供帮助。此后国家和社会为国有企业承担了职工下岗、银行坏账等重大社会后果。
  不过,国有企业和社会的关系已不再如从前。大型国有企业比如中国移动、中石油等已经成长成为赢利巨头。政府和民众都没有义务为国企的解困和融资问题承担责任。在这种背景下,企业能否上市、是否上市应该由市场来决定。在我国上市程序仍然是行政主导的情况下,公平问题相当突出。民企和国企应该在上市方面获得同等地位。甚至像各国保护新兴民企一样,政府应该给民企优先待遇。而国资委认为国企“改革方向就是上市”无疑在宣示国企的厚遇。这在道义上和法律上都难以令人接受。
  再来看一下国企上市之后的表现。许多学者研究表明,国企上市后仍然无法摆脱原有的低效、冗员、管理层自肥等问题。2011年,一项国企调研报告显示,国企上市并没有显著改善其绩效和治理状况。相关的分析表明,国有企业利用与政府的关系获得大量的税收优惠。与之同时,许多大型国企还获得巨额财政补贴,这些企业就包括每年赢利状况都相当惊人的“两桶油”等。因此,我们要问,国有企业上市之后是否切断政府和国有企业的财务关系?
  国企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核心问题之一。在国有企业“赢利能力”节节攀升的今天,国企的改革方向应该是如何让国企为社会、为民众创造更大的福利,而不是处处与民企抢资源。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2 下一页

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