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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中国会计视野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06-25 00:00:00

  6月20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印发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局:

  近年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节能减排、增加就业以及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改进资金管理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修订印发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将2012年专项资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支持创业型、创新型和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展,改善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十二五”中小企业成长规划》确定的任务和目标。专项资金安排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倾斜。

  二、支持重点

  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

  1。技术进步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形成新产品的技术改造简称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开发和申请专利简称专利补助项目;购置研发设备、仪器、软件,改造相关场地及设施,提升研发能力简称提升研发能力项目.

  2。专业化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增强为装备、汽车、船舶、钢铁、有色金属、石化等行业以及军工企业的协作配套能力,提高专业化发展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3。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应用、生产节能减排产品,或者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而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

  4。增加就业岗位项目。重点支持产品有市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填平补齐技术改造项目;增加就业岗位的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项目;挖掘和保护民族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项目。

  5。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发展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企业的建设项目。

  6。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在日常办公、财务、库存、生产过程控制、销售等方面应用宽带和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

  1。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为满足小企业创业发展所需场地,改造现有厂房以及相应的公用工程、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扩建小企业创业标准厂房等。

  2。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重点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质量、信息、集中治污减排等专业服务的服务企业和机构进行改造升级;支持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仓储条件改造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

  3。中博会补助项目。指我国境内及港澳台中小企业参加2012年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简称中博会的展位费补助项目。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此外,申报“支持重点”“一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项下各类项目以及“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下“中博会补助项目”的,项目单位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而且符合现行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申报其他项目的,项目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及优化项目

  1。项目基本条件

  项目须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专利补助项目、提升研发能力项目、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除外,属于2013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未明确建设期的,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

  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得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

  2。其他条件

  1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项目要求企业采用与项目相关的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其中购买技术应提供相关购买证明,或者具有2009年以来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省部级新产品鉴定证书。

  2专利补助项目,企业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和授权的专利个数超过10项其中发明专利超过5项,且专利已在生产中应用。

  3提升研发能力项目,2012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2500万元的在建项目,且技术人员占企业总人数比例不低于15%,连续三年研发投入不低于企业销售收入的2%,新产品销售收入不低于企业全部销售收入20%。

  4专业化发展项目,要求企业2011年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应占全部销售收入50%以上。

  5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项目中的节能产品是指列入《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且已进入推广应用阶段的产品。

  6增加就业岗位项目完成后,企业新增就业人数须超过现有职工人数的15%。

  7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项目,要求项目在2010年底前建成,2011年运行良好;与项目相关的存贷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利润率、销售增长率等指标显著提高。

  二改善中小企业服务环境项目

  项目须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中博会补助项目、单纯购置设备的服务企业和机构改造项目除外,属于2013年底前建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未明确建设期的,项目建设起始日期为核准或备案时间。

  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25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超过3000万元。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放宽到4000万元。

  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不得涉及新征用土地。新建、扩建标准厂房的,小型微型企业入住户数的比率不低于80%。将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拆分为小项目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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