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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23期

工信部“数控一代”装备创新工程发布

        7月4日,工信部发布了《“数控一代”装备创新工程行动计划》。《计划》目标为,到2020年我国装备数控化水平大大提升,典型领域数控装备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开发一批国际领先的新型数控装备,典型行业装备数控化率达到70%。
       《计划》提出,2020年具体目标包括:装备数控化水平大大提升,典型领域数控装备形成较强的国际竞争力;数控装备开发及推广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实现数控装备广泛应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重点应用领域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能源、资源消耗降低30%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组织实施五大行动:数控技术开发与推广服务平台建设、数控技术开发与产业化、数控装备集成创新、数控装备示范推广、数控装备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设。

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条件公布

        工信部7月4日发布了《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规则规定了校车生产企业的准入条件、管理以及考核要求等内容,据悉,规则将自2012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
  规则规定,校车生产申请企业前三年的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3000辆,或者大中型客车(含底盘)产销量累计不低于1000辆。企业还应具有相应的模具维修、维护人员和设备,具有必要的冲压件、模具、检具等的存储场地。
  在校车的设计开发能力方面,规则规定,校车生产企业应建立专门的校车产品开发部门(机构)或研发团队,统一负责(协调)产品设计开发全过程的工作。开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企业应具备产品(包括整车和底盘、自制总成部件)设计开发能力、整车和自制部件的试制试装能力和试验验证能力。
  规则规定,专用校车经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改装类生产企业生产的专用校车,应当采用已按本规则考核合格的整车生产企业提供的底盘产品。
  工信部还表示,在本规则发布前已有专用校车产品列入《公告》的生产企业,应当保证其专用校车产品满足现行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且在本规则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企业准入申请并通过准入考核后,方可继续生产专用校车产品。逾期未提出准入申请、或者准入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暂停或撤销其专用校车生产资质。

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商业保理试点获批

        商务部日前发布通知,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试点内容涵盖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
  对于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工作,商务部提出:
 (一)建立工作机制。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为商业保理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分别会同天津市、上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滨海新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
 (二)加强准入管理。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投资,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申请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拥有具有保理业务运营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管人员。应建立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定期将业务开展情况报主管部门。
 (三)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商业保理原则上应设立独立的公司,不混业经营,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鼓励各类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保理业务。
 (四)健全监管制度。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牵头制订商业保理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文件,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指导商业保理企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并定期将试点情况报商务部。
  商务部表示,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要求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商务部,由商务部组织评审后正式施行。试点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商务部(外资司、市场秩序司)联系。

天津出台五措施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第五届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7月4日在天津举行。天津市市长黄兴国在当晚举行的开幕酒会上表示,今年将从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融资、缓解用工难、拓展市场和提供服务5个方面,帮助台资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黄兴国表示,为支持在津台商更好地发展,该市决定将今年出台的促进经济发展25条政策措施,延伸覆盖到台资企业。主要包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科技小巨人计划予以支持;积极促进银企对接,创新贷款担保方式,进一步拓展企业融资渠道;组织用工紧缺的企业到劳动力充足的省市进行定向对接、专场招聘;安排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扩大进出口贸易;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台商提供便利。

广东出台促增长调结构若干意见  

  日前,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增长。
 《意见》提出19条具体措施:
 (一)牢牢把握经济工作主动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既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又抓住市场倒逼机制机遇坚定推进转型升级。
 (二)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照明(LED)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中科炼化、中委炼油、湛江钢铁等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发展研发设计、软件和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深入实施“双转移”战略。新增5亿元扶持企业技术研发与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三)落实惠农强农政策。加快建设产粮大县、重点生猪养殖场和“菜篮子”生产基地,发展产加销一体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完成扶贫开发“双到”任务。大力支持民生水利、农业农村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争取国家批准广东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出台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至今年底的减征、缓征、停征政策。加快推进实现高速公路“一张网”联网收费。
 (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落实增值税和营业税提高起征点的规定。支持实施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提升工程,新增5亿元支持专业镇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落实国家鼓励节能家电等产品消费政策。出台强制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政策和鼓励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大力促进旅游、文化、休闲等消费。
 (七)大力扶持发展电子商务。新增电子商务发展资金5亿元,支持在广东注册的标杆性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八)深入开展“三打两建”行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秩序良好的市场环境。
 (九)促进外经贸转型发展。对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给予补贴,出台进口贴息和贷款贴息资金操作办法。新增5亿元专项资金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十)推动粤港澳更紧密合作。加快推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加快建设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重点合作区域。
 (十一)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梳理解决重点项目融资需求,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的用地指标,积极运用“三旧改造”政策盘活建设用地。加快推进广东面向央企、知名民企、世界500强三场招商会签约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
 (十二)积极鼓励民间投资。切实拓宽民间资本准入领域,确定并公布一批省重点鼓励和扶持的民间投资项目,享受与省重点项目和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同等优惠政策。放宽个体工商户登记等准入门槛。
 (十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实省政府与有关银行的合作协议。实施“五个一批”民营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工程。支持中小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扩大发债规模。加快区域性金融机构建设。
 (十四)努力稳定物价总水平。今年完成2000家平价商店建设目标。落实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和保障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开展“平价医院、平价诊室、平价药包、平价药店”等服务试点工作。
 (十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今年十件民生实事按时完成。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召开建设幸福广东现场会。
 (十六)规范和压减行政性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继续实行“五个零增长”,从2012年7月1日起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按全年额5%压支。
 (十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出台实施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录,加快推进以备案制为主的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力争项目办理时限总体缩短50%左右。制定出台政府转移职能目录。
 (十八)加强经济运行调节。加强企业和重点行业经济监测,提高煤电油气运等调节保障能力。
 (十九)全面推进省“十二五”规划实施和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对主要目标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

安徽经济强省纲领文件出台

        安徽官方7月4日对外发布、解读该省《经济强省建设实施纲要》,力争通过这一未来十年安徽经济强省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面提升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奋力走在中部崛起前列,建成美好安徽。
       《纲要》中提出要打造一批具有估计竞争力的骨干企业,一批跻身全国前列的经济强市、一批总量超500亿元人民币的经济强县等具体“靠前”和“数字”指标。当然,素有敢为人先精神的安徽,此次在其优势创新领域,提出了“形成一批加速要素聚集的改革先行区、创新示范区和开放新高地”以及把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成全国有影响的区域创新品牌的“高地”目标。
  安徽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详细解读了《纲要》中提出的十项重大工程中的强企工程,旨在通过引进、重组、转型、上市等方式,打造一批“顶天立地”的龙头骨干企业;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培育一批“铺天盖地”的中小企业,力争到2016年,打造15个以上全国500强工业企业,5家以上全国百强服务业企业,100个以上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单项冠军”。

山东安排1250万元重奖节能突出企业

        山东省级财政近日安排专项资金1250万元,对2011年度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和重大及优秀节能成果给予奖励,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据了解,山东省有5家企业被授予“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每家企业获奖励100万元;5项成果被授予“山东省重大节能成果”称号,每项成果获得奖励100万元;50项成果被授予“山东省优秀节能成果”称号,每项成果获得奖励5万元。
    据悉,“十一五”以来,山东省财政已累计安排资金9530万元,奖励节能突出贡献企业31家,重大成果30个,节能突出贡献单位22个,优秀成果296个。

·企业动态·

宝钢本部30%钢铁产能迁离上海

        7月4日,上海市政府与宝钢集团就推进宝钢上海宝山地区钢铁产业结构调整签署协议。宝钢将在未来5年内,陆续调整和压缩上海地区的部分产能,上海地区将总量减少铁产能约580万吨、钢产能约660万吨,约占宝钢本部30%的钢铁产能。
  根据相关协议,此次主要调整宝钢在上海的不锈钢、罗泾等3个区域,并压缩特钢的部分产线。经初步测算,调整后上海地区将年减少铁产能约580万吨、钢产能约660万吨,相应减少能耗量300万吨标煤。
  上海与宝钢都表示,在上海延伸产业链,提高宝钢汽车、家电、船舶用钢及电工钢等高端产品的比重和制造能力,把宝钢的上海钢铁产业打造成世界一流碳钢扁平材精品基地。
  目前,中国粗钢总产量近四成是产自城市钢厂。首钢、重钢等城市钢厂由于奥运会的举办及城市转型升级的需要,陆续从城市搬迁。
  中国钢铁业微利经营的特征已十分明显。2008年以来,虽然钢铁产量持续增长,但效益逐年下滑,不仅低于下游产业的平均水平,更远低于上游资源企业的平均水平。今年一季度,中国钢铁业更是遭遇了10多年来少见的全行业亏损。
  国家“十二五”规划明确表示,环渤海地区和长三角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钢铁基地。可继续推进防城港、湛江、福建宁德等东南沿海的钢铁基地布局,西部部分“市场相对独立”地区也可适度发展钢铁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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