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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89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1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发布... 2
城镇化规划重启修改... 3
外管局简化外商境内直接投资... 4
我国将加快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 5
新三板扩围方案已上报... 6
大商所加紧完善论证胶合板纤维板期货... 6
上海金交所决定自31日起增开周五黄金夜盘交易... 7
山东公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7
中国终止对自美国进口的涂布白卡纸反倾销调查... 8
中国与瑞士接近达成自由贸易协定... 8
·企业动态·... 9
东风与福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9
华能IGCC电厂投入商业化运营... 10
尚德电力5.41亿美元可转债再获延期... 10
皇明拟明年重启IPO.. 11
·外电参考·... 11
IMF称全球各大央行应在经济适度增长时削减QE规模... 11
IMF敦促美国会批准治理与份额改革方案... 12
美国国土安全局查封比特币交易账户... 13
穆迪预计全球经济复苏动力减弱... 14
穆迪将土耳其主权评级提高至Baa3投资级... 14
俄希望在二季度扭转经济发展不利局面... 15
惠誉确认日本A+评级展望负面... 16
夏普公布三年“复兴计划”... 16
新加坡拟对车主再购新车收取附加费... 17
·研究探索·... 17
中国对经济较低增长容忍度提高... 17
·社团工作·... 18
中国贸促会成为国际商会原产地证书认证链成员... 18
中关村企业财务管理协会成立... 19
 
·国内财经·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发布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5月16日联合发布2013年第1号令,全文公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自6月10日起施行。2008年12月发布的《中西部目录(2008年修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2008年第4号)同时废止。
 《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与原目录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鼓励领域拓宽。《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共列条目500条,相比原目录新增列入的条目共173条。其中,农业、采矿业领域新增加了依托中西部各省(区、市)特定生物、矿产资源开展的产品加工条目,如江西省“脐橙、苎麻、竹、山药、莲、葛等特色、优势植物种植及深加工”、广西自治区“锌、锡、锑、钨、锰等金属精深加工”;制造业领域新增加了中西部各省(区、市)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对当地经济发展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条目,如安徽省“大型冶金成套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用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四川省“液晶电视、数字电视、节能环保电冰箱、智能洗衣机等高档家用电器制造”;为支持西部地区发展,将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中不再鼓励的汽车整车制造作为西部各省(区、市)鼓励类项目。
  二是产业导向优化。除传统制造业外,《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中增加了服务业领域相关条目,如山西省“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发、应用”、黑龙江省“动漫创作、制作及衍生品开发”、陕西省“一般商品的批发、零售”。
  三是鼓励标准提高。《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对原目录中相关产业条目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如“汽车零部件制造”条目内容调整为“六档以上自动变速箱、商用车用高功率密度驱动桥、随动前照灯系统、LED前照灯、轻量化材料应用(高强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离合器、液压减震器、中控盘总成、座椅”。
  四是鼓励省份增加。《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包括全国22个省(区、市)鼓励类产业条目。其中,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要求,新增列符合海南省发展实际情况的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邮轮制造、深水海洋工程设备制造、高尔夫用具制造以及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的开发和经营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等为鼓励类项目。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2002年第346号)的规定,属于《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优惠政策。《中西部目录(2013年修订)》施行后,符合规定的外商投资在建项目,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城镇化规划重启修改
 
  据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5月15日披露,自2012年底“新型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下发各地已近半年,根据各方意见反馈,规划日前开始进行再次修改。
   目前城镇化中长期发展规划核心起草小组正就规划所涉及的难点问题深入探讨,并听取有关部门、地方政府、机构和专家的意见。“此次征求意见范围较之前有所缩小。”上述人士说。
  “重新修改的根本原因是地方对‘初稿’的误读,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一说到发展城镇化,地方便盲目上项目,认为这就是发展,其实不然。城镇化应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顺其自然的产物,欲速则不达。”上述人士表示,正是由于地方对城镇化根本意义的误读,对“初稿”的反应仍是项目至上、开发圈地,因此,规划修改重点便是改变地方政府固有发展观念,避免地方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走弯路。
  此前,国家发改委规划司副司长袁喜禄在社科院城镇化与投资研讨会上表示,虽然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投资和消费潜力,但在多因素的约束下,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并不是无限的。另外,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城镇化将是积极稳妥、渐进发展的历史过程,不是爆发式发展。
  “目前多地加快城镇化速度,提高城镇化指标,是希望通过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加大土地投资开发力度,带动经济高增长。”袁喜禄说,这种城镇化冲动,是把一个长远的战略性任务当成短期的应急机制,这是忽视城镇化的基本背景,其发展方向也会脱离城镇化正常的轨道。
  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主任李铁最近也表示,目前地方政府对于城镇化的认识有误区,加大了城镇化的推进难度。“在国家确定推进城镇化后,地方官员拜访络绎不绝,甚至有的直接表示要建数万人的农民城。”
  李铁认为,新型城镇化与之前不同的是,不再只是上项目,搞建设。城镇化首现应明确,其核心是让低收入农民进城,而不是有钱人进城;是让自愿上楼的农民上楼,而不是农民被迫上楼。
  据悉,修改中的规划强调重在改革。而改革的关键则是通过完善体制,推动户籍与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行政管理和财税金融等领域的改革。此前广州已经对户籍改革进行试点,逐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但李铁认为,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市民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核心在于逐步消除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差距,放宽对自愿进城落户农民的限制,降低农民落户门槛,而不在于形式上是否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一些地方户籍制度改革存在“空转”现象,即直接把农民的户籍变了,但并没有改变他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农民需要的不是身份转换,而是福利待遇。”
  “规划涉及诸多制度改革和创新,需要研究和协调的政策措施比较复杂,涉及部委较多,难以形成较为一致的方案。现在正是希望尽快就一些难点问题形成共识并找到解决办法。”上述人士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一些地方的城镇化被房地产化,袁喜禄表示,在体制的分割没有完全消除的同时,城镇化发展又面临新的障碍或新的门槛,例如高房价不仅提高了农民进城的门槛,也制约了城镇化内需潜力的发挥。“城镇化绝对不是房地产化。”
 
外管局简化外商境内直接投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的《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至此,我国FDI(外商直接投资)、ODI(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新《规定》对2012年12月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调整实践的基础上,简化并整合了外商直接投资所涉及的外汇登记、账户开立与使用、资金收付及结售汇等环节和政策,加大了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清理力度,废止了24项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使得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法规更加简明、规范和系统化。
  外管局表示,新《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政策透明度,促进投资便利化,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在人民币对美元不断升值的情况下,境外资金也纷纷觊觎中国市场。央行公布的4月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显示,当月外币贷款折合人民币增加847亿元,同比增加751亿元。同时,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3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4.21亿美元,同比增长5.65%,环比增长51.22%。而借道FDI也是国际游资涌入的惯用方式之一。
  显然,防范热钱流入风险成为监管部门近期十分关注的问题。借助近期推出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新《规定》强化了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流出入的统计监测,加大了对热钱通过FDI渠道违规流入的监管。
 
我国将加快实施不动产登记制度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5月16日在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西班牙国际登记法中心联合召开的不动产登记研讨会上表示,我国将通过加快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预计于明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
  胡存智表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本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中三大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之一,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今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最大限度地整合分散在国务院不同部门相同或相似的职责,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土地登记的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随后公布的方案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要求,由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法制办、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胡存智说,当前我国正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不动产登记制度创新建设,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目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为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了扎实基础。对于本项工作,新一届中央政府要求十分明确具体:即通过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更好地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有效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
 
新三板扩围方案已上报
 
  消息人士5月16日透露,市场广为关注的新三板扩围方案已上报。在为新三板扩围所设计的两条推进路径中,有关部门更倾向于一步到位,即新三板服务范围直接从四家试点高新园区的企业扩至全国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确定,出台扩大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范围方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董事长杨晓嘉近期在调研时表示,新三板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已具备。
  前述消息人士透露,有关部门为扩大新三板服务范围设计两条路径:一是从目前的四家试点高新园区的企业扩至所有国家级高新区的企业,然后再扩至全国符合条件的企业;二是一步到位,直接从四家试点高新园区的企业扩至全国符合条件的企业,届时新三板将不再是试点,直接转为常规化。
  券商人士表示,有关部门本周(5月13日-19日)多次召集部分券商,研究进一步细化新三板相关制度规则,为年内新三板新系统上线、做市商等新制度实施做准备。券商参与讨论的主题涵盖面广且细致,包括挂牌条件细化,协议转让与做市转让之间如何转换,是否需设定做市商最低做市限制、单笔最大委托数量等。
 
大商所加紧完善论证胶合板纤维板期货
 
    大连商品交易所5月15日披露,继去年木材纤维板立项后,今年木材胶合板期货又获立项,近期大商所密集组织人员调研胶合板和纤维板市场,以加紧完善两品种期货合约和规则,积极推动“两板”上市准备工作。
  据悉,目前交易所己选择胶合板中的细木工板和纤维板中的中密度纤维板作为这两类品种的交易标的,今年来的系列调研论证为两品种合约和规则的完善提供了依据。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负责人认为,胶合板等期货上市,将提供价格发现的工具,胶合板等上下游企业可以利用期货工具进行套期保值,提高行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从整个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在市场上占重要地位的胶合板厂等加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面对上游被动接受厂商的价格调整,面对下游又无法及时调整出厂价格,因此推出期货品种,为相关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极为必要。
  山东地区现货企业人员认为,目前胶合板、纤维板等销售一般都通过经销商进行,从出厂价到家具厂等消费企业采购,市场价差较大,上市期货有助于形成公开合理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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