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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6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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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30亿元力挺小微企业  

        国务院于近日印发《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明确从财税、融资等多方面大力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
       《分工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现有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支持引导作用,2012年将资金总规模由128.7亿元扩大至141.7亿元,以后逐年增加;依法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央财政安排资金150亿元,分5年到位,2012年安排30亿元,基金主要用于引导地方、创业投资机构及其他社会资金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小型微型企业等;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分工方案》提到,要支持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的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积极发展各类科技孵化器,到2015年,在孵企业规模达到10万家以上。到2015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000个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认定5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王岐山要求加快农村金融改革  

        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9月5日在吉林省长春市考察农村金融工作时强调,金融系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优化金融结构,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和组织制度创新,全心全意服务好农业、农村和农民。
  他说,近年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取得很大成绩,机构网点覆盖率不断提高,涉农贷款增速连续3年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但是,探索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任务仍相当艰巨。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外部形势下,保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对于稳增长至关重要。金融系统要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加大对粮食生产、粮棉油收购、农业科技、农田水利、农村流通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涉农资金投入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王岐山指出,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关键要把市场机制和政策支持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支农合力。全国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长期总体稳定,继续发挥好支农主力军作用。着力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鼓励、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强化理赔服务。农业发展银行要守住本业,进一步做好支农政策性业务。落实好差异化的货币信贷、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完善市场准入、退出等监管制度。研究解决老少边穷地区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扎实推进农村信用、支付结算等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
  王岐山强调,防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对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各地区要高度重视,与金融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要明确监管责任,层层抓好落实,严厉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谢旭人要求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在《中国财政》杂志上撰文指出,下一步,要积极推进环境税费改革,选择防治任务重、技术标准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将煤炭等资源品目逐步纳入从价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负水平;调整完善消费税制度,发挥税收对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作用。  
  谢旭人说,我国已进入经济转型的关键阶段,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难度增大。要抓住时机,以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倒逼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以发展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产业为突破口,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  
  谢旭人说,节能减排是扩内需、稳增长的重要结合点。针对当前内需不足的情况,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支持扩大节能环保产品消费,要抓紧完善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力度;同时,加大节能环保领域投资力度。  
  他强调,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当前经济形势,进一步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建筑节能、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努力扩大节能环保投资规模,这不仅有利于稳定投资增长,而且有利于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 
  谢旭人指出,财政支持节能减排要着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税收、价格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让企业成为节能减排的主体。除了加快税收制度改革外,还需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理顺煤、电、油、气、水、矿产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热计量收费;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费政策,改革垃圾处理收费方式。同时,积极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和扩大生态环境补偿制度试点。谢旭人指出,下一步,要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制度,建立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扩大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跨省流域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建立自愿减排机制,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此外,在加快节能环保标准制度建设方面,谢旭人指出,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行业节能、环保等准入门槛,不断完善并提高高耗能产品和终端用能产品的能源限值标准,鼓励实施“领跑者”能效标准制度,严格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  

统计局上调2011年GDP至9.3%

        国家统计局9月5日发布关于“2011年年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初步核实的公告”,将去年GDP增速由9.2%调整至9.3%。
  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1年GDP现价总量为472882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31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增速为9.3%,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1个百分点。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47486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226亿元,增长速度为4.3%,比初步核算降低0.2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为220413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减少179亿元,增长速度为10.3%,比初步核算数降低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为204983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723亿元,增长速度为9.4%,比初步核算数提高0.5个百分点。按初步核实数计算的三次产业结构,第一产业占10.0%,第二产业占46.6%,第三产业占43.4%。
  我国年度GDP核算包括初步核算、初步核实和最终核实三个阶段。近日,统计局根据2011年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财务资料和抽样调查资料,对2011年GDP进行了初步核实,较初步测算使用的进度统计资料更加全面可靠。按照GDP核算程序,统计局还将根据专业统计年报、部门财务、财政决算资料,对2011年GDP数据进行更准确的最终核实。

两部门发布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

  工信部和环保部9月5日联合发布《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新建再生铅项目必须在5万吨/年以上,淘汰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等工艺及设备。国家鼓励企业实施5万吨/年以上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并提出,到2013年底以前淘汰3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生产能力。
  根据要求,新建或者改、扩建再生铅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要依据产业布局和国家相关规划严格审批再生铅项目,抑制盲目扩张。再生铅企业厂址选择应符合本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的要求。
  同时,再生铅企业必须整只回收废铅蓄电池,禁止对废铅蓄电池进行人工破碎和露天环境下破碎作业,严禁直接排放铅蓄电池破碎产生的废酸液。
  在能源消耗及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条件》要求,单独处理含铅废料的新建、改建、扩建再生铅项目综合能耗应低于130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8%,废水实现全部循环利用。现有再生铅企业综合能耗应低于185千克标准煤/吨铅,铅的总回收率大于96%,冶炼弃渣中铅含量小于2%,废水循环利用率应大于98%。现有再生铅企业综合能耗指标应在2013年底前达到新建项目标准。

发改委牵头多个部门正制定首个国家级海洋战略

        消息人士9月5日表示,中国目前正在制定国家级海洋战略,这一纲领性文件至少囊括两大方面:海洋安全战略和海洋发展战略,目前正由有关部门联合起草。其中,国家发改委负责牵头海洋发展战略的制定。  
       “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海洋经济部分,提出了业界所称的“百字方针”:坚持陆海统筹,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科学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发展海洋油气、运输、渔业等产业,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加强渔港建设,保护海岛、海岸带和海洋生态环境。保障海上通道安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据悉,海洋发展战略将以上述100字为指导。  
        据了解,国家海洋局每5年会发布一次海洋发展战略,由于权限问题,该战略仅限于近岸海域,而对于近海、远海以及全球海洋均未涉及。

发改委批复25项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国家发改委9月5日批复了全国多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总投资规模预计超过8000亿。其中广州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投资最高,预计总投资为1241亿元。
  此次批复的内容涉及全国19个城市、两个地区和一条线路。太原、兰州、广州、沈阳、厦门、常州等6个城市的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获批,哈尔滨、上海等城市的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获得批准,另外还有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轨交网、内蒙古呼包鄂地区城际铁路规划等区域轨交铁路规划获批。
  广州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包括7条线路,合计总长度约228.9公里,设置车站数量92座,总投资居25条线路之首。
  此前,国务院出台的《“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要求今年要建成一批重大铁路项目,适时开工一批急需必需项目;温家宝总理也指出要确保今年铁路5000亿元的投资到位;《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要满足我国铁路快速客运网络、大运量货运通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此次国家发改委密集批准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有望进一步推升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的投入,相关设备和基建企业有望直接受益。

安监总局要求年底最少关闭625家小煤矿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9月5日在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的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议上强调,各单位要吸取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肖家湾煤矿“8·29”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训,决定采取整顿关闭、瓦斯治理、技术改造、兼并重组、严格准入等措施,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
  国家安监总局研究决定采取多项措施,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其中首要内容是停产整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所有的煤矿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对不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同时,要切实加快小煤矿关闭实施进度,重点关闭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落后小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从事生产的煤矿等五类煤矿,确保年底前全国最少淘汰关闭625家小煤矿,确保关实关死,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
        此外,安监总局还将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推进煤矿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煤矿企业建立健全、严格落实矿长带班下井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对发生的较大以上煤矿事故,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格问责,及时公开结果,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等措施。

广东加大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力度

        据9月5日召开的2012广东贸易信贷服务平台启动仪式披露,广东省财政今年将安排超过1亿元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支持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信保易专项保险和进口信用保险,多个地市出台小微企业投保配套扶持政策,企业投保后两项保险的保费扶持比例最高分别可达100%和50%。
  在进出口增速放缓的同时,广东企业海外业务风险也持续升高,记者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了解到,今年以来广东企业出口收汇风险案例显著增加,截至8月底,该公司处理出险案件超过1000宗,同比增加57%,赔付金额超过2亿元,同比增长158%,海外风险出险率等各项指标均创历史新高。
  广东省外经贸厅副厅长郑建荣表示,传统海外市场需求低迷和风险普遍升高是广东出口企业面临的现实发展难题,需要发挥信贷资金的逆周期调节功能,扩大信用保险规模为企业“保驾护航”。据介绍,广东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中,将对2011年年出口额在300万美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投保给予80%的财政扶持,对投保进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给予50%的财政扶持;在此基础上,广州、珠海、东莞等多个地市也已出台政策,进一步再给予10%—20%的小微企业保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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