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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20期

我国出口价格优势面临挑战

  商务部副部长王超日前在湖南长沙第七届中部博览会上表示,当前外贸形势严峻,我国出口价格优势面临挑战。
  王超表示,面对严峻挑战,商务部积极推进优化外贸国内区域布局,在鼓励东部地区外贸率先升级的同时,加快中西部地区外贸发展,既是立足当前,确保进出口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也是着眼长远,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快区域合作,促进要素流动,开展东中西部外贸订单对接,有利于实现产业链跨区域优化布局,增强相关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商务部的一项重点工作。
  王超指出,我国外贸发展区域差异大。对东部而言,今后的主要任务是调结构,提质量、上档次。中西部要质、量并举,着力扩大规摸。

大陆设立首家涉台商品原产地办公室

5月18日,海关总署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揭牌,标志着大陆首家专门负责海关对台优惠和非优惠贸易原产地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这也是继深圳、拱北原产地管理办公室(负责香港与澳门的优惠关税进口商品)之后,海关总署在大陆设立的第三个原产地管理机构,专门负责涉台商品原产地管理业务。
  “福州原产地管理办公室的成立,将大大加强海关在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管理方面的作用,便于利用福建对台区位优势,使ECFA成为彰显对台优惠政策、促进两岸和平往来的最佳展示平台。”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副司长兼原产地办公室主任康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福州海关相关人士介绍,早在2010年底,福州海关就向海关总署提出了设立原产地管理办公室的构想。海关总署充分考虑福建的特殊地位和对台优势,于2011年12月23日批准福州原产地办公室成立。

中国商务部认定美可再生能源业贸易壁垒

据报道,在美国决定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征收不低于30%的惩罚性关税后,中国商务部5月24日发布公告称,美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部分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构成贸易壁垒.
  商务部的公告显示,经初步调查认定,美国六项被调查措施构成世界贸易组织《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第3条的禁止性补贴,对正常贸易造成扭曲.
  "构成商务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称,'违反该国(地区)与中国共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或者未能履行与中国共同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经济贸易条约或者协定规定的义务'的贸易壁垒."公告指出.
  去年11月25日,应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和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的申请,商务部对美国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及补贴措施发起贸易壁垒调查.
  此次调查所涉及的产品主要包括与风能、太阳能及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相关的产品,设备及其零部件;而调查项目则包括"美国华盛顿州可再生能源生产鼓励项目"等六项.
美国5月17日决定,对中国太阳能企业的产品征收不低于30%的惩罚性进口关税,因裁定这些企业向美国市场低价倾销太阳能面板.本次设定的进口税率约为31%,中国多数大型出口商都受到影响.

美国对45家公司电子设备发起“337调查”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5月18日对45家公司发起“337调查”,以确定这些公司在生产带有可伸缩USB连接器的电子设备时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其中包括中国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具体涉案产品是照相机、便携摄像机、数码录音机、MP3播放器、无线调制解调器和闪存驱动器等带有可伸缩USB连接器的电子设备。
  位于美国得克萨斯州的Anu IP公司今年4月18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侵犯了其专利,要求启动“337调查”。
  美国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机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与美国商务部发起的反倾销与反补贴(“双反”)调查不同,“337”调查不关心产品价格是否存在倾销嫌疑,也不关心产品是否接受出口国政府补贴,只关注产品是否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
  在启动“337调查”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时间,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除美国本土企业外,本次涉案企业还包括多家亚洲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商,如日本奥林巴斯、松下、东芝和韩国三星等。

马来西亚和澳大利亚正式签署自贸协定

马来西亚与澳大利亚5月22日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从而将加速两国的贸易发展。自贸协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
  双方认为这是两国间最全面的贸易协定,内容涵盖贸易、服务、投资、经济等合作领域。
  根据协定,马来西亚将逐步放宽从澳大利亚进口物品的关税,到2020年放宽至1295项税目或99%的商品关税,马来西亚出口至澳大利亚的物品则为零关税。
  此外,协议生效后,澳大利亚公司进入马来西亚市场的门槛将降低,澳企业持有马来西亚部分领域企业的股权上限可高达70%至100%。

投资视点

唐山市规定企业职务犯罪立案案件3个月内办结

唐山市近日规定,执法部门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在初查过程中调阅企业账目的时限不得超过2个月,并在此时间内做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立案案件要在3个月内办结,重大疑难案件要在6个月内办结。
  同时规定,在办理与企业密切相关的一般工程消防审核、出入国(境)受理审核、安全审查等项目,执法部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审查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此外,法院在审理涉及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的民商事案件,先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后尽快裁判。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又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当在法定期限内执结。
  为优化发展环境,唐山市在执法司法过程中还明确了“四个”严禁:严禁在工程建设和项目开发中设置障碍,谋取私利;严禁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禁以服务为名,向企业乱摊派、乱收费、吃拿卡要;严禁越权插手经济纠纷。

浙江发布工业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

浙江省政府日前公布《工业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决定加快构建结构优化,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三大产业领域,着力从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从制造大省向“智造强省”迈进。
  《工业强省建设“十二五”规划》指出,这个省计划到“十二五”期末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达到28%左右和38%左右;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以上;培育若干个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总部企业。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生物、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海洋新兴产业、新能源汽车、核电关联产业等。
  据浙江省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时期要着重培育1000家左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每年着重实施100个左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其中,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30个左右,重大产业化项目60个左右,智能制造、新型材料等应用示范项目10个左右。

温州金改实施方案或月内下发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5月21日透露,《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实施方案》)5月或将正式下发,涵盖规范民间融资、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建设信用体系等方面实施意见。其中,创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是此次金改的一个创举。
  “总共有18条意见。”张震宇介绍,即将公布的《实施方案》中,前三条介绍金改的目标和政策方面内容,最后三条介绍了组织和保障内容,中间12条则关于重点推进的工作: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加快新型金融组织发展、大力发展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创新发展金融服务与产品、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发展各类债券产品、扩宽保险服务领域、信用体系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等。
  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批准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并确定了12项主要任务。此后,温州市会同中央有关部门,详细起草了《实施方案》。
  张震宇介绍,围绕这“18条”,温州还有很多重点工作要推进,例如做大做强地方金融机构、慎重发展村镇银行、申请设立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的权限、成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
  创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是温州此次金改的一个创举,2012年2月底,温州首家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瓯海区信通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试营业。
  “操作模式大体上是把项目找好,然后按私募的方式投,不过它的回报是固定的,(资产管理公司)拿1%的管理费。募集的钱绝不会到公司自己的账户,而是到托管银行。”张震宇介绍,此类机构类似私募运作,但也不完全相同,“还有一个优势,有20%的资金可以用作短期拆借,来解决吃饭问题。”
  张震宇认为,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可以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并解决非法集资的问题。根据试点要求,温州境内设立的民间资本管理公司,70%资金投向温州境内的项目,其余30%可以投向外部。
  针对资金管理机构对“温州境内项目规模过小,不足以满足大量资金需求”的疑问,张震宇称,温州市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最大程度地向社会资本开放,也将成为资金的优质投资渠道。
  此外,张震宇还介绍,目前温州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局部民间借贷风波还没有完全消除;二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今年1-4月,温州新增银行贷款只有169亿元,远远少于去年同期;三是商业银行现在的高收益与中小企业低利润之间存在矛盾。

温州法院出台意见保障金改创新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月21日向社会公布《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30条”法律意见,旨在从法律层面保障温州金融改革创新。
  为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为全国金融改革积累经验,2012年3月,国务院决定在温州设立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批准实施《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陈有为说,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不仅需要经济领域的积极作为,司法领域同样义不容辞,大有可为。此次出台的《意见》共分6大部分30条。《意见》要求准确把握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先试先行的政策精神,对有利于试验区建设,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的措施,在确保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应给予司法支持。
  《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平等保护的原则,加大对民间资本投资的新型金融组织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和平等竞争权的保护力度,确保各种金融市场主体在诉讼程序适用和实体处理结果上受到公平对待。
  《意见》还坚持鼓励创新、防范风险的原则。金融的发展需要金融创新,同时,也要特别注意,不受规制的金融创新,容易引发金融风险。因此,《意见》规定,在审判工作中需要妥善处理支持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对于影响全局的金融改革创新涉诉案件,法院更需要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审慎地作出裁判,以确保金融安全。

温州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供社会“定向查询”

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5月22日宣布,从5月22起,首次将人民银行控制的企业与个人信贷信用信息进入温州金融改革的创新机构“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供借贷双方“定向查询”。
  这个由中国人民银行收集的信贷信用信息是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报告”,它主要记录企业和个人信贷的信用评估、优劣等级等信息,是银行是否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建立的这套信用信息系统收录了温州市3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贷信息,基本覆盖全市工商企业,也收录了380万人的个人信贷信息。它同时与全国所有金融系统联网,可通过电脑快捷地查询到全市及全国相关企业与个人的贷款信用信息。
  据介绍,这套信用信息系统对防范信用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改善信用环境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可帮助商业银行核实客户身份,防止恶意欺诈和上当受骗,可提高法院、环保、税务、工商等政府、司法部门执法力度,增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约束力和信用意识等。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后,为了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温州市创建了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它通过借贷中介、咨询、法律、会计等综合配套服务,为资金借贷供需双方提供“非诚勿扰”式的“撮合”服务,此举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
  据悉,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系统进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的操作规程与银行系统查询信用信息一样,资金供需双方商议借贷时,一方提供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等信息,只要征得对方书面签字同意,由人民银行的专业人员负责操作,就可便捷查询到对方的信用记录。这样做也保护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隐私。
据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行长吴国联介绍,人民银行的信用信息系统过去一直控制在银行金融系统内部使用,不对外公开,现在将之延伸到金融机构之外的机构,进入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这是支持温州金融改革的重大举措,可以极大地提高该机构组织民间借贷的效率,使供方充分了解需方信用情况,减少借贷的盲目性、降低借贷风险,促进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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