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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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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要求把减轻企业负担作为稳增长重要举措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8月20日在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上表示,当前工业经济缓中趋稳的基础还不牢固,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重,要把减轻企业负担作为稳增长的重要举措。
  今年前7个月,我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3%,增速同比回落4个百分点。从企业层面看,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盈亏相抵实现利润同比下降2.2%,亏损企业亏损额同比上升67.1%。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量大面广的小型微型企业面临的困难更加突出,迫切需要能够得到支持,轻装前行。
  朱宏任表示,在企业产销增长较快、效益较好的情况下,企业负担正当税费是正常的,但在当前企业盈利水平下降甚至亏损的情况下,特别是对于当前那些处于市场需求萎缩、应对能力下降、竞争压力加大且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而言,减少税费负担显得尤为重要。
  据朱宏任介绍,去年以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先后下发通知,取消了31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按照标准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今年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自2012年2月1日起取消253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庆、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河南、湖南、四川等省市也采取了一些力度较大的减负措施。这些政策落实到位,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10亿元。
  工业和信息化部8月20日正式启动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宣传周主要活动包括推进减轻企业负担政策专题报道、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系列访谈、举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现场咨询、编印《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解答》并免费发放、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研讨等。

财政部强调新形势下亟待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8月20日于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主任会议上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他表示,面对当前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亟待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破除制约“三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改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2006年,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中央不失时机作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大决定,这是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农村税费改革后,我国农村改革再迈新步伐。这一改革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等领域改革为突破口,旨在解决农村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他指出,六年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进展顺利、逐步深化,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为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除个别省份正在收尾外,绝大多数省份已完成改革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免费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为缓解县乡财政困难,2010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50亿元。
  此外,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全面铺开,清理化解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也不断深化。随着国有农场税费改革以及减轻大湖区农村负担综合改革的推进,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
  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农村发展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农村改革面临诸多挑战。
        谢旭人表示,新形势下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要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围绕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保障农村公共利益等方面大胆探索,力争在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重点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力争在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

财政部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  

        据报道,继此前清理党政机关违规公车之后,8月20日,财政部发布通知,称将统一组织全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
  此次清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结构、分布及配备、使用管理情况,为推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夯实基础、为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提供依据、为下一步出台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有关制度提供保障。
  通知明确,此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以2011年12月31日为清查时点。清查范围包括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社会团体。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开展公务用车清查工作。各级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清查工作。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和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清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重点清查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价格、排气量、使用状况、使用方向等基本情况。

废旧轮胎业两大准入条件正式发布

        工信部网站8月20日公布《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指出,新建、改扩建轮胎翻新加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新建企业要有较为稳定的旧轮胎供应渠道。已建轮胎翻新加工企业,轮胎翻新年综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20000标准折算条。新建、改扩建的轮胎翻新加工企业,年综合生产能力不得低于30000标准折算条。
        对轮胎翻修过程中不能翻新再制造的废轮胎应由有资质的废橡胶综合利用企业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对切削打磨下来的橡胶边脚料和橡胶粉必须100%回收。轮胎翻新加工的能源消耗限定为:预硫化法翻新轮胎综合能耗低于15千瓦时/标准折算条;模压法翻新轮胎综合能耗低于18千瓦时/标准折算条。
      《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指出,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采用节能环保技术与生产装备。已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废轮胎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0000吨。新建、改扩建的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0000吨。
        在废轮胎加工利用过程中,要对废轮胎中的废橡胶进行100%的利用;对废轮胎中的废纤维、废钢丝进行回收利用。能源消耗指标方面,废轮胎加工再生橡胶综合能耗低于850千瓦时/吨;废轮胎加工橡胶粉综合能耗低于350千瓦时/吨;废轮胎热解加工综合能耗低于300千瓦时/吨。
        工信部将会同环保部定期公告符合两项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得从事轮胎翻新加工和废轮胎加工利用经营活动。

我国将加大对物联网企业税收政策支持  

        工信部8月20日正式发布的《无锡国家传感网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称,我国将加大对示范区内物联网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税收政策扶持;同时,推进物联网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纲要》提出,到2015年,无锡示范区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核心技术,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基本形成结构合理的物联网产业体系,实现一批重点领域的典型示范与推广应用,构建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促进物联网标准化工作。 
    其中,要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研发机构和企业技术中心,聚集一批技术和产业优秀人才,突破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制定一系列技术标准,打造一批知名品牌。并培育多家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物联网企业。 
        根据《纲要》,未来,物联网产业需要在感知技术、传输技术、处理技术和共性技术方面取得突破和创新。譬如,要重点加强智能和微型传感器、超高频和微波RFID、地理位置感知与导航终端、多功能传感设备、智能仪表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  
      《纲要》明确,要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风险补偿等手段,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物联网企业发展的力度。积极开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试点,推进物联网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支持示范区内符合条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  
       《纲要》称,要加大物联网产业的应用力度,为此,《纲要》提出,将在示范区内实施八大重点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制造应用示范工程、智能电力应用示范工程、智能物流应用示范工程、智能交通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安防应用示范工程、智能环保应用示范工程、智能医疗应用示范工程和智能家居应用示范工程。  
       《纲要》还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其中包括,要落实国家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无锡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物联网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结合物联网的特点,研究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将现有软件和集成电路、高新技术产业等有关优惠政策逐步延伸到物联网领域,在无锡示范区内先行先试。

国家药监局将开展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8月20日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开展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试点。
  据介绍,由于冬虫夏草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物种,有关部门要求,自2001年起,保健食品中的冬虫夏草均以冬虫夏草菌丝体蝙蝠蛾拟青霉替换。两者在药理作用方面虽然近似,但并不能完全等同。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对珍稀资源保护的新认识,应力图在合理保护冬虫夏草资源的前提下,高效开发利用冬虫夏草资源,推动高端科技含量保健食品的研发。
  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的试点方案提出,试点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业部《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冬虫夏草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有关问题的复函》有关要求。同时要合理利用珍稀资源,加强冬虫夏草资源使用的可控性,严格监控冬虫夏草原料来源,加强对加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保护冬虫夏草资源和草原生态环境。
  根据这一试点方案,参与试点的企业必须具有稳定合法的冬虫夏草来源、良好的保健食品研发能力、显著技术优势、良好的保健食品生产能力以及行业带动性。
  试点内容包括规范冬虫夏草原料采购管理,严格控制冬虫夏草来源;研究冬虫夏草原料技术要求和相应检测方法,严格控制冬虫夏草原料质量;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水平;开展上市后产品功效性监测和验证工作等。

中证指数公司将发布3条债券指数  

        据报道,为推进我国债券市场产品创新,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标的和业绩参考,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于9月12日正式发布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上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
  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的样本由剩余期限4到7年且在上交所挂牌的国债组成,将同时发布净价指数和全价指数,该指数可作为连通未来国债期货与现货的桥梁。上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上交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构成,以反映上海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该指数的推出一方面可弥补市场权威可转债指数的空白,另外还可为转债类指数化产品提供投资标的。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则由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债构成,以反映沪深全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整体表现。
  根据已公布的指数方案,上证5年期国债指数基日为2007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截至2012年8月17日,该指数样本数为23只,总规模为6643亿元,收盘点位为108.5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同时发布该指数的全价指数,代码为H00140。上证、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基日为2002年12月31日,基点为100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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