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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27期

深交所将强化创业板公司非财务类信披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总监傅炳辉日前在“2012年第四届中国(深圳)创业板高峰论坛”上表示,创业板将进入发展的关键阶段,制度创新是解决创业板绝大多数问题的出路所在,接下来将重点推进三方面的制度创新。
  傅炳辉表示,创业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最活跃的一个部分,在“十二五”期间进入了发展的关键阶段,相信制度创新是解决绝大多数问题的出路所在,创业板所面临的考验和未来的挑战,都可以通过制度创新来加以解决。他表示,接下来将重点推进三方面的制度创新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化筛选机制的作用,不断地提升创业板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要坚持市场发展改革方向,强化市场的自我约束,推动建立适应创业板公司特点的融资制度和并购重组制度;三是要坚持以提高市场透明度为核心,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管模式。
傅炳辉还表示,在“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管模式”方面,核心是要建立更加具有针对性、有效性和灵活性的监管模式,比如在信息披露方面要以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为驱动,进一步强化创业板公司非财务类信息披露,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公司的透明度。与此同时,要适应创业板公司的行业多样性和复杂性特点,对于一些特殊行业要研究其披露的特点,制定相关的特殊披露规则,提高披露的针对性,也要坚持加大对于内幕交易、利益输送、操纵市场、侵占上市公司财产等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创业板的有效秩序。

深市调整公司债券结算制度

近悉,为适应债券市场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债券交收效率,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决定自7月16日起,对深圳市场公司债券结算制度进行调整。深圳市场公司债券的集中竞价交收制度、除息日等方面均作出调整。
根据公告,公司债券集中竞价交收制度由T+1(T日为交易日,下同)债券和资金DVP净额担保交收,调整为T日债券过户、T+1日资金交收的净额担保交收;公司债券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收制度由T+1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调整为T+0逐笔全额非担保交收。公司债券按净价方式交易,按成交价与每百元应计利息额之和交收,其中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调整为与国债、企业债券一致,即应计利息=债券面值×日利率×本次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
在除息日方面,公司债券除息日由R日调整为R+1日,与国债、企业债券一致,即R日买入公司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派发利息;R日卖出公司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派发利息。
此外,公司债券持有人名册处理调整为与国债、企业债券一致,即T日买入公司债券的投资者,列入T日债券持有人名册;T日卖出公司债券的投资者,不列入T日债券持有人名册。公司债券结算制度调整后,综合协议交易平台T日买入的公司债券,T+1日在集中竞价系统可用;集中竞价系统T日买入的公司债券,T日可申报入质押库,折算成的标准券T+1日可用于回购交易;综合协议交易平台T日买入的公司债券,T+1日可申报入质押库,折算成的标准券T+2日可用于回购交易。

保监会要求险企滚动制定三年资本规划

  保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保险公司加强偿付能力管理有关事故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出现偿付能力不足时,应当在一个月内制定偿付能力达标方案,采取措施使偿付能力重新达标。
  保监会指出,保险公司应当滚动制定三年资本规划,经董事会通过后,在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管理层的讨论与分析”部分披露三年资本规划的主要内容。年度内资本规划有重大变动的,经董事会通过后,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的“管理层分析及预测”部分披露有关变动信息。保险公司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预测未来一至两个季度将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应当及时制定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采取措施保证偿付能力充足,并在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预防偿付能力不足的计划。
  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指定一名高管负责偿付能力具体事务,将工作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负责人。
  偿付能力充足率分为三个标准:偿付能力充足II类标准,即该公司的偿付能力高于150%;偿付能力充足I类标准,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0%到150%之间;偿付能力不足,即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

文化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文化部日前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民营文化企业通过信贷、信托、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融资,支持民营文化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等方式融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各类投资基金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意见》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资文化产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以及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等领域,并为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指导和规范管理提供指导。
  对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控股、参股、并购、重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鼓励艺术名家和其他演职人员以个人持股的方式参与转制院团的股份制改造。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可享受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和国家扶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针对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支持民营文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目录。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参与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其他公共文化服务。
  《意见》还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和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鼓励民营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民间资本投资符合国家重点扶持方向的文化行业门类和领域,可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绩效奖励等方式给予资金扶持。

国务院发布促进民航业发展若干意见

7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民航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民航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航空运输年周转量要达到1700亿吨公里,年均增长12.2%,全国人均乘机次数达到0.5次。航空服务将覆盖全国89%的人口。
《意见》强调,要加快航空服务保障领域的市场开放,鼓励和引导外资、民营资本投资民航业。同时积极推进航空公司商业化进程,鼓励银行业对航空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融资担保和信贷支持,支持民航企业进行上市融资、发行债券。
  《意见》指出,当前民航业空域资源配置不合理、企业竞争力不强、管理体制不健全。为此,将加大空域和体制管理改革步伐,科学划分军民空域类别,健全民航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对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和军事航空实施空域分类管理。同时,要继续实行燃油附加与航油价格的联动机制,完善民航机场和空管收费政策,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健全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进民航运输价格改革。
  《意见》明确,要大力发展私人飞行、公务飞行等新兴航空服务,将通用航空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对于航线规划与机场建设,《意见》要求,航路航线要截弯取直,提高航线使用效率,减少无效飞行和等待时间,规划经济适用航线网络;重点构建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人次以上机场间的空中快线网络。机场规划建设可以适度超前,但必须量力而行。
《意见》还对航班正常率提出要求,努力提高航班正常率,并建立航班延误预报和通报制度,到2020年,航班正常率要提高到80%以上,航空百万小时重大事故率不超过0.15。

文化部发布“十二五”动漫产业发展规划

文化部7月12日正式对外发布《“十二五”时期国家动漫产业发展规划》,这是我国动漫产业首次进行单列规划。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将着力打造5至10个知名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同时完善动漫产业融资政策,鼓励各类资本投入动漫产业。
  规划明确指出,要完善动漫产业融资政策,鼓励引导各类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动漫产业的投资,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兼并等方式进入动漫产业。同时,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动漫产业,参与各类动漫产品的研发、创作和生产,参与重大项目实施。推动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动漫企业纳入相关政策性基金资助范围。支持动漫企业上市融资。
  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我国动漫产业将着力打造5至10个知名国产动漫品牌和骨干动漫企业,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国内外知名的动漫艺术家和企业家。在产业发展方面,将通过设立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动漫奖,实施国家动漫精品工程、国产影视动画扶持项目等,扶持原创动漫产品的创作生产。强化国产动画播映体系,为国产动画电影推向主流院线和重要影院创造良好条件。
  规划指出,要完善动漫产业链条,加强动漫产业与服装、玩具、食品、文具以及其他产业的合作。通过实施“原动力”动漫出版扶持计划,打通动漫创作、出版、发行等环节,为动漫产业提供更加畅通的出版渠道。到“十二五”末,电视动画年产量保持在5000小时左右,动画电影年产量保持在30部左右。同时,积极推动传统动漫产品通过新媒体传播,鼓励面向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渠道及手机、平板电脑等智能终端的动漫创作和理论研究,推出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新媒体动漫精品。新媒体动漫发展方面,还要研究制订手机动漫行业标准、推动相应制作工具开发,打通新媒体产业链条,实现动漫内容的跨平台共享,降低内容制作和产品推广成本。
  规划指出,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要实施骨干企业和重大项目带动战略,以产业、项目为纽带,带动中小动漫企业同步发展。规划明确要支持和壮大国有动漫企业,使其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支持各类所有制动漫企业健康发展。通过信贷支持、加强服务等多种形式扶持各类中小动漫企业发展。改善动漫企业经营环境,帮助解决融资等瓶颈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建设3—5家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级动漫产业示范基地园区,打造3—5个亚洲一流、世界知名的动漫产业会展品牌,将动漫产业发展与区域优势和特点有机结合,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业分工合作。同时,积极鼓励优秀动漫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动漫企业“走出去”。鼓励动漫企业在境外直接投资、并购或合资设立分支机构。通过资本运作,充分利用境外的人才、资源和技术优势,推进我国动漫产业的国际化。

政策要闻

▲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正式开通

据悉,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7月11日正式开通。该平台由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主办,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共同支持。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深度观察、经验交流、重点行业、理论务实、境外并购、中介服务等栏目。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工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等。
该平台将及时公布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兼并重组相关工作信息和政策文件,以及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此外,平台将收集整理统计数据,加强企业兼并重组信息的分析研究,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另外,平台将介绍企业兼并重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为兼并重组企业提供有益的借鉴,降低风险,提高并购的成功率。同时,平台将分析产业发展态势,介绍国外并购政策环境和经济社会情况,帮助企业选择并购目标、抓住并购机遇。

▲审计署将在税收金融等重要行业推进联网审计

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7月10日在全国审计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将在预算执行、海关、税收、银行、企业、投资、社会保障等重要行业进一步深入推进联网审计,积极探索开展中央、省、市、县上下互通的联网审计,努力构建一个实时监控、动态监测的在线审计系统。
  “在信息化环境下,进一步提高现场审计工作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是强化审计业务能力的关键所在。”刘家义说,在未来现场审计中,基于信息化技术的“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将成为每名审计人员的必备工具,从而帮助一线审计人员提高核查问题、综合分析、评价判断的能力。
  在实现现场审计数字化的基础上,联网审计将使实时监控、动态监测成为可能。为此,审计署计划在一些重要行业进一步深入推进联网审计,并探索开展从中央到县一级的纵向联网审计,同时尝试跨部门、跨行业的数据关联分析、预警分析和预测分析,以提高审计实战能力和审计建议水平。
 “以提高审计监督能力和实现审计方式转变为核心的审计信息化建设,将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审计机关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刘家义表示,审计部门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实现对重大问题、管理漏洞、突出矛盾及潜在风险的揭示和评估,从而向决策系统及时提出完善体制制度机制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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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企业高层管理者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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