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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77期

通知:因节日安排,本刊于2013年4月28日停刊一天,5月2日复刊。
 
目  录
 
·国内财经·... 1
发改委要求加强地震灾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稳定... 2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
证监会加大基金券商债券交易现场检查力度... 3
证监会回应近期资本市场热点问题... 4
保监会5月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5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6
我国非法集资正向科技环保和股权投资蔓延... 6
我国加快组建大型稀土集团... 7
环保部要求严查非法渗井渗坑污染地下水企业... 7
中成药调价将于下半年启动... 7
浙江省未来五年投资超10万亿... 8
天津将奖励不裁员不减薪企业每月每人600元... 8
·企业动态·... 9
中集集团与东莞市签180亿投资合作备忘录... 9
粤电力A逾5亿投资惠州LNG电厂二期项目... 10
王老吉斥资3亿在雅安建生产线... 10
上海医药董事会换届敲定... 11
·外电参考·... 11
美国经济首季增长2.5%.. 11
美国公布电池新规解禁波音“梦想”客机... 12
西班牙下调增长预期... 13
乌克兰希望年底前与欧盟签署联系协定... 14
穆迪重申意大利Baa2信用评级... 14
日本央行维持利率与现行货币政策不变... 14
印度经济发展需突破瓶颈... 15
香港将于6月推出人民币同业拆息定价... 15
·研究探索·... 16
社科院预测我国今年GDP增长率8%.. 16
屈宏斌预计人民币五年内实现完全可兑换... 17
·社团工作·... 18
中汽协正制定汽车强国战略规划... 18
世界黄金协会认为黄金长期投资价值未被削弱... 20
 
 
·国内财经·
 
发改委要求加强地震灾区价格监管保持价格稳定  
 
  4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四川芦山地震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灾区价格监管,做好重要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努力保持灾区物价基本稳定。
  通知指出,保持抗震救灾及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是保障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地震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启动价格应急监测机制,切实加强对食品、药品、饮用水、燃料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建材、农资等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监测,密切掌握市场和价格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通知要求,灾区及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粮食、肉禽、蔬菜、蛋、奶、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药品、建筑材料等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坚决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变相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提出,为维护受灾地区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地震灾区必要时可以依据《价格法》有关规定,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启动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加强灾区相关物资价格监管,防止价格大幅上涨。
  通知强调,灾区和周边省份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灾区重要农副产品生产流通进行适当补贴,促进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证监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4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简称《运作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运作办法》作为《基金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运作办法》自2004年实施以来对规范基金运作、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修订《运作办法》,一是新《基金法》即将实施,《运作办法》的部分内容需要相应调整;二是从近些年的实践来看,《运作办法》的部分内容无法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三是从海外各国的监管经验来看,我国的基金运作和监管还有部分环节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修订原则与思路上,此次修订将保护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按照“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要求,既要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又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基金行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在修订内容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根据新《基金法》的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如拓宽管理人和托管人范围、明确对基金关联交易的要求、完善了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程序等;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和投资者保护,如提高对股票型基金仓位下限的要求、强化对基金分散投资的要求、明确规定基金投资的杠杆上限等;三是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行业创新发展的空间,如取消拟募集基金不得与基金公司旗下现有基金雷同的规定、优化发起式基金通道并引入种子基金模式、进一步丰富基金的类别等。
  新闻发言人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运作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
 
证监会加大基金券商债券交易现场检查力度
 
  据报道,对于金融市场曝出的债市利益输送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4月26日表示,目前,证监会加大了对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债券交易的现场检查力度,下一步将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完善监管制度规范,不断提高市场透明度,共同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
  该发言人表示,代持养券是市场一个通俗说法,在银行间市场交易规则中表现为账户买断式交易的一种行为,是一种非标准化的场外交易行为。由于采取不透明方式操作,容易滋生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问题。
  他强调,相关从业人员交易债券采取私下协议交易的形式,首先违反了证券经营机构的内部风控管理要求。如果证券经营机构疏于内控管理,放任代持行为,则不仅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要求,也违背对股东的勤勉尽责义务。代持中如果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发言人表示,证监会对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个别从业人员在债券交易中可能存在的代持养券行为一直是严格禁止的,并作为日常合规性和信息披露监管的重要内容。3月份,证监会已对基金公司运作中的关键环节以及相关证券公司的固定收益业务安排了专项检查。
  他表示,在专项检查中,证监会对个别从业人员可能存在代持养券行为进行了重点自查和安排后续核查。督促证券经营机构在业务开展中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强交易对手方管理,加强合规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严禁利益输送,严禁违规代持,是证监会一直鲜明的态度。
 
证监会回应近期资本市场热点问题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4月26日针对资本市场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对于外资是否做空中国,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当前中国资本项目没有完全放开,外资主要是通过战略投资者和QFII等方式投资A股,从目前观察,没有大批卖出迹象,亦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有大量资金通过非常规渠道进出中国市场。
    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转常规之后,该发言人指出,证监会目前已经取消了融资融券业务窗口指导意见,证券公司可以按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自行设定业务门槛。但根据有关规定,投资者仍需满足开户满六个月的条件。
    上市公司方面,该发言人确认证监会已对西藏天路和宏磊股份采取监管措施。证监会认为,西藏天路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2012年业绩预告,业绩变动原因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目前,西藏证监局已向西藏天路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违规行为,并在指定媒体上作出公开说明。
    浙江证监局在2012年年报监管过程中,发现宏磊股份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直接转移上市公司应收票据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4.74亿元(其中含占用利息约1121万元)。目前,浙江证监局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下发责令改正意见,并向关联方追索被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利息。
    针对部分评论认为南方食品公司向投资者发放黑芝麻乳是A股市场上市公司首次实物分红的案例,该发言人称,证监会调查之后发现,发放食物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对象不包括全体股东,也不来自于税后利润,不满足分红的一般特征;南方食品也表示,此举主要是回馈股东,是对股东的赠与,而不是分红,这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对于南方食品赠与的问题,证监会已经责成公司进一步向股东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窗口指导,今后继续按照证监会的现金分红制度做好工作。
    证监会发言人提示投资者应关注期货“委托理财”存在对敲转移委托人资金的非法行为。他表示,对敲转移资金是期货市场比较典型的违规行为,易发生转移资金案件的情况就包括以代客理财的形式,将账户委托给他人操作,在受托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人通过对敲转移委托人账户资金。
 
保监会5月集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保监会4月26日下发了《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宣布于今年5月在全国集中开展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通知》目的是为贯彻落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2010-2015年)》精神,全面深入推动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按照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统筹部署,保监会定于2013年5月在全国集中开展保险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站、刊物、微博、短信平台等媒介,以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等为重点,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近年来查处的保险业典型非法集资案件等进行宣传警示,提高保险从业人员、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应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并于6月15日前将本辖区、本系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情况报送至保监会。
 
 
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  
 
    4月2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指出,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将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通知指出,享受税收优惠的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的债券。
 
我国非法集资正向科技环保和股权投资蔓延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人杜金富4月2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同时涉及面广,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市,涉及农业、林业、房地产、教育、商品流通等行业领域,现正蔓延至科技环保、股权投资等领域。参与集资者既有在职人员,也有离退休人员;既有家境富裕人群,也有弱势群体。
  杜金富说,非法集资常用的手段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请名人代言等。此外,一些地区的民间借贷、高利贷极易引发非法集资。
  杜金富说,非法集资社会危害严重。作为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干扰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已经成为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严重问题。
  他同时指出,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要标本兼治。一方面要靠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加强防范,强化日常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实现关口前移、打早打小;要通过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形成“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逐步消除非法集资滋生的土壤。
  杜金富强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我国加快组建大型稀土集团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日前在相关会议上表示,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中国基本实现了文件提出的“用1至2年时间,建立起规范有序的稀土资源开发、冶炼分离和市场流通秩序,初步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稀土行业管理体系”的阶段性目标。
  苏波强调,随着全球科技进步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未来较长一段时间,稀土消费量还将继续增长,中重稀土的供应日趋紧张,稀土初级产品国际化竞争更趋激烈。今年稀土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快组建大型稀土企业集团,二是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大力推动高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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