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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2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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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从三个方面着手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近日出席由亚洲制造业协会主办的“第六届亚洲制造业论坛”时指出,综合判断我国工业发展的现状和未来,中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处于一个新的转折点。新阶段有5个基本特征:一是自主创新、技术升级、赶超一流应该成为我们企业发展追求的目标;二是提升资源使用效率,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应该是企业所追求的中心任务;三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走绿色发展之路,既是企业的一种社会责任,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四是在继续扩大出口的同时,扩大内需已经成为我们企业发展的长期战略和国家的长期战略;五是在工业化的中后期阶段,生产要素成本上升,已难以支撑经济超高速发展,而平衡稳定健康的中速发展是保持较快增长的最佳途径。
  苏波强调,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战略目标,中国工业在实现上述目标中,肩负着历史重任。展望未来,我国工业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着重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着力突破掌握关键的核心技术,进一步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重大技术瓶颈。要营造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依托重大工程和重大需求,组织协调打通重点产品应用环节,加速形成研发-制造-应用的良性互动。要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建立健全新兴产业监测体系,加强部门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衔接协调,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要促进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碳交易、排污权交易等新机制新模式。要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着力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加强自主品牌培育,引领和创造市场需求,提高工业产品附加值,逐步提高工业增加率和产业竞争力。要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实施“智能制造工程”,促进制造模式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转变。
  三是发展壮大生产性服务业。要突出发展重点,着力培育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及外包、检验检测服务、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服务等重点领域,不断提升服务支撑转型升级的能力。要大力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发展故障诊断、远程咨询、专业维修等新型业态,提高专业服务以及全生命周期服务在产品价值中的比重。要积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拓展新型服务领域,不断培育形成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周生贤认为生态文明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社会形态  

  据悉,12月11日出版的《学习时报》刊发了环保部部长周生贤的答问全文。周生贤指出,生态文明绝不是简单的污染防治,而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社会形态。
  周生贤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式拓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坚持和实现科学发展,必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相融合相协调,赋予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生态尺度。
  周生贤认为,建设生态文明,并不是放弃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回到原生态的生活方式,而是超越和扬弃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和不合理的消费模式,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理念和素质,使人类活动限制在自然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周生贤指出,生态文明绝不是简单的污染防治,而是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社会形态,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包括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发达的生态经济、完善的生态制度、可靠的生态安全、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节约环保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增强永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
  周生贤强调,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足和保护不够的现象同时存在,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忽视资源环境保护,经济建设难以搞上去,即使一时搞上去最终也要付出沉重代价。这就要求坚持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周生贤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与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其中,优美宜居的生态环境最为重要,要抓住时机,开拓进取,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享有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生产生活环境。

安委办规定今后发生事故首先追究企业责任

        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日前在安全生产调度分析会议上强调,要推动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今后发生事故首先追究企业的责任。
  一是强化打非治违,重在依法治理和长效机制。虽然通过这一年的打击,目前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引发的较大以上事故比重仍占40%以上。我们要继续大力开展打非治违,关键是要做到依法治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打非治违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然后建立机制、体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强化基础建设,重在治本和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抓基层、抓基础、抓基本功“三基工作”,要推动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今后发生事故首先追究企业的责任。
  三是强化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加大煤矿、非煤矿山、消防、航空、铁路、建筑、化工和水上运输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
  四是强化隐患管理,重在预防和科技支撑。要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排除隐患查处隐患,要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把事故控制在源头。另外在隐患排查中要注重运用科技手段,加强科技支撑。
  五是强化应急救援。救人是第一位的。要科学施救,不断提高救援水平和能力,不断加强装备建设。

工信部严管车辆出厂合格证

        工信部近日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和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承担车辆出厂合格证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提出高标准严要求,两部委也将定期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车辆配置信息进行核查,对未按要求填报或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的企业,国税机关将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知》要求机动车生产企业(包括国内和进口机动车生产企业)从2013年4月1日起使用新版“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填报、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等内容。
  《通知》明确了车辆购置税收管理要求。《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自2013年7月1日起,对2013年4月1日(含)之后生产的国产机动车(或报关的进口机动车),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的车辆配置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各地税务机关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所有机动车均应依据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的车辆配置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等相关业务。无车辆配置信息的不予办理。
  《通知》对承担车辆出厂合格证日常管理的工作机构提出高标准严要求,要求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做到诚信自律,保密守则,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消费者及管理部门服好务,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切实做好合格证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传送、系统维护、软件升级与使用培训等工作。
  此外,两部委将定期对机动车生产企业上传车辆配置信息进行核查,对未按要求填报或上传车辆配置信息的企业,国税机关将依据税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工信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及车辆准入管理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撤销产品或企业准入许可等处理。整改期间,暂停产品《公告》申报或合格证信息上传。

科技部公布第二批金太阳示范工程目录

        科技部12月11日公布了2012年第二批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目录,项目装机总量2.83GW。今年5月,已经公布了1.71GW的第一批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合计全年项目规模4.54GW。
  今年10月17日,由财政部、科技部、住建部和国家能源局在江苏召开金太阳示范工程工作座谈会,要求进行下半年的金太阳工程项目申报。这一扩容也被是做扩大国内光伏应有市场的一个举措。
  第二批项目为鼓励项目加快实施,补助标准与批复及竣工时间挂钩。此次批复且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工的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补助标准原则上为5.5元/瓦(与第一期相同),在规定期限以后完工的项目补助标准将予以降低。中央财政将把补助资金拨付至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建设进度将资金拨付至具体项目单位。
  2.83GW项目中,江苏省总计装机规模最大,为374MW。上海、浙江、山东、河南、湖南的项目规模总计均超过100MW。
        金太阳工程的补贴效果一直颇受争议。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曾透露,今年第一期金太阳工程核准1.7GW,但实际上拨款项目仅1GW左右。而初装补贴的方式不与最终的项目发电量挂钩,因此亦有观点认为较上网电价补贴效率更低。

天津出台科技创业新十条  

        天津市科委12月10日介绍,针对企业创新能力弱、领军企业少、高水平载体少、科技与金融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在现行政策基础上,天津研究制定了新十条措施,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做出了重大突破,将进一步促进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一是允许和鼓励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基础上,可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
  二是允许和鼓励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成果所得收益,按60%至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用于转让或技术入股时,一次性处置评估价值800万元以下的,原则上由本单位自主决定并报市财政局备案;一次性处置评估价值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的,经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三是支持科技金融对接平台开展有效融资服务活动,对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效显著的科技金融对接平台,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继续加大商业贷款贴息贴保力度,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投资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1年以上的风险投资机构,给予不超过投资额3%、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鼓励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年度担保额增量部分给予0.4%的财政资金补贴。设立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对商业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发生损失的,按信用贷款额度的3%至5%给予风险补偿。对发展潜力大、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不少于500万元政府性周转资金支持。对在国内三板市场挂牌上市及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始融资额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专项补贴。
  四是在校大学生(研究生)休学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向学校申请保留学籍2年,凡入驻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2年内免交房屋租金。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可根据创业绩效给予一定的学分奖励。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研究生)可享受天津公共租赁住房政策。
  五是外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或部分迁入天津,给予1年认定过渡期,过渡期后1年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和区县财政按其过渡期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奖励。新引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科技小巨人企业条件的可获得最高500万元的政府性周转资金支持。
  六是对经认定的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及外资研发机构,给予100至30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对新引进的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企业研发机构等,一次性给予300至500万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兼并、收购国内外科技研发机构,经核定后给予20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
  七是对新注册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50%的比例给予财政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当年研发投入超过上年部分,视同完成利润额,列入企业年度考核指标。对遴选出的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每家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研发投入,并可以股权形式奖励企业研发团队和人员。
  八是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产品,经市相关部门认定后,根据其新增所得税和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50%以上、最高50万元的财政补贴。对首购首用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产品的单位,给予不低于购买成本20%、最高100万元的风险资助。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新产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通过预留政府采购市场份额等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九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或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其技术交易额或合同额10%、最高50万元的财政补贴;对引进国外科技成果的,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财政补贴。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选派科技特派员,为企业提供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服务,绩效优秀的,给予奖励。
  十是鼓励各类创新创业载体提升服务能力,对考核绩效优秀的国家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励,或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财政资金贴息支持,放大资金使用效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国家和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向企业开放科技资源,提供延伸服务,根据服务企业的数量和质量,给予不超过服务费用50%、最高50万元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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