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服务中心 > 财经动态 > >> 财经动态 第098期

财经动态 第098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1
李克强指出中国将扩大服务业开放... 2
商务部为执行WTO贸易救济裁决立规... 3
监管层酝酿银行间债市改革框架... 4
上交所放宽ETF融资融券相关比例限制字号... 6
大商所推进棉纱线期货品种开发... 6
多部门正在研究跨境贸易电商通关服务管理规范... 7
我国将出台商品煤质量新规... 8
我国停止节能家电补贴推广政策... 9
横琴开发进口货物税收政策发布... 9
山东“营改增”试点开始确认纳税人... 10
云南欲打造千亿产值茶产业... 10
·企业动态·... 11
凯雷收购深国投商置两购物中心股权... 11
双汇71亿美元收购美国猪肉企业... 11
复星医药2.2亿美元出海收购... 12
微软全球服务交付中心落户重庆... 12
外资卫浴巨头加速布局中国... 13
·外电参考·... 14
美联储高官称未来几个月内或放缓QE步伐... 14
巴菲特斥资56亿美元现金收购NV能源... 14
经合组织预测法国经济今年萎缩0.3%.. 15
经合组织大幅下调俄罗斯经济增长预期... 16
日本政府确定经济增长新战略概要... 17
加拿大央行维持关键利率在1%不变... 17
泰国下调利率以应对经济增速放缓风险... 17
澳洲维珍航空收购澳洲虎航60%股份提案获准... 18
·研究探索·... 19
社科院报告称中国产业升级仍有较大空间... 19
IMF下调中国经济增速预期至7.75%.. 19
·社团工作·... 20
全国工商联推进中小微企业监测工作... 20
中国科协第十五届年会开幕... 20
 
·国内财经·
 
李克强指出中国将扩大服务业开放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9日出席第二届京交会暨全球服务论坛北京峰时强调,当今世界,不断成长的服务业越来越成为各国发展的重点和彼此合作的热点。发达经济体在寻求再工业化、再制造化的同时,着力保持服务业领先优势;发展中国家在推进工业化过程中,也在着力弥补服务业发展的短板。传统服务业为就业提供大量岗位,研发、信息、物流等新兴服务业为发展增添动力,服务业日益成为促进世界经济复苏、引领转型发展的新引擎、新方向。
  李克强指出,大力发展服务业,既是当前稳增长、保就业的重要举措,也是调整优化结构、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战略选择。现在,中国许多工业产品供过于求,服务业的增加值虽已经超过工业,就业人数已经超过农业,但仍有许多领域供不应求。增加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业水平,可以释放巨大的内需潜力,形成稳定经济增长的有力支撑,也会对经济结构优化和质量价值提升产生放大效应。同时,服务业还是最大的就业容纳器。农业要现代化,工业要信息化,新增就业主要靠服务业来吸收,大力发展服务业,有利于实现有就业、更环保、可持续的增长。
  李克强说,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协调推进“新四化”,发展和提升服务业,促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通过税收、股权激励等多种措施,促进做强研发、设计、营销等服务环节,推动工业向中高端迈进;开发新一代信息产品,发展电子商务,扩大信息消费;顺应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需要,增强交通、环保、养老等公共服务功能;提高农技农机等综合服务水平,支撑现代农业发展。
  李克强强调,中国服务业发展滞后,最大的制约是体制机制障碍,出路在于改革开放。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最大限度地依法依规为服务业发展“松绑”,让企业轻装上阵,增添活力和创造力。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市场监管,营造良性发展环境。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探索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
  李克强指出,服务贸易是跨境的服务业,在经济全球化日益深入的大背景下,服务贸易有很大发展空间。中国将着力扩大服务贸易规模,拓展服务业外包,促进进出口均衡发展,促进服务领域相互投资。他强调,各国应秉承合作共赢的原则,反对保护主义,消除贸易壁垒,加强在人员流动、资格互认、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协调,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发达国家应率先开放市场,发展中国家应积极参与服务领域全球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建设,逐步提升代表性和话语权。
 
商务部为执行WTO贸易救济裁决立规
 
    据报道,为执行WTO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争端裁决,商务部起草了《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草案,从5月28日开始向公众征求意见。
  该文件草案共十个条文,意在规范国内执行WTO裁决。这些裁决特指贸易救济领域。
  所谓贸易救济,指在国际贸易中,国内产业受到不公平进口或过量进口的冲击,政府给予救助。其主要方式是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前两者针对的是价格歧视和出口国政府对企业的补助,保障措施是针对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
  至于贸易救济措施是否超出合理的范围,造成贸易壁垒,则由WTO贸易争端解决机构作出裁决。
  近年来,针对中国的贸易救济措施案呈上升趋势。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4月8日透露,今年一季度共有12个国家对中国发起了22起贸易救济措施的调查,涉案金额9.63亿美元。特别是2012年,欧盟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涉案金额高达204亿美元,占当年涉案金额的73%。
  另外,从2002年到2012年的十年间,中国应对的国外贸易救济措施案件一共842起,涉及案件金额736亿美元。其中包括反倾销案件621起,反补贴案件61起,保障措施案件124起,特保措施36起。
  《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定,WTO争端解决机构作出裁决,要求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与世贸组织协定相一致的,商务部可以依法建议或者决定修改、取消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或保障措施。
  在作出建议或者决定之前,商务部可对有关案件进行再调查,并且应当通知案件利害关系方。期间,商务部应当将所依据的基本事实披露给利害关系方,并给予合理的评论时间。
  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商务部还应该公告其作出的建议或者决定。
  该征求意见稿始终强调商务部执行裁决时,应给予利害关系方以知情权。
 
监管层酝酿银行间债市改革框架
 
  权威部门人士5月29日披露,监管层正在酝酿银行间债市改革框架,银行间市场或将进行发行和交易两方面制度改革。
  近一个月来,监管部门的联合调查组一直紧密清查和整肃银行间的“债市黑幕”,而目前工作的重心正在转向对银行间债市的改革设计。上述人士说,“最近,针对债市黑幕,监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关注的重心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行和交易制度设计和监管改革。”据透露,监管层今年还将进一步建立债券市场协调机制,中期票据和交易公司债将实现跨市场相互挂牌。
  据权威人士透露,央行、证监会和发改委等监管部门正在调研和讨论债券发行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国现阶段的债券发行,根据品种、规模等不同,一般会采用公开招标和簿记建档两种方式。所谓簿记建档,是以主承销商为桥梁,在债券发行人与投资人之间进行询价和询量。一般可以实现足额发行,但招标过程和结果不公开,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并不透明,极易滋生寻租及利益输送。中国国债协会最新的一份研究报告称,由于企业债、城投债等债券近几年实行的还是行政审批的方式,这导致了债券依然是稀缺品种。又由于在一、二级市场存在较大利差,承销商就有了利益输送的空间,从而一些人就开始铤而走险。因此,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乃治本之策。
  权威人士估计,经过此轮的调研后,监管部门比较一致的市场监管思路可能是,银行间债市场的发行应由“严进宽管”模式转变为“宽进严管”。
  银行间债市应该适度调整监管思路,合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更加强调“宽进严管”。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将从发行的额度、利率等各项审批转向塑造更透明有效的市场,即对企业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提出要求,提高市场主体的市场参与能力,增加主承销商对于尽职调查的责任,对信用评级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提出更高要求。尤其应该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和健全风险控制机制,促使发行人、投资人、市场中介都逐渐完善内部风险控制。
  改革的另一个指向是银行间市场的交易制度。最近,有关监管部门的“备忘录”指出,除了发行方面的问题,银行间债市的根本问题还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体系的缺陷。目前,债券交易市场主要分为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两个市场显著的区别在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参与主体主要为银行、保险机构、财务公司、券商以及基金公司,以询价交易进行;交易所债券市场采取自动报价系统进行实时交易,和股票交易一样。但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主要市场,实际上是不公开的、小范围的。
  “备忘录”指出,即便是债市不存在割裂现象,由于银行间市场的交易点对点的方式、流动性不佳以及其所具有的隐蔽性的特点,使得是否涉及利益输送也很难界定。这就涉及交易方式、交易机制改变的问题。“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这种询价交易模式是从国外引进的,这一系列事件曝光也让业内思考银行间债券市场这种交易体系亟须改革——像股票市场一样,进行竞价交易,不过这个改革将涉及许多人的利益,难度不小。”中国国债协会顾问唐军表示。
  一位参与调研的专家表示,银行间债市交易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完善做市商制度,改变一对一询价交易为主的场外模式。同时,虽然近年来,基金等集合投资人的崛起,适度改变了过于单一的银行主导的格局,但是还需要进一步促进投资人的多元化,如非金融企业和国际投资人的引入。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副会长王东明说,“管理部门将重新制定合理的做市商选择标准,也会选择有实力和信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为做市商,并且促进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力度和互补性,丰富做市商机构类型,还要推出包括卖空机制在内的配套政策支持。”
  在日常监管方面,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我们正在考虑的是,在银行间市场的监管机制建设中,需要在政府层面加强监管职能协调,其中包括‘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经济管理部门,避免其在市场监管中出现职能重叠、冲突或矛盾,统一监管规则。”
  据透露,将来还将发挥不同自律组织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除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之外,中央国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也将在某种程度上发挥自律功能,构造一套监管互补和协调机制以及相应的风险控制准则。
 
上交所放宽ETF融资融券相关比例限制字号
 
    上交所5月29日发布通知,进一步明确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融资融券相关比例的限制要求。
  通知指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或融券余量达到其上市可流通市值或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上交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
 
大商所推进棉纱线期货品种开发
 
  据悉,为深入推进棉纱线期货开发上市工作,继年初与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流通分会开展棉纱线期货开发课题合作、2月份申请棉纱线期货品种立项后,日前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一行再次走访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就棉纱线期货合约规则设计及未来上市推进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在座谈中,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充分发挥期货市场功能基础上,不断拓展品种覆盖范围,以更好地服务产业,一直是大商所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相关负责人认为,棉纱线市场化程度高,价格波动幅度大,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不稳定,上市棉纱线期货可提供有效避险工具,并提升我国企业在国际定价中的话语权,促进棉纱行业发展。
  据介绍,棉纱线是棉纺业中间产品,是印染、色织、针织、服装等行业的上游原料,其用途广泛,可以作为机织用纱、针织用纱,还可生产特种工业用的电工黄蜡布、轮胎帘子布、高速缝纫线和刺绣线等。2012年我国棉纱线产量为2843万吨,进口量140多万吨,国内表观消费量2790万吨,市场规模较大。同时,受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供求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棉纱线价格波动频繁,因此棉纺企业对上市这一品种呼声较高。
  去年以来,为进一步完善棉纱线期货合约及规则,大商所开始对合约规则进行新一轮的调研论证。在江苏、陕西等地,交易所农业品事业部人员集中走访了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冠达纺织商城、西安纺织集团等生产、流通企业及现货交易市场,对棉纱线生产消费、贸易流通、质量检验、仓储运输等市场新情况进行了调研,进一步修改调整了期货合约及规则制度。在市场调研中,现货企业反映,近年来棉纱线价格波动大,如2011年3月至今,棉纱线价格在39200元/吨至25400元/吨间波动,波幅35.2%,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很大;当前国内棉纺企业原材料成本高企,生产普遍处于亏损状态,主要企业利润与往年相比普遍下滑,企业经营压力很大,一些中小企业因成本过高而被迫停产,因此希望交易所能为上市棉纱线期货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大商所农产品事业部品种研究人员介绍,国内棉纱线行业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生产、贸易和消费环节均不存在市场垄断,品种易于标准化、检验方法成熟,品种储运方便、贸易流向清晰,开展棉纱线期货市场基础好、条件完全具备。目前大商所已完成品种立项材料上报工作,下一步大商所将以与行业组织的深入合作为契机,继续深入产业调研,全面推进棉纱线品种开发论证工作,进一步完善棉纱线期货合约及制度,为合约上市申请做好准备。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近期财经动态

活动预告更多>>
热点关注更多>>
项目推荐更多>>
栏目总排行
省企联动态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