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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30期

 
 
·国内财经·.
多部门完善金融措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证监会初步形成证券法修改方向.
证监会发布资管机构开展基金业务暂行规定.
两部门要求加快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建设项目.
我国出台新规进一步鼓励粉煤灰综合利用.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发布.
上海鼓励探索社区银行经营模式.
西部最大保税物流港落户昆明.
江苏昆山获准设立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
·企业动态·.
武钢上调3月主要钢材价格150-300元.
中投入股莫斯科交易所.
吉利等中国汽车厂商竞购美国新能源汽车公司. 1
·外电参考·.
加拿大将对中国半导体冷热箱启动双反日落复审.
德拉吉警示通胀下行风险.
欧元区核心银行重返货币市场获得融资.
欧盟为银行业薪酬设高门槛.
标普重申日本AA-评级.
新加坡考虑弃用Sibor
·研究探索·.
李稻葵称政府投资让中国成功避免硬着陆.
瑞银预计CPI通胀率回升步伐可能会快于市场预期.
·社团工作·.
中汽协预期今年进口车增速将高达25%
基金业协会会员机构近300家.
 
·国内财经·
 
多部门完善金融措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  
 
  近日,国务院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消息人士2月18日披露,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等四部门正在建立联动机制,酝酿和完善相关金融措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支持循环经济企业上市和利用债券融资。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有关方面将出台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措施,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的方针,综合运用规划、投资、产业、价格、财税、金融等政策措施,建立一个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政策支持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发展,解决企业发展循环经济融资难问题。”
  据介绍,四部门正在完善联动机制,实现政策、法规、技术、项目信息、专家资源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各级循环经济发展综合部门负责筛选综合效益好的循环经济园区(示范基地)、企业、项目,并推荐给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各类金融机构将积极支持。
  根据《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到“十二五”末的目标是,主要资源产出率比“十一五”末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总产值达到1.8万亿元。国家发改委循环经济研究中心有关专家表示“发展循环经济应更加注重财税、金融等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消息人士从银监会等有关方面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各级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正在根据循环经济企业和项目的风险特点,加强人员培训,引进有关专业人才,努力提高金融机构对涉及循环型企业和项目的授信能力,同时借助第三方评审和外包等方式,提高对循环经济实施信贷支持的能力。
  据了解,有关部门还将出台规定,对由国家、省级政府支持的节能、节水、节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海水淡化和“零”排放等减量化项目,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等再利用项目,以及废旧物资、大宗产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农林废弃物、城市典型废弃物、废水、污泥等资源化利用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重点给予信贷支持。对示范市、县园区(示范基地)的循环基础设施、相关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应给予相应的信贷支持。
  消息人士从证监会等有关方面进一步了解到,有关方面正酝酿拓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直接融资渠道。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示范基地)、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探索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示范基地)内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等还将酝酿具体措施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项目,鼓励社会资金通过参股或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此外,有关部门将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申请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支持鼓励循环经济项目申请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 )。
  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有关部门还将多方面引导社会资金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全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各地也将因地制宜,制定本区域的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确定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为社会资金投向循环经济指明方向,减少社会投资的政策风险。同时,发挥产业政策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也要发挥价格杠杆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要研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价格和收费政策,引导消费者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使得循环经济项目能够对社会资金产生巨大的吸引力。
 
证监会初步形成证券法修改方向  
 
    消息人士2月18日披露,中国证监会已初步形成证券法下一步修改完善的方向,新一轮修法工作有望启动。   
    去年证监会开展了证券法实施情况的评估,形成了关于证券法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送审稿和修改证券法的建议报告,形成了下一步修改完善证券法的基本方向和重点内容。与此同时,证监会还研究形成了“期货法”的立法工作思路。  
    2005年我国对证券法进行了重大修订,经过7年多的时间,我国资本市场取得了重大进步,市场创新持续活跃,QFII、RQFII以及合资证券机构快速发展,证券市场国际化程度大幅提高,这些变化使得证券法重新修订的迫切性逐渐增强。市场人士预计,在证监会对此评估的基础上,预计国家相关部门将正式启动证券法的修订工作。  
    据悉,证监会系统梳理了40家单位近300万字的评估意见,形成了关于证券法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送审稿和修改证券法的建议报告。评估报告从适应证券市场改革创新发展的需要出发,明确提出了证券公开发行制度、证券私募监管、债券市场发展、场外市场建设、非公公司监管以及市场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制度完善的思路建议。  
    除此之外,过去的一年,证监会积极推进具有顶层设计性质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建设,一年内,证券期货领域成功推动出台“一法一条例”两大基础性法律法规。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以高票审议通过了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正案。
 
证监会发布资管机构开展基金业务暂行规定  
 
    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充分吸收了社会各界的意见,适当降低了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门槛,增加了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也可以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规定。《暂行规定》还明确了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隔离和可以共享的业务环节,对申请材料清单进行了列示,便于资产管理机构提交申请。
  《暂行规定》共十八条,主要规定了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的资产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在业务运营方面,上述机构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统一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暂行规定》主要从业务独立、风险隔离、公平交易、利益冲突防范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对监督管理和处罚方面进行了规定。
  《暂行规定》发布后,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开始进行信息系统、制度流程、人员方面的准备,于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上述资产管理机构可以凭借其多年的资产管理业务经验及品牌影响,吸引更多资金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为基金持有人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
 
两部门要求加快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建设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2011-2015年)2013年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加快实施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与业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等。
  《通知》明确了2013年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重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补助地方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装备项目,抓紧启动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业务用房建设和执法交通工具配备工作,加快实施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与业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认真做好2012年中央补助地方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专业装备竣工验收基础上,规范组织实施中央补助地方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执法专业装备招标采购和配备工作;落实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抓紧启动市县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办公业务用房和执法交通工具配备;认真做好开工建设前各项准备工作,加快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执法与业务保障能力项目建设进程等。
  《通知》强调,要加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前期条件的落实,尽快完成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华北、西南、中南三个国家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基地,国家安全工程技术实验与研发基地,矿用新装备、新材料安全准入分析验证中心实验室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审批进程。
 
 
我国出台新规进一步鼓励粉煤灰综合利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2月18日表示,为保护环境,变废为宝,进一步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新修订的《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明确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修订,并于1月公布的《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支持发展高铝粉煤灰提取氧化铝及相关产品;支持发展技术成熟的大掺量粉煤灰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为水泥混合材并在生料中替代粘土进行配料;鼓励利用粉煤灰作商品混凝土掺合料等。
  这位负责人说,用灰单位可以按照《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和程序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符合条件的用灰单位,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相关优惠政策。
  《管理办法》还明确提出: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建筑、筑路等工程中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粉煤灰及其制品;对粉煤灰大掺量、高附加值关键共性技术的自主创新研究,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支持;各级政府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措施。
  粉煤灰是煤炭燃烧后的固体废弃物。近年来,我国火力发电发展较快,粉煤灰产生量逐年增加,“十五”未粉煤灰年产生量达3.02亿吨,“十一五”末粉煤灰年产生量达4.8亿吨,预计“十二五”末我国粉煤灰年产生量将达到5.7亿吨,如不妥善处置,将占用大量土地资源,污染环境。
  1994年,我国发布实施《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对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在投资政策、建设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实行减免税优惠政策支持。
  这位负责人说,我国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已经由1994年的35%提高到2011年的68%,超过了美国等发达国家。
  目前,我国粉煤灰主要用于生产水泥、混凝土及其他建材产品,在建筑工程、筑路、改良土壤、回填、生产生物复合肥,还用于提取相关物质,实现高值化利用等,涉及建材、建筑、冶金、化工、农业等多个领域。
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发布
 
国家旅游局2月18日发布《国民旅游休闲纲要》。纲要提出,要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并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旅游休闲设施。
纲要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休闲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国民旅游休闲质量显著提高,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国民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建成。
  纲要要求,改善国民旅游休闲环境,推进国民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应免费开放,城市休闲公园应限时免费开放,城市休闲公园等游览景区、景点逐步实行低票价等。另一方面,加强城市休闲公园、休闲街区、环城市游憩带、特色旅游村镇建设,营造居民休闲空间,发展家庭旅馆和面向老年人和青年学生的经济型酒店,支持汽车旅馆、自驾车房车营地、邮轮游艇码头等旅游休闲基础设施建设等。
  提倡多元化产品开发,鼓励开发适应不同人群需要的、多元化的旅游休闲产品,组织丰富多彩的旅游休闲活动。纲要指出,要逐步增加旅游休闲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旅游休闲设施,开发特色旅游休闲线路和优质旅游休闲产品;鼓励和支持私人博物馆、书画院、展览馆、体育健身场所、音乐室、手工技艺等民间休闲设施和业态发展;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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