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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层参考 第31期

我国将继续开展稀土专项整治工作

8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在第四届中国包头稀土产业(国际)论坛上表示,下一步,我国将继续开展稀土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他介绍,结合稀土增值税专用发票监控系统实施,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稀土非法生产、流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稀土行业无执照、无计划、无发票等非法生产和流通行为,加大对超指标开采、无计划生产、超计划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并且对无计划企业实施关停。
  此外,有关地方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企业也要积极配合专项整治,严格按照要求组织稀土的生产、经营。海关总署也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在2012年“国门之盾”行动中专门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走私专项行动,继续加大打击稀土走私力度。
  去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牵头开展了稀土开采、生产、环保和打击走私专项整治行动。通过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稀土行业长期存在的资源乱采滥挖、无计划和超计划生产、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走私犯罪等行为得到了初步遏制。

国务院安委办将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8月3日印发通知,决定从2012到2015年深入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旨在进一步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开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知指出,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数量仍近10万座,其中小型矿山的比例高达95%。绝大多数事故发生在这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全保障能力低、安全管理混乱的小型矿山,尤其是非法违法、违规违章建设和生产的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根据通知,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的重点对象包括: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矿山;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已经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的矿山;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最小开采规模、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矿山;一个矿体存在多个开采主体,严重影响安全生产的矿山;井下生产系统尤其是通风系统不完善、未实行机械通风的井工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得不到保障,被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等等。
  安委办要求,要抓住影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矿山数量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加大整顿关闭工作的力度,力争到2015年使本地区金属非金属矿山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

安监总局出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8月3日公布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该办法将自9月1日起施行。
  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该办法明确,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经营活动不适用该办法。
  办法明确,申请人经营剧毒化学品的,除符合办法相关规定外,还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办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出租、出借、转让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经营许可证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方面,办法明确,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中,不得索取或者接受当事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发证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企业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发证机关发现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此外,办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未依法履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和监督管理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将从三个层面拓展深化

卫生部、国务院医改办、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8月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对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作出上述部署。
  在推进试点城市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方面,通知明确2012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都要启动破除以药补医的探索,通过采取调整医药价格、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和联动政策,完善补偿机制。通知提出要继续推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改革探索,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建立健全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在大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方面,通知明确要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综合改革。同时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加强县级医院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力争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的改革目标。
  通知提出向全国推广的政策措施:一是继续推行便民惠民措施,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推进医院内部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的科学化设置;二是通过完善医院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等,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是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加强规划调控,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四是通过加强对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管控制,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
  通知要求完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同时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持续发展。

中国将在2015年前建立起“北斗”导航检测认证体系

据解放军总参谋部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8月3日举行的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披露,中国将用3年时间建立起一个“法规配套、标准统一、布局合理、军民结合”的“北斗”导航检测认证体系,以期全面提升“北斗”导航定位产品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北斗”导航系统运行安全。
  “北斗”导航定位系统是中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始建于上世纪80年代,并计划在2012年年底正式开通服务。截至目前,“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已经有11颗卫星在轨运行,拥有12万军民用户。到2020年前,“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卫星数量将达到30颗以上,导航定位范围也将由区域拓展到全球,其设计性能将与美国第三代GPS导航定位系统相当。
  总参测绘导航局介绍,随着“北斗”导航定位系统的建设发展,“北斗”导航应用即将迎来“规模化、社会化、产业化、国际化”的重大历史机遇,也对“北斗”产品的检测认证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军地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将在2015年前完成“北斗”导航产品标准、民用服务资质等法规体系建设,形成权威、统一的标准体系。同时在北京建设1个国家级检测中心,在全国按区域建设7个区域级授权检测中心,加快推动“北斗”导航检测认证进入国家认证认可体系,相关检测标准进入国家标准系列。

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布

国务院办公厅8月6日印发《电子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15年电子口岸平台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基本实现网络化协同口岸监管模式。
  《规划》指出,到2015年电子口岸平台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电子口岸平台通关、物流、商务功能进一步丰富,企业通关更加高效、有序、便捷,口岸综合执法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符合国际“单一窗口”建设管理规则和通行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中国特色“单一窗口”工程初步建成。同时,基本实现网络化协同口岸监管模式。口岸管理部门信息共享的深度和广度取得重大进展,联网核查和辅助决策内容不断丰富,电子口岸平台与各部门政务外网建设协调发展,口岸管理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规划》还指出,将基本实现大通关“一站式”服务体系。口岸大通关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数据共享和信息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大通关相关的物流商务服务健康发展,物流协同、商务服务、配套支付等综合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另外,基本形成与电子口岸发展相适应的技术支撑体系。电子口岸平台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平台运行维护及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整体运行可用率达到99.9%,有效满足电子口岸可持续发展需要。
《规划》还明确了“十二五”电子口岸发展的重点任务,将建设跨部门综合信息共享数据库。依托电子口岸共建共管共享的合作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管理规范的信息发布、更新与利用共享机制。推进跨部门联网项目建设,支持地方电子口岸开展大通关综合项目建设。
任务还包括,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加强平台支撑体系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探索建立电子口岸云服务机制,推进电子口岸一体化客户服务体系建设等内容。

政策要闻

  ▲银监会设立信息科技监管部

银监会近日设立信息科技监管部。新设立的信息科技监管部负责制定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政策,指导银行业信息科技发展规划,开展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处置信息科技突发事件,开展银行业标准化相关工作以及银监会信息科技风险防范工作归口管理。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指出,银监会系统要进一步强化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加强信息科技风险的监测和预警,深入开展信息科技现场检查,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进一步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的及时性、前瞻性。
  尚福林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到风险排查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要从维护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全局出发,加强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督导和专项排查,督促提高信息系统可靠性和稳定性。
  下一步,信息科技监管部将全面落实各项职责,持续完善银行业信息科技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创新、丰富信息科技监管方法和工具体系,加强信息科技监管专业队伍建设,深入开展风险评估、监测、评级和现场检查工作,加强内、外部协同协作,促进银行业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工作协调、有序、健康发展。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准备明年实施

中国银监会法规部主任黄毅8月3日在参加中国银行家论坛时透露,银监会准备于明年实施规范银行业收费行为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今年2月,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基本商业银行项目服务,包括银行汇票、本票、支票、贷记转账和委托收款服务等,将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与此同时,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日渐增多的银行乱收费问题,银监会曾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提出“七不准”“四公开”,对银行业系统不规范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银行的收费一定要公道合理,不能随意把别人的钱装到自己口袋里。”黄毅说,作为服务行业,要守住社会责任和基本理念,“如果中国的银行家不做小买卖,只会跟着那些‘铁公基’贷款,那是没有希望的,能赚钱是给的利差,而不是有本事。”

▲保监会就建全退出机制调研险企非保险类子公司

保监会8月6日表示,为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创新发展,将于近期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下属非保险类子公司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研究。
此次调研范围主要有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投资控股的非保险类机构,包括保险集团和保险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通过各种方式投资的持股或表决权比例超过50%,以及持股不足50%但能够实际控制或实施重大影响的非保险子公司,其中不包括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保监会要求险企在8月31日前将内容汇总并进行上报,上报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图、投资非保险类子公司上半年的总体情况报告,涵盖了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分类及其经营情况、投资的主要目的和战略考虑、管控模式、相关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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