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数据显示,我国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5年来,投保企业达2000多家,承保金额近200亿元。较当初预期,这个成绩并不理想。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保险,它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损害,且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保险人要承担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也被称为“绿色保险”。
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和保监会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今年初,环保部和保监会再次联合发布意见,要求各地在涉重金属企业和石油化工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这也意味着,环境污染保险进入“强制”阶段的条件进一步成熟。
高风险企业率先试点
将高环境风险行业强制纳入投保范围,是国际通行做法。这些行业一旦发生事故,破坏程度与持续时间都很大
在2007年前,国内保险公司就曾涉足环境污染保险,但仅作为公众责任主险中的附加险,投保者多为外资、合资企业。
2007年,两部门首次联合发布指导意见后,一些地方如大连经济开发区曾率先尝试,但因企业积极性低而难以成功。此后,一些地方政府尝试推行强制投保。比如,为遏制企业向滇池排污,云南昆明市2009年要求340家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并鼓励56家企业自愿购买;江苏无锡市2011年出台政策,提出“十二五”时期要将约2000家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企业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范围;湖南省2012年则将环境污染责任险写入了地方性法规。
此次两部门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投保”,体现了推进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决心。不过,此次强制投保也是有缓有急,将重点放在高环境风险行业,即涉重金属企业、按地方有关规定已被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其他高环境风险企业,同时鼓励石化行业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存在较大环境风险的二噁英排放企业等主动投保。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产品处处长曹海菁表示,将高环境风险行业强制纳入投保范围,是国际通行做法。这些行业一旦发生事故,破坏程度与持续时间都很大。“此次强制投保虽不能马上改变环境污染现状,但肯定会对这些企业形成一定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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