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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79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1
国务院要求加大资源环境税费改革... 2
央行规范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 3
银监会将继续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 5
银监会“五管齐下”加强银行理财业务监管... 6
证监会希望中小企业赴港上市不存制度障碍... 7
上交所规范两融和转融通信披规则... 7
国家外汇局简化外债登记管理防范外债风险... 8
国土部启动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9
广东出台营改增过渡政策... 10
浙江2015年将打造50家装备制造龙头企业... 10
浙江舟山新区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11
·企业动态·... 12
上交所确认一批ETF代办券商... 12
中国宝安子公司获石墨烯发明专利... 12
阿里集团获九家银行80亿美元贷款授信... 13
比亚迪在美洲首家电动大巴厂将落户南加州... 14
挪威主权财富基金希望加大投资中国... 14
·外电参考·... 14
泰国对华冷轧碳钢卷材和非卷材征反倾销税... 14
世界经济呈缓慢增长趋势... 15
高盛等机构预测美联储购债规模可能扩大... 15
欧洲央行将主导利率调降至历史新低... 16
英国政府考虑出售所持银行股... 16
日央行内部对大规模宽松存担忧... 17
松下出售1000亿日元所持股票用于偿还债务... 18
香港推出白银现货交割平台... 18
·研究探索·... 19
李扬认为今后一段时期增长将在7.5%左右... 19
·社团工作·... 20
证券业协会将建立高效化解证券纠纷机制... 20
 
·国内财经·
 
国务院要求加大资源环境税费改革  
 
    据悉,5月1日出版的《求是》杂志第九期刊发国务院副总理马凯题为《坚定不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文章指出,要加大资源环境税费改革,按照价、税、费、租联动机制,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加快开征环境税,完善计征方式;要积极探索运用税费手段提高环境污染成本,降低污染排放。
  文中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是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具体措施即包括上文所述资源环境税费改革。
  马凯提出的其他建议措施还包括: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调整资源性产品价格,引导资源节约利用。创新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优化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机制,完善居民阶梯电价改革方案,有序推进竞价上网和输配电价改革。继续探索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完善政府、企业、消费者共同参与协商的定价机制;
  健全资源补偿和交易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培育节能量和碳排放量第三方核证机构,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量交易和碳交易。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交易,规范水权转让。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改革;
  完善统计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强化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根据主体功能区定位探索设立不同的考核目标,增加生态文明相关指标权重,逐步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制度;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环境监管,完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健全最严格的环境执法体系,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依靠强有力的法制调节和规范社会行为。
  马凯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长期过程,依赖于一个规范、长期、稳定的制度环境,形成“硬约束”的长效机制。
 
央行规范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  
 
  据悉,为规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5月2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问题给予进一步明确,并对试点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2年1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通知》指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开立一个境外机构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以下简称“基本存款账户”)。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后,应当选择具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的境内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开立交易所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资金结算专用存款账户,分别用于投资交易所证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可以在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开立专门用于股指期货保证金结算的专用存款账户。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上述三类专用存款账户时,应当区分自有资金和由其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客户资金分别开户;设立开放式基金的,每只开放式基金应当单独开户。
  《通知》规定,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的书面批复以及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投资额度的书面批复、托管银行的托管资格书面文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与托管银行的托管协议,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专用存款账户的,还需同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批复试点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文件以及托管银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资格许可书面文件。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的收入范围是: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从境外汇入的投资本金、出售证券所得、现金股利、利息收入、从依据本通知开立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划入的资金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收入。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专用存款账户的支出范围是:买入证券支付的价款、汇出本金和投资收益、支付投资相关税费、划出至依据本通知开立的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资金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支出。除开放式基金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如需汇出投资收益的,应当提供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相关税务证明。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专用存款账户与其他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自有资金账户、客户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资金,不同开放式基金账户之间也不得划转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通知》明确,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依据本通知所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通知》要求,托管银行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应当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及本通知,做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及管理等业务。
  《通知》指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其托管银行应当是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当委托该托管与结算代理银行进行债券交易和结算,并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通知》还要求,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通知》还就应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规定。
  《通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宏观管理要求和试点发展情况,对总体投资比例和品种作出规定和调整。
  与以往不同是,《通知》将托管银行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在业务发生后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的开销户信息、获批准的投资额度、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跨境划转信息、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的资产配置总体情况的时间由原来的“1个工作日内”改为“5个工作日内”;“托管银行和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应当在每月结束后的8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上述信息的汇总报表”的要求不变。此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其结算代理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报送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结算和托管等信息。
  《通知》还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托管银行的账户管理、资金汇出入和信息报送等进行监督管理。托管银行在办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结算业务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防范利用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进行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银监会将继续推进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
 
    银监会近日就地方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问题指出,2013年将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隔离风险、明晰职责为重点,继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重点采取及时化解到期风险、严格控制总量风险、优化存量贷款结构和建立风险隔离制度的政策措施,推进平台贷款风险管控。
  这位负责人强调,继续做好到期贷款统计台账,各银行要逐月统计本年到期平台贷款金额、偿债资金来源和实际偿还等情况,并及时与地方政府沟通,及早采取措施,避免出现重大违约事件。
  同时,按照“保在建、压重建、控新建”的基本导向,要求各银行法人不得新增平台贷款规模;严把新增贷款准入标准,发放平台贷款时必须满足借款人现金流全覆盖、抵押担保符合现行规定、资产负债率低于80%等约束条件。
  优化存量贷款结构方面,引导新增贷款主要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融资平台、保障性住房和国家重点在建续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对现金流覆盖率低于100%或资产负债率高于80%的融资平台,各银行要确保其贷款占本行全部平台贷款比例不高于上年水平,并逐步减少贷款发放,加大清收力度。
  建立风险隔离制度方面,各银行要建立包括银行贷款、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信托计划、理财产品等在内的全口径融资平台负债统计制度;将购买持有融资平台发行债券的审批权限上收至总行,不得对未纳入“名单制”管理的融资平台发放任何形式的由财政性资金承担直接或间接还款责任的贷款。
  同时,继续支持配合财政部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数据对账、债务公开等工作。
  当前,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总体可控,但依然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地方平台多头融资趋势明显,地方政府代偿性风险加大。不少平台为缓解资金缺口,转向信托、理财、债券、集资等渠道,但这些资金的最终来源仍然以银行为主;未来三年地方政府仍处于集中偿债期,各地政府及融资平台依然持续面临债务集中偿还压力。
 
银监会“五管齐下”加强银行理财业务监管  
 
    银监会近日就银行理财业务监管问题指出,2013年,银监会将重点从五方面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
  完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规章体系。启动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尽快研究制定涵盖理财产品研发设计、投资运作、会计核算等方面的监管办法和规章,进一步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监管框架。
  加大对“资金池”等操作行为的现场检查力度。银行理财业务作为银监会系统的现场检查重点,重点整治违规设立“资金池”等不规范的操作行为,严格要求银行对每个理财计划进行单独核算和规范管理。
  严格控制理财资金投向。银行必须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打包还原”基础资产,确保理财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及产业政策,继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合理投资。
  加强对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的行为监管。采取调查、暗访等监管手段,加强行为监管,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中要将风险提示放在首位,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严禁误导消费者购买。
  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提升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金融素质,强化信息披露和业务宣传,培养“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良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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