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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74期

目  录
 
·国内财经·... 1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部署抗震救灾... 2
国务院安委办确定下一阶段“打非治违”重点... 3
国资委成立保增长小组要求央企利润增10%以上... 4
证券法修改思路建议初步形成... 4
深交所发布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6
发改委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 7
工信部将从5大方面布局物联网发展... 7
财政部建议研究支持广西沿边发展政策... 8
上海鼓励私人电动车主自建充电桩... 8
嘉善成为全国首个国家级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 9
·企业动态·... 10
日照精品钢基地获核准总投资567亿元... 10
中移动成科大讯飞第一股东... 10
中搜宣布全面进入移动互联网... 11
三菱重工在华建合资公司... 11
·外电参考·... 12
高盛下调大宗商品市场近期前景... 12
美国SEC考虑放宽ETF产品推出规则... 13
墨西哥要求美国准其加入跨大西洋自贸协定谈判... 15
匈牙利央行下调基准利率... 15
法国决定退出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 15
英国宣布将出售其在浓缩铀集团的股权... 16
经合组织称支持日本宽松政策... 16
印度政府预计本财年经济增长6.4%.. 17
·研究探索·... 17
标普指出中国将为经济刺激政策付出代价... 17
·社团工作·... 18
中电联称中国一季度电力供需平衡... 20
 
·国内财经·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部署抗震救灾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4月23日召开会议,进一步全面部署四川芦山抗震救灾工作。
  会议强调,现在抗震救灾工作正处在关键时刻,要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科学的方法,坚决完成好抗震救灾这项重大任务,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当前,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搜救被困群众、全力救治受伤人员。生命最宝贵(下转第二版)组织力量逐家逐户进行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尽最大努力抢救和医治受伤群众,尽快把危重伤员转移到条件较好的医疗机构救治,千方百计减少因伤死亡,千方百计减少因伤致残。
  二是妥善安排灾区群众基本生活。抓紧组织调运灾区群众急需的食品、饮用水、帐篷、活动板房、衣被、雨具等生活必需物资,确保每个受灾群众都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全力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特别要重视饮水、食品安全、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和垃圾集中处理,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为灾区群众提供灾后心理援助服务,做好心理安抚工作,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稳定。认真排查维修校舍或者搭建临时学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帮助灾区学生尽快复课。
  三是抓紧做好基础设施修复和废墟清理工作。做好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确保灾区用水、用电、用油、用气供应,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加强对次生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防范,引导群众安全避险,避免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着手开展废墟清理工作,为公共环境卫生维护、基础设施抢修、灾后恢复重建创造条件。
  四是做好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及时调查了解工农业生产受灾情况,研究制定促进恢复生产的政策措施,同时引导灾区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尽可能减少损失。科学编制重建规划,帮助受灾群众尽快重建家园。
  五是加强舆论引导。统筹协调好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客观发布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普及救援救助、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及时发布气象、地质灾害预警,为群众安全避险提供服务性信息。
  六是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强有力的调度指挥体系,四川省要统一领导、科学调度、统筹安排,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合力。受灾地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务必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到灾情最严重、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关键时刻同人民群众心连心、共患难。注意关心爱护救援救助人员,积极为他们提供各种保障。加强对进入灾区救援车辆、人员的统筹调度,做到根据救灾工作需要有序开进。加强对中央抗震救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检查,搞好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监督。
 
国务院安委办确定下一阶段“打非治违”重点  
 
    据4月23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披露,针对近期各类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决定,以煤矿、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打击治理力度。
一是针对目前煤矿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贯彻落实矿长保护矿工生命七条规定为抓手,强化煤矿安全领域“打非治违”行动; 
二是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一系列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依法严厉打击客运货运超载、酒后驾驶、农用车载客、违规改装等道路交通非法违规行为;
三是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教训,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等不法行为;
四是认真吸取近期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教训,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私炮”和非法生产窝点;
五是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等人员聚集场所。
 
 
国资委成立保增长小组要求央企利润增10%以上  
 
  国务院国资委4月23日召开经济形势通报会议,要求中央企业必须承担保增长的重大责任。国资委主任蒋洁敏在会上强调,中央企业必须发挥好“稳增长”的中坚和骨干作用。
  蒋洁敏指出,中央企业一季度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总体延续上年四季度以来回升态势,但仅为恢复性增长,从行业看,各个产业板块发展不平衡,中央企业经济运行面临的困难和风险依然较多,绝不能掉以轻心。
  他强调,中央企业必须承担保增长的重大责任,这既是重大经济责任,也是重大政治责任。今年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工作,第一条就是要持续发展经济,“稳增长、控通胀、防风险”是首要任务。中央企业必须发挥好“稳增长”的中坚和骨干作用,迎难而上、勇挑重担,努力保持一定增长速度,在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走在全国前列,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上走在全国前列,在保障民生、促进就业上走在全国前列,以“保增长”助力全国“稳增长”。增加值增长要达到8%以上,利润增长要达到10%以上。
  蒋洁敏强调,“保增长”是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共同的责任。国资委已成立“保增长”工作小组,对各项工作任务作了明确分工,重点是协调帮助中央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央企业“保增长”创造良好环境。当前,中央企业要勇于担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证券法修改思路建议初步形成  
 
    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兼法律部主任黄炜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2013年年会上表示,证监会目前已初步形成证券法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思路建议。证监会系统最近成立了证券法修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为下一步配合立法机关做好证券法修订准备工作。
  据介绍, 证监会初步形成的修改完善证券法的思路建议包括十个方面:
  一是完善证券品种范围规定。要从证券的固有属性和证券监管的内在逻辑出发,立足于科学构建多层次市场体系,切实防范监管套利的现实需要,合理定义证券概念,适当拓展证券范围。
  二是完善多层次市场制度。根据不同类型、不同成长阶段企业的特点,以及公开程度不同、性质类型不同的产品特点,对相应层次的市场进行梯级定位,在上市标准、信息披露、交易方式、市场监管模式等方面有所区别,并在不同层次市场之间建立灵活的转板机制。
  三是完善证券公开发行制度。要立足于关注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信息知情权,合理设定公开发行条件,落实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要求,简化许可审核程序,强化事后监管执法,进一步改革公开发行制度,为从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提供专门制度安排。
  四是完善证券私募发行制度。要合理界定公募与私募的界限,立足于私募发行非公开的特点,建立有针对性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合理安排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要求,明确欺诈发行的法律责任和追究机制。
  五是完善债券市场制度。要立足于构建以公司信用为基础的,不同于股权特点的市场化的债券制度,在发行条件、交易制度、审核机制、信息披露等方面统一规则要求,推进建立我国统一的债券市场法律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和监管套利。
  六是完善并购重组制度。要以构建市场化的、有吸引力的并购重组机制为目标,提供多元化的并购重组模式和方案选择,拓宽并购重组融资渠道,丰富支付工具手段,实质性地减少并购重组的行政管制,切实提升并购重组效率。
  七是完善退市制度。要调整以连续亏损为核心的退市标准,回归不再符合上市条件,不再具有相应流动性要求,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现实损害的企业,应当退出相应层次市场交易的退市制度本义。同时,要立足于我国的国情特点,健全完善绩差公司和危机公司退出市场、重整再生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市场退出制度。
  八是完善证券无纸化制度。适应证券发行交易无纸化的特点,在无纸化证券的权利归属、权利流转、权利担保等方面建立区别于以有形物为调整对象的传统民商事法律的规则,健全无纸化证券的登记、存管、托管、结算制度体系,保障交易安全,提高市场效率。
  九是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在总结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制度经验基础上,建立包括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的统一证券侵权法律制度。
    十是完善监管执法制度。适应资本市场的特殊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关职能定位和制度安排。
 
深交所发布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据悉,深交所4月22日发布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指引明确,证券公司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担任管理人,申请资产支持证券在深交所挂牌,适用本指引。管理人应当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每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一旦资产支持证券出现资产支持证券到期的;资产支持证券未到期,但专项计划根据计划说明书约定终止的;发生对投资者利益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等,深交所将终止其挂牌。
  指引还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确认参与资产支持证券认购、转让的投资者是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要求的合格投资者。资产支持证券每份面额为100元人民币,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单笔成交申报数量不低于500份,且转让数量必须为10份的整倍数,成交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资产支持证券在深交所挂牌转让的,按照转让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对资产支持证券转让进行确认。转让后每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二百人。资产支持证券按全价方式进行转让,资产支持证券转让可以当日回转。深交所对资产支持证券转让收取转让经手费,收费标准为100万以下(含100万)每笔0.1元,超过100万的每笔10元。另外,资产支持证券回购业务相关规则,由深交所另行规定。
  信息披露方面,管理人、托管人应当按照指引以及计划说明书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定期报告与临时报告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对资产支持证券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管理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违反指引规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将受约见谈话、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措施。证券公司未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遴选确定具有风险识别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的,深交所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或者纪律处分等措施。
 
发改委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
 
    国家发展改革委4月23日印发《价格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并发布通知称,《示范文本》对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制作价格行政处罚文书起示范和参考作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可以对《示范文本》进行适当删减或者增补。
  《示范文本》不再包含行政复议类文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价格行政处罚引发的行政复议,应当依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执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行政机关违反规定收费行为,适用本《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中的《查询银行账户函》、《查封(扣押)决定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中止调查决定书》、《恢复调查决定书》、《终止调查决定书》等六项文书,为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开展价格垄断案件调查时使用的文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查办案件时,不使用该类文书。
  《示范文本》不含价格主管部门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形成的内部工作流程性文书。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自主决定立案、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讨论记录、结案、销案等内部工作流程的文书形式和内容。
  《示范文本》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监督检查文书格式的通知》(计价检[2001]1797号)同时废止。2013年7月1日前立案,持续到7月1日仍未结案(销案)的案件,可以继续按原计价检[2001]179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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