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财经动态 > >> 财经动态 第079期

财经动态 第079期

证监会希望中小企业赴港上市不存制度障碍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在福建省发改委和香港交易所组织的企业赴港上市融资培训会上表示,证监会希望做到让中小企业赴港上市不要有制度上的障碍。
  去年底,证监会发布《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申报文件及审核程序的监管指引》,市场称之为“H股新政”。新政取消H股申报“456”条款(即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募集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在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简化申报提交文件和审核程序等部分,为中小企业赴港融资消除了制度上的障碍。
  此外,原H股申报规定必须征求发改委、国资委等行政监管部门的意见部分。在现监管指引下,证监会与发改委会商的一致意见,如果企业不是特殊行业,不再经发改委审核批准。
    H股全流通也是企业和市场颇为关注的问题。上述负责人说,证监会做新发行H股全流通制度安排的原则是在合法合规和符合国家整个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全流通是企业股东自己的权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部分流通或者全流通。比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是没有外资准入限制的行业,根据企业的意愿理论上可以100%流通。
 
上交所规范两融和转融通信披规则  
 
  据悉,为规范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上交所5月2日发布了《融资融券、转融通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征求意见稿)》。投资者、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参照适用上市公司有关权益变动和信息披露的规则。
  根据《征求意见稿》,投资者、证券公司、证金公司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的,其通过多个证券账户持有同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及其他证券数量,应当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其权益变动或收购的公告及报告书中单独披露其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发生的持有股份和股份变动的数量及比例。
  投资者、证券公司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超过30%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要约收购义务或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属于免于提出豁免申请情形的除外。
  《征求意见稿》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其他主体成为转融通业务出借人的,不得存在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监、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得进行以该上市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
  另外,在一家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30%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主体参与转融通业务的,还应当遵守股票买卖“窗口期”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的“股份变动和股东情况”部分,披露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的股东相关事项。
 
国家外汇局简化外债登记管理防范外债风险  
 
    5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正式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外汇管理局表示,此项新规是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外债统计监测,防范外债风险。
  在积极防范外债风险的基础上,《通知》对现行外债登记管理流程进行优化,简化了外债登记管理环节,取消了部分外债管理审批事项,除外债签约登记外,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同时,《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外债的登记和统计监测。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在简化外债登记管理的同时,将依托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强化外债统计监测分析和非现场核查,积极防范外债风险。
《通知》自2013年5月13日起实施。
 
国土部启动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及相关工作方案,正式启动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按照此次行动方案,全部工作将于10月底完成,自11月中旬起,国土资源部将根据验收结果及地方整改情况,组织开展警示约谈、启动责任追究工作。
  通知指出,为外界所关注的“6·30”政策将停止执行;其他如“检查时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用地”等有关政策将延续不变。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省切实加强对市、县的检查指导,并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工作提出重点要求: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将加大对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直接查处或挂牌督办重大典型案件;对违法违规严重地区,在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警示约谈;对整改查处不积极、不到位的地区,暂停办理用地用矿审批,扣减用地指标,督促其整改查处到位;对未经依法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行动方案强调,要统筹协调处理好巡查、案件查处等日常执法监察工作与卫片执法检查的关系,探索建立日常执法监察工作成效与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机制,扭转重卫片执法检查、轻日常执法监管的倾向。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充分应用卫星遥感、航空摄影、低空无人驾驶飞机飞艇、视频监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易发高发地区,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有效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广东出台营改增过渡政策  
 
    据悉,《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近日推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后月平均增加税负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广东省内(不含深圳)试点企业,将可以申请财政扶持资金。
  据广东省国税局介绍,截至今年3月31日,广东全省(不含深圳)共有15.48万户纳税人纳入到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税收减负面约达96%,预计减轻企业税负约100亿元;但增加面则在4%左右,在税收增加面的4%中,月均税负增加超过1万元的仅占到其中的30%。广东省财政将安排约10亿元设立试点专项资金,保障试点顺利进行。
  《指南》规定,符合条件企业须填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并在每季度终了后的30日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或同级财政部门申报财政扶持资金;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申报的,申报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起算;未按规定期限提交财政扶持资金申请的,视同放弃申报当季度的财政扶持资金。
 
浙江2015年将打造50家装备制造龙头企业
 
  据日前召开的浙江推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披露,浙江将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15年时培育形成100家具有重大装备自主设计研发能力的重点企业研究院,形成50家左右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装备集成制造龙头骨干企业。
  浙江省经信委新闻发言人、总工程师李上葵称,近两年,浙江经济碰到了一些下行压力和成长烦恼,市场的约束、投资的弱化,使得浙江经济快速发展面临了不小的压力。据悉,今年一季度,浙江省的生产总值为726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3%。这与该省近年来装备制造业增速放缓不无关系:浙江装备制造业产值年均增速由“十五”时期的32%下降到“十一五”时期的17%,并且主要指标增速不仅低于沿海兄弟省市,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1年,浙江省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增加值比全国平均水平低3个百分点,出口交货值、固定资产投资、利润总额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低7.8、13.8和14.1个百分点。
  李上葵表示,浙江提出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是有其原因的,装备制造业素有“工业母机”之称,浙江省提出的九大战略性新兴行业,除了生物医药、新材料行业,其他七大行业的发展,与装备制造业高度相关。所以说,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或新兴行业的加快发展,都需要装备制造业的支持。
  浙江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也是看中了该产业的带动性特征。李上葵称,带动性是装备制造业的一大特性,完成一台整机和一套成套设备的制造,往往需要上百个,乃至上千个零配件或者基础件。
  与此同时,装备制造业也是浙江支柱性产业。去年,浙江省共有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企业13685家,资产总计达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8%,占浙江全省规上工业总资产的36.5%。“支柱性产业上去了,浙江经济也就上去了。”李上葵说。
 
浙江舟山新区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浙江省政府日前发布《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三年(2013~2015年)行动计划》。
为完成新区三年行动计划提供有力保障,舟山在创新体制机构方面将积极争取国家先行先试政策和权限。
首先创新行政管理体制。积极争取建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新区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适时实行新区和功能区扁平化管理模式,加快探索建立与新区发展相适应的机构精简、职能综合、结构合理、运行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简便、有序有效的审批制度。据了解,目前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只在前海新区建立和实施。
  其次,创新金融和投资体制机制。设立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加大建设债券发行力度。设立产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创业基金,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融资。
  第三,根据舟山群岛特点,将会创新用地用海用岛体制机制。
 
·企业动态·
 
上交所确认一批ETF代办券商
 
    据报道,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荐,上交所5月2日确认安信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华泰证券、申银万国、信达证券、招商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中信万通、中信证券(浙江)、中信证券为上证主要消费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上证原材料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上证医药卫生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上证能源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上证金融地产交易所交易基金(ETF)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中国宝安子公司获石墨烯发明专利
 
    中国宝安5月2日晚公告称,公司于4月28日收到“制备球状石墨烯的方法”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权人为公司子公司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同时公司股票将于5月3日复牌。
  根据公告表述,该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通过 高温造粒或低温冷冻造粒加工,形成的石墨烯球结构均一,体积小,密度大,导电性能好,方便运输,可作为碳微球应用于催化剂载体,药物运输,锂离子电池以及超级电容器,通过超声处理即可使这种球状石墨烯分散为10层以下的石墨烯单体,保留了原有单体石墨烯的优良性质,便于应用于各种领域,安全性能高,可以连续制备生产,处理量可控可调,适宜大规模生产。
  同时公告称,目前,公司石墨烯产品处于应用研究阶段,锂离子电池用石墨烯导电剂处于测试认证阶段;石墨烯导电剂用于改善极片导电性获得初步评价认可;石墨烯纳米导电液、高分子-石墨烯复合材料、超级电容器用石墨烯材料等开发正在快速推进之中。
  资料显示,中国宝安曾于2012年1月6日发布公告称,子公司贝特瑞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的与石墨烯相关的包括“制备球状石墨烯的方法”在内的4项专利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之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32%。
 
阿里集团获九家银行80亿美元贷款授信  
 
    据一位知情人士5月2日透露,阿里巴巴集团已从九家银行获得总计80亿美元的贷款授信。贷款授信协议于4月30日达成。
  提供贷款的这九家银行分别是澳新银行、瑞士信贷、花旗、德银、星展集团、汇丰控股有限公司、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和瑞穗实业银行。据悉,80亿美元的贷款授信均为信用贷款,贷款条件宽松,没有用任何实物做抵押。该笔融资包括三部分,一笔25亿美元的3年期贷款、一笔40亿美元的5年期贷款以及一笔15亿美元的3年期循环信贷安排。这可能是中国民营企业近年来获得的来自海外银行的最大规模授信。
  九家机构中,部分机构曾参与过2012年上半年阿里为B2B板块私有化以及雅虎股权回购所完成的30亿美元的银团贷款项目。
  通常这种信贷安排是基于银团对贷款企业的信用实力所采取的授信计划。在协定的有效期内,只要企业的借款总额未超过最高限额,银行必须满足企业任何时候提出的借款要求,可以随时在额度内提取使用,也可以提前归还。
  阿里巴巴集团于4月29日刚刚宣布以5.86亿美元购入新浪微博公司发行的优先股和普通股, 占微博公司全稀释摊薄后总股份的约18%。在对外证实此收购消息的同时,阿里亦透露,集团目前手握50亿美元现金,收购资金充裕,而未来一年内还会有一系列大的收购动作正在酝酿商谈之中。
  接近阿里巴巴集团的人士表示,各种投资并购的确需要资金补给,而实施再融资的用意就是在此。
  此外,多位不愿据名的阿里巴巴集团股东证实,虽然股东方面并没有急于套现的需要,对上市进程并不着急,阿里集团自身迫于发展扩张的资金需要,对IPO的愿意反而更为主动和强烈。一位股东对财新透露,阿里曾考虑于今年年末启动IPO,并且有可能同时登陆美股及港股市场,但这一庞大计划目前已经确定拖至2014年年中实施。
  阿里巴巴集团的估值,如果想尽早实现之前投资人及股东方预测和希望达到的近760亿美元“天价”,则各种并购式扩张将是一条捷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近期财经动态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