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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13期

▲上海清算所正式推出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4月16日,上海清算所在上海举办业务发布会,宣布正式推出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中央对手清算业务指在中国境内由经纪公司帮助达成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清算结算的远期运费协议产品,由上海清算所提供中央对手清算服务,在规范、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下,即使原来交易对手方违约甚至破产,所达成人民币远期运费协议的权利义务也仍然可以确保得到履行。上海清算所首批推出了海岬型船平均期租远期运费协议(CTC)、巴拿马型船平均期租远期运费协议(PTC)和超灵便型船平均期租远期运费协议(STC)等三个产品的中央对手清算服务,经人民银行批准并报上海市政府同意,2012年12月10日试运行,2013年4月16日正式推出。
  据悉,运费波动是航运市场主体面对的共同风险,对于大宗商品采购企业、进出口商等航运需求方,运输成本难以控制,严重影响企业盈利能力;对于船东、航运公司等航运供应方,运费收入波动较大,导致短期资金压力和长期盈亏不确定性。远期运费协议作为一种运费风险管理工具,具备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的功能,有助于企业管理远期运费风险。具体而言,航运相关企业在现货市场进行船舶租赁交易的同时,可在远期运费协议市场买入反向协议以锁定成本或利润。
  上海清算所表示,下一阶段将考虑向铁矿石、动力煤等与航运相关的大宗商品价格指数衍生品市场拓展中央对手清算业务。
 
▲黄金白银期货夜盘交易年内启动
 
  4月12日,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通气会上表示,根据黄金、白银的品种特性、市场条件和国内外相关市场的交易时间,上海期货交易所决定延长这两个品种的交易时间,延长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晚9点至次日凌晨2:30,年内可实现正式交易。
  对于连续交易所涉及的夜间资金汇划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已与银行方面沟通,通过系统改造可以实现。
  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上海黄金交易所夜盘交易时间为晚9点至次日凌晨3:30。
  拟延长的交易时间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夜盘时间基本一致,并覆盖了芝加哥商业交易所集团(CME Group)旗下成交量最大的黄金电子盘的活跃交易时间(北京时间21:00-2:00)及伦敦金银市场协会每日第二次现货定盘价时间(北京时间23:00)。
  上期所已基本完成了连续交易的相关规则制定,连续交易的相关准备工作年中基本就绪,年内可正式开始延长交易。
 
▲两部门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
 
    国家安监总局4月17日宣布,为进一步严格黑火药、引火线生产、销售和运输安全监管,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定于2013年4月至2014年9月在全国开展黑火药和引火线专项治理。
  两部门要求,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过剩生产能力,将全国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数量分别控制在50家、300家以内(分省控制目标另行下达),大力推广安全可靠生产工艺技术和安全环保产品,切实加强产品流向、包装、标志和道路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涉及黑火药和引火线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各类事故或案件发生。
  两部门还提出,要科学制定黑火药和引火线生产企业布局规划、严格黑火药和引火线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环保产品和工艺技术研发推广力度等。
 
▲中央财政设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
 
财政部4月18日发布的《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为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央财政设立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今后农村文化设施维护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每村每年基本补助标准为10000元。
  该专项资金包括补助资金和奖励资金两部分,专项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保障基层农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该办法明确,行政村文化设施维护和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支出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个行政村每年10000元,其中: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基层服务点每村每年2000元;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及更新每村每年2000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活动按照每村每年12场,每场平均200元的补助标准,每年2400元;农村文化活动每村每年2400元;农村体育活动每村每年1200元。
  办法指出,中央财政对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按照基本补助标准的20%、50%、80%安排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地方统筹安排。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补助标准,所需经费由地方自行负担。
  对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的比照享受中部政策的东部地区,中央财政按照基本补助标准5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比照享受西部政策的东中部地区,中央财政按照基本补助标准80%的比例安排补助资金。
  根据办法,奖励资金实行因素分配法,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兵团)区域内农村基本情况、财政文化投入水平、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情况等因素进行分配。
 
国资改革
 
河南国资委部署今年国有产权管理工作重点
 
  4月8日-9日,河南省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分析了当前河南国有产权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求与会人员转变观念、把握定位,以创新思维、创新的工作思路做好新形势下的产权管理工作。
2013年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完善国有产权管理工作体系。要完善产权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并探索实施全过程监管,逐步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二是要全面提升产权管理基础工作。做好河南省国有产权的全面重新登记工作,初步实现国有产权登记网络版的省市全覆盖;继续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对产权交易的全程监控;进一步优化我省资产评估工作流程,规范审核标准,提高评估报告质量;完成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升级,规范上市公司及其国有股东行为。
三是要继续服务全省国企改革重组。要通过资产划转、股权置换、股权转让等方式,支持企业重组,推动企业做大做强;进一步梳理企业内部产权关系,调整层级,优化结构,提升企业整体实力;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借力民间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四是要全力做好企业融资工作。积极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最大化地获得银行贷款,同时要充分利用“三个市场”即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融资,确保企业的持续经营和稳定发展。
五是要努力推动形成大国资工作格局。要继续按照“全国国资一盘棋”的指导思想,推动全省国资系统的互通互动。
六是要切实加强产权管理队伍建设。要通过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打造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过硬的产权管理队伍。
 
南京国资委推进市属集团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审计成果利用,提高内部监督与风险控制能力,近日,南京国资委出台文件,加强对市属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评价工作。
一是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日常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各集团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工作,交流经验,同时要求各集团在年初确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年中和年末将审计工作情况集中报告市国资委。
二是选定市属集团18项内部审计项目为市国资委重点推进项目。重点内部审计项目中任期(离任)审计7项,工程审计3项,资产状况审计2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项,财务收支审计2项,审计调查2项,审计项目类型较全,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跟踪和督查。下发了重点内部审计项目进度情况表,要求各集团按季报送,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报告送市国资委备案。市国资委在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的基础上,对审计报告质量进行抽查评价,跟踪督查审计整改结果。
 
节能减排
 
住建部发布“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
 
  4月1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十二五”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发展目标、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实施路径以及重点任务,并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按照《规划》提出的具体目标,“十二五”时期,将选择100个城市新建区域(规划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和运行。2014年起,政府投资的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建设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将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将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绿色住宅小区,2015年起直辖市及东部沿海省市城镇的新建房地产项目力争50%以上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此外,将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4亿平方米以上,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000万平方米;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农村节能示范住宅40万套。
  《规划》明确,到“十二五”期末,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社会普遍接受,推动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城区发展的经济激励机制基本形成,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初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城乡建设模式的科学转型。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建设一批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农房,引导农村建筑按绿色建筑的原则进行设计和建造。
 
国土部启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定在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四川、陕西十省(区、市)开展试点,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
  《意见》指出,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要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要求,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有效激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试点工作应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先行”,“规范运作、实事求是”,“市场取向、因势利导”,“利益共享、多方共赢”,“公众参与、平等协商”五大基本原则。
  《意见》要求,严格界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在有利于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效益的前提下,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功能提升、人居环境改善等部署,确定试点范围,坚决防止盲目大拆大建,造成新的浪费。
  城镇低效用地是指城镇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的存量建设用地。根据《意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下列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可列入试点范围: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城镇、厂矿和城中村等。试点地方要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摸底,做好土地确权、上图入库与在线备案工作。土地权属清晰、不存在土地权益争议,纳入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的地块,方可列入试点。
  《意见》强调,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统筹,在与相关规划充分协调衔接的前提下,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要鼓励和引导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市场主体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范政府储备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统筹兼顾各方利益,规范城镇低效用地补偿,加强公共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健全民主协商、严格监督管理,稳妥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据了解,试点省份将按照《意见》的规定,选择1-2个市(区)作为试点城市,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同步开展城镇低效用地上图入库工作,报国土部批准后开展试点。
 
两部门出台矿产利用专项资金管理新规
 
国土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修订后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原《办法》将专项资金用于矿山不同,新《办法》明确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大型骨干矿业集团,开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新《办法》提出,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低品位、共伴生、难选冶及尾矿资源高效利用,以及多矿种兼探兼采和综合开发利用。重点支持对象主要包括七大领域:油气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煤炭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黑色金属综合利用,有色金属综合利用,稀有、稀土及贵金属综合利用,化工及非金属综合利用,铀矿及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通过中央分成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安排,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
  《办法》还明确,示范基地建设责任主体为矿山企业。企业获得专项资金的门槛中,除了近三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合格,无违法违规记录及近三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外,相关矿山还需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可以落实配套资金。
  具体而言,《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将从各地省级国土、财政部门,以及有关央企提出的示范基地名单中选取。财政部、国土部每年将对示范基地年度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项目,两部门将暂停下一年度预算安排,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示范资格并收回已拨付资金。
  《办法》强调,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下达的预算,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得扩大支出范围,不得用于规定支出范围以外的其他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投资性支出、征地补偿等。
  两部门日前还联合制定印发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项《办法》明确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包括矿山地质灾害治理支出、地形地貌景观治理支出、矿区地下含水层破坏治理支出、矿区土地复垦支出及其他相关支出;不得用于对外投资、购置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人员工资和公务车辆支出等其他与项目无关的支出。
上述专项资金都将实行专账管理、单独核算。实施方案通过审查论证的项目,将根据财力可能一次性确定总补助资金和各年度补助资金,并按项目进展情况下达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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