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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94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1
李克强称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2
我国就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
中国将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3
财政部将研究完善财政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 4
发改委将专项核查部分企业债发行... 4
发改委宣布本次油价调整窗口期油价不调整... 5
海关总署减少一半以上行政审批事项... 6
工信部发布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6
8省市退出烟花爆竹生产... 7
中国发布首个主产地煤炭交易价格指数... 8
江西再次发现一世界级超大型钨矿... 9
·企业动态·... 9
联想将重点开拓平板电脑及智能手机领域... 9
汇源果汁拟39亿元收购上游供应商... 10
建行1亿美元参与俄罗斯外贸银行新股增发... 11
华谊兄弟参股投资GDC技术公司拟在美上市... 11
外籍高管费莫雷接任平安渠道公司董事长... 12
三洋电机拟出售在华合资企业30%股份... 12
·外电参考·... 13
加拿大对中国等5国产铜管进行双反调查... 13
联合国预测今年世界经济增长约2.3%.. 13
欧盟首脑就改进能源和税收政策达成总体一致... 13
葡萄牙政府宣布新经济刺激方案鼓励投资... 14
南非央行宣布维持5%基准利率不变... 15
日股大跌预示安倍经济学可能面临失败... 15
新加坡一季度经济增速放缓至0.2%.. 17
福特汽车将关闭澳大利亚工厂... 17
·研究探索·... 18
朱海斌指出中国经济将保持温和增长速度... 18
德银预测中国2014年中期GDP增长率将达9%.. 18
·社团工作·... 19
中电联指出今年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19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范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 20
阿根廷中国商会北京代表处成立... 20
 
·国内财经·
 
李克强称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23日在瑞士《新苏黎世报》发表题为《为什么选择瑞士》的署名文章指出,与瑞方加强金融监管、宏观政策和完善资本市场体系等方面的合作,是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中国正在深化金融业改革开放,包括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及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这将为两国金融企业互动发展提供新的机遇。同时,中瑞可以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中携手合作,为维护国际金融稳定和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发挥“1+1大于2”的作用。
  关于中国发展的机遇,李克强举例说,2012年中国的GDP按可比价算是2000年的3.2倍,翻了一番还多;到2020年通过努力在2010年的基础上再翻一番,需年均增长7%左右。今后五年,中国将进口10万亿美元左右的商品,对外投资规模将达到5000亿美元。中国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数亿农民转化为城镇人口会释放更大的市场需求。这些都表明,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景十分广阔,也会给包括瑞士在内的各国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关于中国政府的政策,李克强强调:对内,我们全面深化市场化取向的改革,释放改革的红利,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努力使人人享有平等的机会。对外,我们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扩大对外开放的领域和空间,特别是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
  李克强指出,现在国际金融危机的阴影还未消散,各国需要继续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不搞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尤其是不能动辄就用“双反”措施,还要避免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产生的负面溢出效应。
 
我国就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5月23日,国务院法制办就《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提供或募集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物质便利或者服务。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对于涉及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其他资产,应立即予以冻结。
  办法指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由公安部统一公布,公布名单同时决定冻结与恐怖组织、恐怖活动人员有关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制定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的内部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可疑交易。发现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应立即予以冻结。对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与他人共同拥有或控制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且冻结当时无法分割或确定份额的,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一并予以冻结。
  办法强调,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与冻结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有关的工作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违反规定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得在冻结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前通知当事人。
  另外,办法还规定,因金融机构、特定非金融机构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冻结发生错误,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向当事人承担民事责任。因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过错,导致对资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冻结发生错误,或者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泄露工作秘密,导致有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被非法转移或隐匿,或者冻结发生错误或财产损失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将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
 
    中国财政部党组成员刘昆5月23日在亚洲公共支出管理网络(PEMNA)2013年全会上指出,下一步,中国将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体制。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和公平竞争机制。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全面、真实、准确反映政府财务状况。
 
财政部将研究完善财政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
 
    据悉,近年来,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出台了一系列财政金融政策,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初步形成了以财务管理、绩效考核、业务规范、资金支持等为主要内容的财政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精神,结合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研究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财税政策撬动社会资金投向中小企业的杠杆作用。
    一是综合考虑中小企业贷款重组减免、呆账核销和绩效评价等政策执行情况、反馈的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等因素,研究完善相关政策,特别是中小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政策。
    二是在联席会议框架下,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规范和支持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其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同时继续指导和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是在强化政策执行,巩固政策效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和进一步细化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正向激励和导向作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四是结合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研究新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与既有政策形成合力。
 
发改委将专项核查部分企业债发行
 
  国家发改委5月23日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企业债券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将组织对企业债券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
  《通知》称,此次核查的内容包括:申请发债企业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申请发债企业规范运作情况、申请发债企业资产、利润等财务指标的真实性、合规性、债券担保的有效性、申请发债企业以前各期发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等11项内容。
  此次核查的企业范围则是已上报企业债券发行申请,发改委对发行申请正在审核,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划分的“从严审核类”和“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类”发债申请企业和相关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和信用评级公司。而发改委当日公布的上述文件显示,“从严审核类”主要包括募集资金用于产能过剩、高污染、高耗能等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领域的发债申请,和企业信用等级较低,负债率高,债券余额较大或运作不规范、资产不实、偿债措施较弱的发债申请。
  《通知》说,核查工作以发行人和有关中介机构自查,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查,发改委抽查的方式进行。《通知》要求,发行人和有关中介机构需形成自查报告,并承诺对自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发行人、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应详细编制并保存自查工作底稿,留存自查过程中获取和编写的各种重要资料和工作记录。《通知》还明确,新报送属于通知自查、核查范围的企业发债申请均须按照上述要求,对有关情况逐项作出说明。
 
发改委宣布本次油价调整窗口期油价不调整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23日宣布,5月23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与5月9日调价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涨幅很小,涨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相当于每升汽、柴油价格调整不足5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汽、柴油价格不做调整,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据悉,5月23日是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机制3月底实施以来的第四个成品油调价窗口期。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国内汽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但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做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自5月9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先抑后扬,近日又出现回落。此前有市场研究机构预测,本轮调价幅度或因小于每吨50元的调价红线而“搁浅”。
 
海关总署减少一半以上行政审批事项
 
    海关总署5月23日宣布,海关总署取消、下放或转移现有的21项行政审批事项中的13项,并将于今年8月底前调整到位。
  这13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的4项为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
  下放8项包括,报关企业注册登记,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减征、免征审批,减免进口货物滞报金审批,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此外,海关总署将报关员资格核准移交给相关社会组织。
  海关总署表示,将对行政审批以外的各项执法权力进行全面摸查,对具有审批性质的事项或其他可以取消、下放的权力,一律予以取消和下放。
  据了解,海关总署成立署长任组长的海关职能转变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建立行政审批事项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审批事项,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告知、统一受理、统一答复以及审批业务网上办理。将涉及管理相对人的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等,通过互联网等途径依法向社会公开。海关总署还将结合巡视、审计等工作,对各海关单位执行职能转变情况进行检查,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情况纳入各海关单位的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
 
工信部发布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5月23日发布《民用航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13-2020年)》,提出到2020年,民用飞机产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
  《规划》计划到2020年,国产干线飞机国内新增市场占有率达到5%以上,支线飞机和通用飞机国内市场占有率大幅度提高,民用飞机产业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其中民用飞机产业化实现重大跨越的具体标志包括:C919大型客机完成研制、生产和交付。ARJ21涡扇支线飞机、新舟涡桨支线飞机实现产业化。大型灭火和水上救援飞机、直十五中型直升机、高端公务机、中等功率级涡轴发动机等重点产品完成研制并投放市场。大型客机发动机研制取得重要进展。
  为实现上述发展目标,《规划》对我国干支线飞机、通用飞机和通用航空、航空发动机、航空设备及系统、航空工业布局、航空科学技术、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等重点领域和任务做了明确部署。
  为使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工信部在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适航体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国际合作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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