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量
PM2.5将逐步纳入总量控制
《草案》提出对大气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认为表述不够,建议明确具体内容,修改为“本市逐步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
解读:在调研中,部分专家学者提出,应明确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种类。市环保局法制处处长芦建茹表示,对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需分批进行,可能首批就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的排放总量控制,未来还将逐步纳入新的污染物指标,PM2.5未来也会纳入总量控制中。
王灿发说,总量控制比浓度控制更科学。国际上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根据环境承载力来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但我国现在是超承载力排放,如按这个概念执行,很多工厂,包括电厂等都要关门,所以我国总量控制概念和国际通用的不太一样。我们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制定一个总的排污量,再一级一级分配下去,每年减少总量,达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城建环保委多处建议“公开”
《草案》规定要确定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和控制目标,明确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已经运行的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取得。这两条,城建环保委均要求向社会公开。
解读:有专家提出,总量控制制度作为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基本制度,其具体目标、要求和排放总量指标取得途径,应当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并应明确逐年减少排放总量的要求。
市人大城建环保委表示,要告别“冬季靠风,夏季盼雨”驱散雾霾的困局,对主要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非常重要,是本市实现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应增强可操作性。
王灿发认为,多处提出“公开”是环境民主化的体现。公开可以让市民知道哪些企业排放了哪些污染物,政府做了什么,加强双方理解,也可以进行知识普及,市民会更自觉选择节能环保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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