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财经动态 > >> 财经动态 第126期

财经动态 第126期

·国内财经·

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7月9日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个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组织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和有关开支标准。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采用定员定额方式编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制定“三公经费”支出计划,不得挪用其他预算资金。
   条例规定:政府各部门应当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政府各部门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保证采购质量。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相同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加强机关资产管理,是防止资产闲置浪费、提高使用效益的基本要求。为此,条例主要作了三方面规定:一是建立健全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和配置标准。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机关资产管理的规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节能环保要求和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结合机关事务管理实际,分类制定机关资产配置标准。二是加强机关用地和办公用房管理。政府各部门办公用房的建设和维修应当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标准,符合简朴实用、节能环保、安全保密等要求。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不得租用办公用房。三是强化公务用车管理。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者超标准租用车辆,不得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的车辆。
  加强机关服务管理,是保障公务、杜绝浪费、降低成本的基础性工作。为此,条例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完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县级以上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政府各部门不得超出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提供后勤服务。二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国务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拟订政府机关公务接待的相关制度和中央国家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政府各部门和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标准。三是加强会议和因公出国(境)管理。各级政府应当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充分利用机关内部场所和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政府各部门应当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数量、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不得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工作无关的考察和培训。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其他国家机关和有关人民团体的机关事务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执行。其他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和政协机关、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等,有关人民团体主要包括文联、作协、残联、科协、友协、贸促会、红十字会、民主党派等。这些机关和团体的运行经费也都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财政部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日前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认真做好现行涉及中小企业各项财税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并结合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他表示,根据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继续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等税制改革,健全有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按照清费立税的原则,加大清理取消和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力度;完善鼓励企业按有关规定吸纳就业的补贴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谢旭人表示,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将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一是完善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政策,进一步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和改进资金支持方式;二是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从2012年起,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5年中央财政共安排150亿元(2012年安排30亿元),引导地方、创业投资企业及其他社会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支持;三是完善金融财务政策。研究完善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等政策,指导和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

央行要求银行加强票据业务内部管理

        知情人士7月10日称,央行近期向商业银行下发“关于票据业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银行加强票据业务内部管理,通过上收经营网点的自主审批权等,杜绝网点对业务全环节的控制,防范票据业务风险。同时,新规特别对空白承兑汇票、票据变造风险提出了管理意见。  
        意见稿显示,除了从商业汇票使用主体,票据背书,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票据书写、更改、提示付款等方面加强票据业务规范性之外,央行还重点提及票据业务内部管理。 
        意见稿并规定,银行应逐步建立以省或地市为单位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集中审批、处理机制,实现资产管理集约化、规范化和统筹化。通过上收经营网点的自主审批权,实现经营网点拼业绩、审批部门控风险的前后台分离机制,杜绝经营网点对业务全环节的控制,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票据市场是短期资金融通的市场。此前的中国票据市场处于分割状态,在各行各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较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于2009年10月28日在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正式上线。20家金融机构顺利接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始为其客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工信部公布19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工信部7月9日公布了2012年19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第一批)(简称“名单”)。名单中,铅蓄电池行业首次上榜,被淘汰的企业包括两家上市公司。尽管如此,业内人士认为,上市公司作为行业龙头,仍然是淘汰落后产能的直接受益公司。
  19个行业分别为:炼铁、炼钢、焦炭、电石、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制革、印染、化纤、铅蓄电池。
  其中,除了铅蓄电池是首次上榜之外,其他18个行业已经经历了多年的淘汰整顿。2012年,炼铁、炼钢、焦炭等行业淘汰企业的数量目标较2011年已经明显减少。作为首次上榜的行业,铅蓄电池的淘汰力度不小,涉及企业包括两家上市公司。名单要求,风帆股份和骆驼股份各自淘汰200万千伏安时的组装产能。
  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猛砍”铅蓄电池产能,是行业现状决定的。
  近年来,由于屡现污染中毒事件,环保部在2011年关闭取缔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348家,停产140家,停产整治160家。但是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铅蓄电池产能不减反增。
  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的数据,整顿以前全国有两千多家铅蓄电池企业,整顿之后全国正常生产的铅蓄电池厂为270家,现在大概增加到了315家。
  这意味着,铅蓄电池行业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参与治理。工信部也将该行业明确为2012年的淘汰重点之一。名单中,除了两家上市公司之外,还涉及其他90家铅蓄电池企业。
  工信部要求,有关方面要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在2012年9月底前全部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落后产能,确保在2012年年底前彻底拆除淘汰,并不得向其他地区和周边国家转移。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主管部门持续加大对铅酸蓄电池行业的监管力度,高污染的中小企业和落后产能将逐步淘汰,行业竞争秩序将得以规范。而上市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将从产能集中、产业升级的趋势中长期受益。

科技部将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体制机制  

        据悉,7月6日至7日举行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通过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科技部部长万钢就此表示,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在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中处于关键环节和核心地位。
  据介绍,下一步,科技部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着力发挥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作用,引导创新要素加快向企业聚集,使企业全面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万钢说,良好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是形成正确的评价导向,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活力的关键措施。
  在评价方面,《意见》提出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产业化开发由市场和用户评价。建立评价专家责任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
  在奖励方面,提出建立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提高奖励质量,减少数量,适当延长报奖成果的应用年限。重点奖励科技人才,强化对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导向。
  万钢指出,当前科技资源分散、封闭还比较严重,短缺与浪费并存的现象依然存在,《意见》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我们将建立和完善国家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防止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对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和科研基础设施,要建立统一的管理数据库和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
        万钢说,此次改革的核心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关键要将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能否真正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

国土部称违法地区将被缓批停批限批用地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徐德明近日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座谈会上表示,目前,国土资源管理中面临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包括耕地占补平衡难、资源供需矛盾大、征地矛盾突出、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及违法违规易发高发等问题。为此国土资源部将采取一些重大举措,诸如未来将把资源节约集约、维护资源开发秩序和民生权益、地质灾害防治等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加大耕地保护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徐德明特别强调,国土资源部所采取的重大举措中,还包括严肃问责,以促进依法依规用地用矿。不仅要让违法者丢帽子、降位子,要用法律、经济、行政等综合手段,严肃惩治违法严重地区,使其加大违法成本,从根本上遏制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文化部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文化部日前出台《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要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鼓励和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支持民营文化企业通过信贷、信托、基金、债券等金融工具融资,支持民营文化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等方式融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的金融机构、中介组织、各类投资基金进入文化产业领域。
      《意见》明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资文化产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以及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贸易等领域,并为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加强对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指导和规范管理提供指导。
        对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以投资、控股、参股、并购、重组、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鼓励艺术名家和其他演职人员以个人持股的方式参与转制院团的股份制改造。民间资本参与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可享受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和国家扶持文化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针对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支持民营文化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目录。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参与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公共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重大文化惠民工程、重大公益性文化活动和其他公共文化服务。
       《意见》还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演艺、娱乐、动漫、游戏、文化旅游、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创意设计、网络文化、数字文化服务等行业和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鼓励民营文化企业跨区域、跨行业兼并重组。民间资本投资符合国家重点扶持方向的文化行业门类和领域,可通过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绩效奖励等方式给予资金扶持。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近期财经动态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