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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97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1
最高法院研究重点指向司法公正... 2
证监会力争年内推出国债期货... 2
意外险伤残新标准将于近期发布... 3
两部门明确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税收政策... 4
国土部严防违法违规征地... 5
环保部对草甘膦业开展环保核查... 5
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望近日出台... 6
能源局将对新能源实行总量控制监测... 6
我国力争2015年基本完成草原确权承包... 8
深圳国资整合重装上阵... 8
·企业动态·... 10
首批7家企业挂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10
马云牵头成立菜鸟网布局物流平台... 10
中兴通讯重金支持社会渠道建设... 11
一汽大众153亿元扩建广东佛山项目... 11
城投控股10.8亿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 12
·外电参考·... 12
台湾推13项措施刺激经济发展... 12
美银美林下调2013年金价和银价预期... 12
美地方联储理事称美国经济正温和增长... 13
穆迪将美国银行体系负面展望调升至稳定... 14
英特尔收购意法爱立信GPS移动芯片业务... 14
加拿大制药商87亿美元收购博士伦... 15
标普警示再降法国主权评级... 15
日本连续22年位居世界最大债权国... 16
以色列央行两周内二度降息... 17
香港推出第三批通胀挂钩债券... 17
·研究探索·... 17
改委专家预计今年GDP增幅约8%.. 17
·社团工作·... 19
工业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发布... 19
中国煤炭行业正处于重大调整转型期... 20
 
·国内财经·
 
最高法院研究重点指向司法公正
 
    最高法院5月28日公布了25个2013年度重大课题,包括“公正司法在建设法治中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障研究”和“司法问责制度研究”等。司法公正问题,或将成为法院系统下一阶段工作重点。
  中共最高法院党组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最高法院理论研究工作领导小组据此确定了2013年度重大课题,包括10个审判理论和15个司法调研重大课题。
理论课题包括,公正司法在建设法治中国中的地位和作用研究,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保障研究,司法公正评价标准研究,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司法问责制度研究,以及人民法院组织制度改革研究等。
调研课题包括,关于改进案件诉讼费制度的调研,完善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机制与公益诉讼的调研,国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调研,以及完善司法统计与案件质量评估指标的调研等。
相比起2012年,本次公布的年度理论课题更集中于对司法权本质的研究,没有类似于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研究、中国特色法官教育培训制度及其创新研究、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研究这样的课题,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研究导向明显。
 
证监会力争年内推出国债期货
 
  5月28日,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主办的“第十届上海衍生品市场论坛”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2013年将力争推出国债期货,积极推动动力煤、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上市,做好沥青、铁合金、人造板以及其他钢材、稻谷、塑料等已立项期货品种上市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开发期权、商品指数等产品。
   姜洋表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证监会将着力破解影响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在更高层面促进市场转型发展。
  首先,着力推进监管职能转变。为市场参与主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方面,继续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对不该管的事,坚决地放、逐步地放、放到位。同时,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为简政放权预留法律空间。另一方面,继续完善监管资源充分利用和信息共享的制度安排,加大在监管工作中利用科技手段、信息技术系统的力度。
  其次,大力推动市场创新发展。今年将力争推出国债期货,积极推动动力煤、铁矿石等大宗商品期货品种上市,做好沥青、铁合金、人造板以及其他钢材、稻谷、塑料等已立项期货品种上市准备工作,继续推进原油期货市场建设相关工作。研究开发期权、商品指数等产品。积极拓展市场服务“三农”的渠道和模式,推动期货行业创新发展,形成结构合理,机构多元、产品丰富的行业发展格局。
  第三,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把监管重心放到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直接影响市场发展的关键领域,进一步强化维护“三公”原则、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核心职责,集中精力管好、管住该管的事。
    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长杨迈军在论坛上称,上期所2013年将加快产品创新步伐,着力推动沥青、热轧卷板、液化石油气等产品取得突破性进展;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推出连续交易制度,目前技术系统改造、应急保障等工作已基本就绪,争取尽快上线交易;全面推进有色金属、黑色金属、贵金属、能源化工等四大系列基础性产品的研究和储备工作,共计20余种;积极推进以商品期货品种为基础的相关衍生产品的开发工作。同时,上期所将按照既定工作计划,全力以赴做好原油期货上市准备工作。
 
意外险伤残新标准将于近期发布  
 
    5月28日,保监会就意外险伤残新标准表态称:“目前,新标准的制订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并将于近期发布。”这也是至5月中旬媒体大篇幅报道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向中国保监会发出司法建议,建议重新起草或大幅修订《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伤残比例表》)事件发生以来,保监会对上述事件的首次表态。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对人身保险伤残评定的覆盖门类、等级和条目进行了扩容,残情条目将在原先7级34项的基础上大幅度提升。同时,新标准引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的相关标准和编码系统,残情描述和等级设置更加科学合理。下一步,保监会将推动保险行业建立科学调整机制,对新标准进行不断完善,使得伤残给付标准能够更好地符合实际。
  据消息人士5月26日披露的新《伤残比例表》标准(征求意见稿)显示,新标准中伤残条目拟由34类增加至584类,较目前的保障范围大幅增加,从而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两部门明确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税收政策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5月28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的相关税收政策,包括新增的广播影视服务将按6%税率征税。
  这份《通知》对前期试点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整合,并根据前期试点中反映的情况,对部分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此次发布的《通知》包括修订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试点有关事项规定、试点过渡政策规定以及应税服务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规定等。《通知》明确,前期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废止。
  《通知》明确,8月1日扩容后的“营改增”试点涉及的应税服务将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税率方面,《通知》指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之外的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对于外界关注的新纳入试点的广播影视服务业如何征税问题,《通知》明确将其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这意味着,该行业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国土部严防违法违规征地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规范征地工作。《通知》称,近期个别地方相继发生暴力征地事件,甚至出现人员伤亡,严重损害被征地农民权益,影响十分恶劣。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对本省(区、市)内征地工作组织开展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征地程序是否严格规范、补偿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置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强制征地行为等。     
对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不到位、安置不落实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强行征地行为,要严肃查处。凡整改、查处不到位的,不得继续实施征地。
 
环保部对草甘膦业开展环保核查
 
  环保部近日下发通知,对各地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开展环保核查。到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对草甘膦行业全面环保核查,并公告三批符合环保要求的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名单。
  通知称,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以自愿为原则。企业可对照相关指南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分析、查找存在的环保问题,尽快完成整改。各省级环保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提交申请的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进行初审。初审以日常环保监管情况为基础,结合企业申报材料(行情 专区),对照相关指南进行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对经初审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省级环保部门应将初审意见及企业申请材料一并报送环保部,对初审中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环保部门应加强指导,督促整改;发现违法行为的应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2013年的核查安排,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应于7月30日前向所在地省级环保部门提交环保核查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各省级环保部门应于9月30日前将通过初审企业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环保部,环保部将于12月底前公告符合环保要求的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名单。
  今后两年,环保部将继续开展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环保核查,企业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级环保部门提出核查申请,各省级环保部门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环保部报送通过初审企业名单,环保部于每年9月底前发布符合环保要求的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名单。到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对草甘膦行业全面环保核查,公告3批符合环保要求的草甘膦(双甘膦)生产企业名单。
 
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望近日出台  
 
    据悉,环保部牵头制定的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望近日审议。如果审议通过,该计划将成为国务院三个环境保护行动计划中最早出台的一个。
  此前有报道称,目前国务院正在就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全国水污染防治和全国农村环境保护拟定有关行动计划。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从大气污染的现状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未来5年的治理目标、治理领域与治理措施。在该计划中,未来5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总体投入金额有望超过1万亿元。
  该计划还有两点值得期待:一是不排除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纳入政府约束性考核指标并细化具体政策;二是重点地区空气质量如达不到预定标准,除环评方面实行区域限批外,发改部门可能采取暂停审批该区域内新增大气排放项类目的惩罚措施。日前召开的山西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初步提出将PM2.5作为约束性考核指标,深圳市近日召开的环保工作实绩考核现场评审会也将PM2.5纳入空气质量考核。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中央政府层面一揽子环境污染防治计划的出台,各地政府的环保行动计划也将进入出台高峰期。重庆市日前审议通过《重庆市环保“五大行动”实施方案(2013-2017年)》,涉及6000多项工程项目和工作措施。
 
能源局将对新能源实行总量控制监测
 
    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5月28日在可再生能源信息成果发布会上说,“我们正在研究新能源审批权下放后如何管理的问题,初步思路是要对它们进行规划管理,要设定一个总规模,地方再根据这个盘子来落实项目。同时,要对地方和企业加强监测,建立相关的评价体系。”
  据他介绍,国家能源局近期将率先在风电产业建立监测和评价体系,并逐步推行到所有的新能源产业。“今后政府的管理将逐步转移到后端,加强对项目运行、设备性能、企业管理、地方管理等的监测和评价。”
  近期,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的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公布,其中能源类项目数量居首,在主要河流之外建设的水电站、风电站、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以及部分电网、油气管输等项目,都将交由地方政府投资部门核准。
  这意味着在大能源项目审批手续大大简化的同时,地方部分的管理权限也将随之增大。目前地方经济亟须项目拉动,有业内人士担心出现“一放就乱”,出现地方为了完成考核突击上项目,和产业政策相违背,一些部门因为权力加大后滋生腐败,出现权力寻租等情况。
  而这在此前已有教训。2008年,为扩大内需,中央提出实施总额4万亿元的两年投资计划,紧接着又实施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当时,由于5万千瓦以上风电项目由国家层面核准,5万千瓦以下由省级政府核准。在地方政府积极推动下,一些发电企业将大型风电项目分拆成多个小于5万千瓦的小项目(多为4.95万千瓦)进行申报,导致4.95万千瓦风电云集,更催生了行业乱象。为此,2011年国家能源局对风电行业开始回收地方审批权,要求各省核准风电项目前须先向国家能源局上报核准计划。
  另一方面,加剧地方保护也是很多人担心的重点。“审批权下发后,各省的权力增大了,企业跨省做项目的难度就更大。”一位企业老总不无担心地说。
    史立山表示,新能源的审批权现在已全部下放到地方,国家能源局的宗旨是,既要放也要管,加强宏观调控。因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新能源的发展是需要政策支持的,不能完全靠市场化;宏观调控管理还涉及补贴、市场消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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