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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2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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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称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正积极推进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11月23日在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的“中央媒体走进国资委”座谈会上说,解决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厂办集体企业改革、离退休人员社会管理等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取得了重要进展。
      “去年以来,我们梳理了21个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经国务院研究,有11个问题已明确了解决的思路和相关牵头、参加部门;另外10个问题近期已经国务院批准明确了牵头、参加部门,有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彭华岗说。
        据统计,目前中央企业还有医院、学校和管理的社区等办社会职能机构8000多个,对这些机构的费用补贴每年多达几百亿元;中央企业现有离退休人员523.6万人,还有困难职工等100多万人,企业为此需要承担大量管理和其他负担。
        彭华岗说,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国有企业还不能完全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也认为,这些问题不解决,国企就难以“轻装上阵”;若为企业卸掉这些“包袱”,不仅需要非常大的改革成本,还要兼顾好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要做好员工安置工作。

财政部多举措完善节能减排财税政策体系

  财政部部长助理郑晓松11月23日在“2012中国节能与低碳发展论坛”上表示,鉴于目前依然严峻的全国节能减排形势,未来中央财政将持续完善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体系。
  工信部副部长苏波介绍,今年1至9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7.9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同比增长1.3%,增速继续放缓,全国节能减排形势正在逐步改善。但他同时称,“十二五”中国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
  郑晓松指出,2007年以来,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多项财税政策和制度办法,初步形成了一套支持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体系。截至今年,中央财政已累计投入3380亿元专项资金,带动上万亿元社会资金投入,大大加快了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
  郑晓松表示,未来中央财政将以多举措完善节能减排财税政策体系。在推进节能方面,将扩大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在目前北京、重庆、深圳等8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范围,鼓励引导地方从产业低碳化、交通清洁化、建筑绿色化等多方面全面推进节能减排。
        同时,将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节能改造工作,目前中央财政以财政奖励为杠杆实施电力综合升级改造已取得成效,下一步将继续在钢铁、石化、有色金属和建材等行业采取一揽子措施,推进节能改造工作。
        此外,还将对实施家电节能及产品惠民工程的产品范围扩大到风机、清水离心泵、高效空气压缩机、配电变压器等工业产品领域。
        在促进减排方面,将加快实施重点减排工程。“十二五”期间,将全面完成6万个建制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同时将投入10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30个左右水质较好湖泊的生态保护,同时财政资金将全面配合PM2.5监测“四步走”战略顺利完成。此外,财政部还将完善风电、页岩气等经济性日益显现的可再生能源的财税扶持政策。从今年起,中央财政每年还将安排10亿到20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具备量产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化以及支持节能汽车技术研发和产业链建设。

证监会正积极研究券商间OTC平台  

  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祁斌在11月23日举行的“2012第二届重庆金融开放论坛”上表示,资本市场在中国经济未来发展转型过程中应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对于资本市场在中国经济未来发展转型过程中应该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祁斌解释,一方面,经济转型中有一部分就是中国经济存量的整合,也就是现有产业可以通过产业并购,通过实现规模效应能够降低成本、提高产业素质,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依靠资本并购。另一方面,还需要发展一些战略新兴产业。“我们应该更好的用好资本力量,通过产业并购能够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
  祁斌介绍,今年新三板已经在开始推进之中,全国区域性的股权交易市场有些地方也在积极推进,这些都能够帮助中国经济上一个台阶。他同时透露,目前券商间OTC平台也在积极研究中。“这些都是为了帮助中国企业和中国资本更好的对接。”
  与此同时,祁斌表示,从经济的角度来讲,中小企业在某种意义上产生了大量的资源,中小型企业在某种意义上说代表了中国的未来。而中国的“堰塞湖”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大量的企业,另一方面是大量的资金。“如何打通这两个‘堰塞湖’是一个巨大的工程,但是如何能够做到,将对中国经济的推动的好处是毋庸置疑的。”
  对于中小企业私募债,祁斌表示总体安排是比较市场化的,是高收益、高风险的品种,总体来说取得了相对大的成功。
  此外,祁斌表示,要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和养老体系与资本体系的协调发展。他指出,第一,要借鉴历史,看到对我国解决问题有利的方面;第二,要有顶层设计,要从一个宏观的角度去对制度安排进行规划和设计。作为监管机构,要努力去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平台,同时兼顾投资的安全性和成长性。
  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则表示,多层次资本市场就是要在服务实体经济与有效控制风险之间找到一种平衡。
  谢庚表示,融资是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功能,但这个功能发挥得怎么样,有赖于市场的生态环境。“这方面我们以往的重视不够,下一步应对实体经济的需求应注重市场生态环境的建设。”
  第一,在群体上不仅要更加重视投资人的需求,辨解投资人的投资行为投资活动,同时也要关注投资人。关注投资人既要有步骤、有意识的培养机构投资力量,更要关注这些投资人的需求是什么,需要为他们提供一些什么样的服务,他们在市场中的利益诉求是什么。
  第二,要更加注重市场的制度体系建设,特别是基于市场微观结构里的资本体系建设。融资只是市场的结构之一,架构发现、风险管理也是市场非常重要的功能,如果从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角度来讲,一个市场真正成为一个好的市场至少应该有比较好的流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我国鼓励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  

  中国证监会、科技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关村等园区先行先试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合理确认股权,支持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确认股权,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到70%。
  意见表示,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支持在企业创立之初,通过发起人协议、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等形式对科技成果的权属、评估作价、折股数量和比例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形成明晰的产权,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影响企业发行上市或挂牌转让。
  意见表示,要落实北京中关村等园区先行先试政策,采取多种方式合理确认股权。支持中关村等园区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按照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先行先试政策进行股权和分红权激励,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所实施的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等,以合理的方式确认其在企业中的股权。
        意见还要求,对于企业在股权形成及演变过程中存在的审批或者备案手续方面的瑕疵,中国证监会本着重要性原则处理。涉及的股权占比较低、不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且没有重大风险隐患的,在做充分的信息披露并说明出现股权纠纷时的解决机制的情况下,将不再要求企业在上市前补办相关确认手续。

工信部年内将出台《重点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   

        据工信部原材料司钢铁处处长张德琛11月24在“兰格钢铁网”举办的第八届环渤海钢铁论坛上透露,工信部将在年内发布指导意见来力推钢铁行业兼并重组。  
        张德琛介绍,工信部今年年内要发布《重点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钢铁行业就是其中的分行业之一,该意见重点支持优势大型钢企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也支持区域优势钢企兼并重组,大幅减少钢企数量。  
        工信部人士此前透露,这是继钢铁行业“十二五”规划后,工信部针对钢铁行业兼并重组而起草的第一个具体指导性文件,其中一大亮点是明确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兼并重组,国家将给予具体的政策扶持。  
        今年前三季度,我国钢铁企业净亏损55亿元,与去年同期盈利387亿形成鲜明对比,钢铁业呈现全行业亏损的局面。 
        冶金规划研究院院长、中钢协副秘书长李新创认为,今年来钢铁业的微利甚至亏损现状给兼并重组带来了机遇,“一些中小钢企面临如此困境自然就会考虑‘抱大腿’或者联合起来,而且钢企的持续亏损也让来自地方政府的阻力变小。”

国务院安委办要求严格停产煤矿的复产验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1月24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严格停产煤矿的复产验收工作,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决不允许停产煤矿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切实做到验收合格一个、恢复生产一个。
  安委办要求,对不符合煤炭产业政策、地区产业布局及矿区总体规划要求的,不予复产验收;对于规模过小、资源枯竭、灾害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应研究纳入关闭退出范围,不能轻率地复产验收;对具有一定资源但办矿主体安全防范能力低,经评估本企业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治理矿井灾害的,应由先进的大型煤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不予复产验收。
  安委办指出,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复产验收标准的煤矿,有关部门应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已恢复生产煤矿不符合验收规定,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抓好煤矿瓦斯、水害等专项治理。同时,各产煤地区要坚决取缔非法采煤窝点,严厉打击煤矿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层越界开采、停工停产矿井擅自复工复产、隐蔽采掘工作面逃避检查、非法层层转包、以包代管、借整合技改之名违法生产等行为,严禁各类煤矿抢进度、赶任务和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

我国规定“十二五”末高危行业相关人员须100%持证上岗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11月23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要求各地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决定》提出,力争到“十二五”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决定》强调,要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要具有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矿山井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要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同时,要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企业新任用或者招录“三项岗位”人员,要组织其参加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上岗。对发生人员死亡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

发改委定调明年煤电谈判

  据悉,国家发改委已就2013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定调,核心政策包括三点:首次取消煤炭重点合同;首次放开铁路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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