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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07期

部委决策
 
八届二中全会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据悉,于2月26日至28日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全会建议国务院将这个方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全会强调,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对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和收费、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依法行政等作出重大部署。要深刻认识深化行政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微观事务管理,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切实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政风建设,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任务艰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全会强调,全党同志要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工作前瞻性、进取性、创造性。要进一步保持经济发展良好势头,紧紧围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扩大内需,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强化创新驱动,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继续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强节能减排,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扶贫对象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不断在实现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目标上取得实实在在的进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深入研究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把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有机衔接起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王岐山强调对“裸官”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2月21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指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王岐山强调,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王岐山指出,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
  王岐山强调,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国(境)外办案合作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王岐山强调,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健全事关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重要法规,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开展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做好实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履约审议工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
  王岐山指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
 
财政部日前发布《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全国36个省市和大部分地市都建立了政府采购相关信息系统,但信息化水平不一致、发展不均衡。大部分省市的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不衔接,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交易平台不统一。当前迫切需要以推进信息化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高政府采购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全国市场的统一与规范。
  2002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财工程建设目标和总体规划》,明确了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建设目标,此次发布的《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实际上是对金财工程规划相关内容的补充和细化。
  根据总体规划,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要以“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为总体目标,建成中央与地方系统相对独立运行、全国基础数据统一集中共享的大型网络化信息管理系统。
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1个标准化体系、2个业务处理平台、4个共享基础数据库和8个主要子系统。标准化体系是指系统功能规范、技术规范和数据规范。2个业务处理平台是指监督管理业务处理平台和执行交易业务处理平台。4个共享基础数据库是指全国互联互通的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
 
中国将整顿影子银行
 
  据了解新规则的知情人士2月27日称,中国将整顿影子银行体系,要求各银行加大对表外活动的披露。
  自2008年以来,中国的影子银行体系(传统银行贷款以外的信贷流动)规模增至原来水平的4倍,达到大约20万亿元人民币(合3.2万亿美元),为中国经济产出的40%。这些资金流去年对中国恢复经济增长起到了关键作用。但分析师和评级机构纷纷警告称,它们对中国经济稳定构成越来越严重的风险。
  相关讨论还涉及要不要对银行可以推出的表外投资产品总量,设定一个按资产百分比计算的上限。
  总体来看,新规则有望加大银行将存款输送至表外工具的难度,从而减缓中国影子银行业务的爆炸式增长。
  此举反映了政策制定者圈子中的一个共识,即银行体系外的信贷流动是健康的——只要它们受到监督。
  据一名曾看到新规则草案的人士称,披露规则将在3月下旬或4月上旬在上海开始试行。银行将被要求向当地监管部门登记其财富管理产品——类似于存款的工具,提供较高收益率,多数在表外持有。“主要是监测财富管理产品的风险,”这名人士称。“披露内容将涵盖此类产品的规模、种类、期限和利息支付信息。”
  他补充说,只要银行在到期时(通常是一年或不到一年)付清本息,它们就能轻易获准销售新的投资产品。
  围绕要不要对财富管理产品的推出设定硬性上限的辩论则力度更大。两名银行业人士称,他们获知,监管机构正考虑将此类资产限制在相关银行存款基础的20%以下。目前,财富管理产品总量相当于中国银行体系存款总量的10%。但这是在3年前几乎为零的基础上快速增长达到的。规模较小的银行在推出财富管理产品方面尤其积极,将其作为吸引新客户的一种方式。
  直到不久以前,中国监管者还一直辩称,影子金融业务是从银行分散资金流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部将对部分券商规范经营展开检查
 
财政部2月25日介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今年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展联动检查,重点关注国有金融企业财务和资产监管、风险控制、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以促进金融企业规范化经营。
  除了对相关金融企业财务监管作出部署外,今年,财政部还将选择能源、通讯、航空、粮食等中央骨干企业以及大型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组织专员办对企业总部及分支机构从上至下开展联合联动检查,以会计信息质量为切入点,全面关注财税政策执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落实宏观调控措施以及企业内部控制等情况。
  会计监督是财政部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财政部每年都会对相关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内控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去年,财政部共计检查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外资企业106户,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57家,检查发现各类违规问题资金2555亿元,查补税款22亿元。检查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广泛关注。
  金融企业屡次成为财政部检查重点。去年,财政部就选择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5大类42户金融企业开展大规模交叉检查,重点关注宏观调控政策和财金政策执行情况、金融创新和业务拓展对会计信息的影响,以及高管薪酬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等敏感问题。
今年,证券公司不仅得到财政部在财务及内控方面的“关照”,在税收方面也将得到税务部门的关注。近日,国税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证券公司成为2013年的重点稽查对象,而个税将成为今年稽查重点。
 
证监会启动证券投咨询机构年检工作
 
  2月25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告,拟启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2012年度年检工作,向社会公告年检标准及工作安排。公告明确,若证券咨询机构年检期间存在传播不实信息,参与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15项问题,不予通过年检。同时,证监会还向各证监局发出通知,对年检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每年申请办理年检,逾期未提交年检报告或者经审核未通过年检的,不得继续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参加2012年度年检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共88家,另有被立案稽查的1家机构不参加年检。
  公告要求,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于今年4月30日前向注册地证监局提交年检申请材料。各证监局将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检查,提出年检初审意见。证监会统一复核,确定年检结果并及时公告。
  按照本次年检要求,存在内部控制薄弱、向客户提供投资顾问服务不规范等14项问题的机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不能持续符合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条件等15项问题的机构将不予通过年检。针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将及时采取监管措施,有效遏制有违诚信、损害客户权益、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活动。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年检是中国证监会对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进行监管的常规方法。本次年检的重点是机构开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是否规范、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管理和客户投诉处理是否有效、参与广播电视证券节目和广告内容是否符合证监会和广电管理部门的要求等方面。
 
证监会推动券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中国证监会2月26日发布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业内人士认为,从《规定》所表述的门槛来看,试点近8年之久的资产证券化即将转入常规。
证监会表示,《规定》降低了证券公司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准入门槛,取消有关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净资本规模等门槛限制,具备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基本条件的证券公司均可申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规定》允许资产支持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机构间报价与转让系统、证券公司柜台交易市场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进行转让。符合公开发行条件的资产支持证券,还可以公开发行,并可以成为质押回购标的。
《规定》还表示,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证券金融公司和其他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的公司,以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转让资产支持证券,参照适用本办法。
  2004年4月,证监会启动了以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载体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研究论证,并于2005年8月开始了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试点。由于涉及该项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不明确,使得该项业务停滞5年之久。2011年,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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