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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与个人信用挂钩将推进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12-03 10:19:27

12月2日是我国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定为“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在近期“中国式过马路”、“交通事故成伤害死亡首因”等问题被社会各界日益关注的背景下,这一主题更显及时而必要。今后的公安交管工作将如何开展?将通过哪些举措推动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的提升?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做出了解答。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1日在首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后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组织志愿者文明劝导等方式,加大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安全教育,引导大家遵守交通规则、纠正交通陋习、消除安全隐患。

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的一些地方的交通信号灯、标识、标线等设置不合理、不科学等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一些地方确实存在交通信号设置、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现象。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已开展排查整改。据不完全统计,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已排查交通信号灯9.9万组。

今后的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将本着以人为本、公平效率的原则,兼顾各种交通参与群体的通行权利,对群众反映大、交通状况拥堵、矛盾纠纷多的道路、路段和路口,组织专家、行家研究论证,与其他主管部门一道制定改进方案,科学合理地分配交通参与者的路权,保证不同方向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组成的交通流,在独立的通行时间里安全、有序到达目的地。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等陋习,这位负责人表示,将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的教育、劝阻力度,以有效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对严重违规造成后果和损害的典型案例、事件要曝光“亮丑”。对于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管理、依法处罚。

此外,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综合新华社报道)

■分析:“头号杀手”背后有三大推手

每年21万起道路交通事故,6万余人死亡……中国疾控中心伤害防控室的监测数据显示,在各类伤害死因中道路交通伤害已成为我国人群第一位伤害死因,而道路交通伤害这个“头号杀手”背后有三大推手:

闯红灯等“小节”致命

公安部交管局的统计显示,近年来,80%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因交通违法导致,其中超过两成的违法行为是闯红灯、不按车道通行、违反禁令标志等“小节”。“小节致命”触目惊心:1至10月份,全国因闯红灯肇事造成死亡798人;因违反道路标志线肇事造成死亡26154人。

另外,有关法律在细节上虽有规定,但在执行上却遇尴尬。如行人闯红灯等虽然按法律规定可以处50元以下罚款,但在实际中难以执行。

路权失衡人车争道埋隐患

交管部门相关调查显示,在造成交通秩序混乱原因的多重选择中,59%的人认为是“人车争行”,41.8%的人认为是“道路规划不合理”,31.4%的人认为是“城市功能区规划不合理”。

“城市规划设计不合理是造成交通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清华大学法学院余凌云教授说,很多城市功能区设计不合理,没有考虑社区居民出行便利。比如,北京市天通苑、回龙观等地居民,上班路途远,开车只能走一、两条道路进入中心城区,早晚高峰难免堵车。

科学管理理念和手段仍缺

国家车辆驾驶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金会庆教授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交管部门应对交通安全投入很大,招数层出不穷,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关键在于缺乏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手段。

比如目前对驾驶人管理应该区分普通驾驶人、职业驾驶人等实行分类重点管控。解决车路矛盾,在拓宽道路架设立体交通的同时,更应注重现有道路资源的盘活,信号灯长度是否超过交通流量要求,立交桥和环路上下出口距离是否合适等,只有打通城市道路的“微循环”,才能真正保障交通安全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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