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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性贸易措施成轻工企业出口拦路虎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08-10 00:00:00

  从欧盟对我国产品通报中多次使用的REACH法规就是一个典型的环保绿色法规,该法规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与同样是绿色法规的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围更广,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


  寻找措施积极应对


  有关专家认为,轻工企业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主要应采取以下对策。


  一要熟练掌握相关国际规则和发展趋势。熟练掌握《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简称《WTO/TBT协定》和各成员国的技术法规是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基础。企业的业务主管和质量管理部门、技术检测机构应当认真学习、熟练掌握这些规则,并掌握应对的方法,从而及时规避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要认真研究和评议WTO成员即将出台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使其对中国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根据《WTO/TBT协定》的规定,当WTO成员制修订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动物、植物卫生和食品安全措施不存在国际标准或与现行的国际标准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国际贸易产生重大影响时,应当事先通过WTO秘书处向其他成员通报这些技术性措施,以征求其评议意见,并对相关的评议意见予以充分的考虑。作为WTO成员,中国有权根据WTO这些规定对其他成员制修订的与《WTO/TBT协定》的原则和相关国际标准、指南、建议不一致的技术性贸易措施提出评议意见并进行交涉,以使其最终出台的措施对他国产品出口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根据WTO协定和WTO第4次部长级会议的决定,作为发展中成员,中国还有权要求其他成员延长有关合理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实施的适应期,以便为中国企业和检验检疫机构适应其要求并进行必要的准备。


  实践证明通报评议是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WTO成员的权利,根据TBT协定,可以阻止国外技术壁垒的出台。而通过通报评议成功阻止技术壁垒出台是一种应对成本最低、应对效果最明显的方式。企业在参与过程中,一方面可以及时的得到预警信息,利用掌握的科技信息指导生产;另一方面在参与评议,发出声音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三是中介机构要积极发挥桥梁和服务的职能。中介机构是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建议各相关中介机构设专门的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负责对国外征求意见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研究和评议工作。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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