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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106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1
国资委要求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2
国资委积极推进央企集中采购降本增效... 2
发改委7月推城镇化方案... 2
证监会拟统一相关会计监管口径... 3
国土部要求切实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3
住建部严禁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4
科技部要求做好科技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 5
张江高新区政策红利渐落地... 6
山东拟建五大页岩气制造基地... 7
内蒙古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建立风险拨备制度... 8
我国批准发放三个转基因大豆进口安全证书... 9
·企业动态·... 10
2013年中国外贸500强榜单发布... 10
厦门钨业联手中铁二局参与成都旧城改造项目... 10
广药集团启动凉茶国际标准研究... 11
中石化炼化工程获哈国18.5亿美元承包合同... 11
雷诺考虑在中国市场销售电动汽车... 12
·外电参考·... 12
美国裁定继续对中国等7国钢筋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12
美国对华新充气工程机械轮胎作出反倾销新出口商复审终裁... 13
美银美林认为美联储今年退出QE几率仅30%.. 13
IBM启动全球裁员... 14
国际能源署再次下调全球石油需求预测... 14
新西兰央行维持基准利率2.5%不变... 15
日本政府连续第二个月上调经济评估... 15
韩国央行将基准利率保持在2.5%.. 16
马来西亚2013年财政赤字将减至国内生产总值4%.. 16
新加坡交易所提议在证券市场引入熔断制度... 17
苏格兰皇家银行拟裁员2000人... 17
·研究探索·... 18
哈继铭称中国今后7年平均增速可能低于6%.. 18
·社团工作·... 19
我国有色金属处在深度结构调整的战略转型期... 19
国际航协通过实现航空碳中和增长战略方案... 20
 
·国内财经·
 
国资委要求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蒋洁敏日前在部分中央企业驻津子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上表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蒋洁敏指出,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在战略上更加保持清醒,进一步坚定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自信。第一是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理直气壮地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第二是要坚持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三是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努力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
 
国资委积极推进央企集中采购降本增效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近日召开的中央企业集中采购管理培训班上强调以保增长为目标,积极推进中央企业集中采购工作。
  邵宁在讲话中,从保增长控成本、促进向供应链管理转型、以及倒逼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三个方面阐述了推进集中采购的重大意义;总结分析了央企集中采购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深刻阐述了集中采购的内涵及推进集中采购的方法和步骤;明确要求要加强领导,坚定不移推进集中采购工作。
 
发改委7月推城镇化方案  
 
  据报道,城镇化作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新引擎政策何时推出备受关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6月13日透露,国家发改委将在7月推出有关城镇化方案;而今年秋季召开的三中全会将会订出政策,尤其是户籍改革方面。
  另据报道,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6月3日曾强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是为了吸引投资,而是改革,主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和土地制度改革,预计年底前将出台改革政策。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知情人士则称,除了东部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城市群外,即将出台的新型城镇化规划可能还有中部的长江中游城市集群和西部地区的成渝城市群。
  城镇化是今年房地产行业的热议话题之一,不少专家称城镇化过程中虽然中心区与郊区之间的房价差距会进一步缩小,但中心区的房价并不会下降。
  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在2012年多次中央级别的会议预热之后,有消息传出,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总体纲要的《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 (2011~2020年)》已经编制完成,目前已上报国务院,即将对外发布。该规划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十多个部委共同参与编制。
 
证监会拟统一相关会计监管口径  
 
    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兼会计部主任贾文勤6月13日在清华大学会计高端讲座上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发布会计准则监管问答,统一实际操作中标准不一这一情况的会计监管口径。她同时透露,证监会正在协调财政部解决相关会计准则实际操作上存在的问题,包括合同能源管理的会计处理,搬迁补偿的相关会计处理等问题。
  贾文勤表示,证监会将密切跟踪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情况,及时讨论和解决年报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发布会计监管报告,向市场传递年报会计监管的相关专业要求,提请相关单位关注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证监会正在研究发布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细化并完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要求。
 
国土部要求切实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国土部6月13日发布相关通知配合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指出,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安全监管、煤矿安监等部门,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对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矿山企业,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和安全生产秩序。
    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利、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积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加强对矿山企业、交通沿线、人口聚集区等地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指导。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和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工作。
 
住建部严禁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住建部近日下发通知,严禁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要求各地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切实保证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管理制度、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产品质量跟踪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加强原材料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和原材料使用台账,实现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严格按照标准规范生产、运输预拌混凝土。加强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按规定提供预拌混凝土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保证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
  通知要求,加强预拌混凝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预拌混凝土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进行,严禁使用不合格预拌混凝土。设计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和混凝土结构暴露的环境类别,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建立预拌混凝土进场检验和使用台账,严格执行进场验收、坍落度检测和抗压、抗渗强度等见证取样检验制度。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坍落度,严禁在泵送和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确保预拌混凝土施工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预拌混凝土试块现场取样、留置、养护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对施工单位使用预拌混凝土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检验,提供真实、准确的检验数据,对检验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委托检验单位,并及时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严格禁止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
  通知强调,加大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力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逐步建立和完善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及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监管,加大不合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市场清出力度,对违反规定生产、运输、使用预拌混凝土以及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地要建立健全不合格企业曝光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名单。要重点加强对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管,严禁使用超标海砂及麻刚沙等不合格建筑用砂拌制混凝土,严防氯离子含量超标等质量不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用于建筑工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
 
科技部要求做好科技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  
 
    科技部部长万钢6月13日在科技部举行的“发挥科技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视频会议”上表示,要将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和吸纳就业有机结合起来,采取综合措施,打好“组合拳”,进一步发挥好科技创新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他表示,做好科技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一是继续完善人才引进和有效吸引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政策与机制,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在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中的核心载体作用。二是统筹科技创新资源,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提高科技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能力。三是强化科技创业孵化服务,加强大学生实习基地的建设,以创业带动就业。四是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为载体,进一步加大项目专员制试点工作力度,积极落实科研助理相关政策,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从事科研项目管理工作。五是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创业就业。六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进一步破除相关政策障碍,完善激励创业、促进就业的创新政策环境,充分激发高校毕业生的创新创业活力。
 
张江高新区政策红利渐落地
 
    据悉,日前曾有报道称“上海已开始研究向张江高新园区下放行政审批权试点”。6月13日,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副主任侯劲介绍了行政审批权下放试点以及国家三项重大财税政策落户张江高新区的情况,再次引发关注。
  “小政府、大社会”的特点,大多数分园没有行政审批权,试点将改变这一状况。据侯劲介绍,本次下放的权限涉及13类20项,其中:下放权限的包括九类十三项。即土地出让一项、规划参数调整三项、绿地范围控制线划定和调整两项、设计文件审查一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一项、环境影响评价一项、预防性卫生审核一项、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一项,企业登记注册资本零首付和企业集中登记两项。赋予资格的包括一类两项。经委托,试点分园将具有内资项目备案和外资项目核准资格。简化程序的包括一类一项。即在一定条件下可免于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审查,直接进入后续审批环节。延伸服务的包括两类四项。因有关审批权限属国家相关部委,委托试点分园负责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申请受理和材料初审,负责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初审的方式延伸服务。
  侯劲明确了两种试点模式:一种是对设有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分园,经综合评估后承接审批权限;另一种是对未设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分园,建立园区行政服务与区县政府审批联动的绿色通道。上述权限下放后,试点分园在一定条件下,可对多个关键事项实现园内审批。如:试点分园可采取公开招拍挂或定向挂牌方式出让土地,实行带方案的土地出让制度;可受委托进行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前期征询工作。可审批容积率小于2.0的调整内容;审批工业、仓储、研发用地之间的相互转换和拆分、合并以及建筑高度的调整项目;审批产业用地绿化率、建筑密度调整事项;审批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变更;可受委托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预防性卫生审核事项;可在不减少规划公共绿地总量的情况下,实施绿地范围控制线的划定和调整。可负责管理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园内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可对符合一定条件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零首付”注册;可在指定场地对不涉及前置许可的服务业企业集中登记。
  此外,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还将获得三项国家财税政策“红利”,包括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以及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等。侯劲表示,这些财税政策将重点向创新企业、创新过程倾斜。据悉,三项财税政策曾在北京中关村先行试点,此次除了落地张江高新园区外,武汉东湖、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也将尝到甜头。
  据介绍,为尽早释放试点政策红利,张江高新区将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落实国家三项重大财税政策的配套办法,为落实政策提供操作依据。并针对政策惠及面较大的方面,重点组织好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五险一金”列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可在缴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等政策的落实。同时还将为国家推广试点政策提供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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