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昨日下午举行记者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胜,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回答记者提问。
■关键词·立法修法
未来五年立法
关注重点领域改革
在回答关于未来五年立法规划的问题时,郎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下一步立法工作依然艰巨、繁重。未来我国法律体系一是要不断自我完善,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保障和规范作用。二是要搞好顶层设计,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他说,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下一步重点领域改革措施,都是未来五年立法工作关注的重点。“例如按照税收法定原则,把现行税收方面的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还有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等,都是今后立法工作的重点”。
他同时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正在起草未来五年的立法规划。将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法制建设目标来确定下一步需要统筹安排的立法项目,修改一些与实践不适应的法律,同时加大对一些法律规定的解释,进一步完善和督促政府部门加强配套法规的制定,使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做好环境保护法修法工作
在谈到环境保护立法时,信春鹰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取得辉煌经济成就的同时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必须对这种情况说不”。
她说,1989年以来,我国陆续制定了30多部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但随着经济发展,环保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成本,回避环保责任,造成环境保护方面法律实施的问题较多,实施情况较差。
她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8月对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下一步将根据各方意见认真研究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和手段,做好环境保护法修法工作,将碧水蓝天还给公众。
劳教制度改革需要与时俱进
郎胜说,劳教制度需要与时俱进进行改革。
他说,劳动教养制度最早产生于上世纪50年代,对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等发挥了应有作用。但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随着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的落实和公民维护自身权利意识的提高,弊端逐渐暴露。
“如何改革这样一个执行了几十年的制度,还有一些工作要做。”郎胜说,比如现有一些体制机制要作出相应调整安排,有关法律规定要进行清理和修改。各有关部门正认真研究,做好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我想用不了太长时间,这项工作一定会有成效展示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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