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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动态 第059期

上交所规范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以规范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报价回购新增3天期等7个交易品种。
    质押式报价回购是指证券公司将符合办法相关规定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券,以质押券折算后的标准券总额为融资额度,向其指定交易客户以证券公司报价、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融入资金,在约定的购回日客户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交易。
    证券公司可以提交以下自有资产作为质押券:可用于上交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债券;基金份额;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证券。除单市场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外,其他基金份额暂不能作为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在现有5个品种的基础上,上交所新增了3天期等7个报价回购交易品种。
    上交所对报价回购实施交易权限管理。证券公司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终止其报价回购业务权限: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本办法及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其他交易、登记结算业务规则;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连续两个交易日无法完成资金划付;因质押券折算率调整、司法冻结或扣划等原因导致质押券不足,且未能采取有效措施使其报价回购可用额度不小于零;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上述办法,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报价回购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对客户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户时间、资产规模、信用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证券市场的认知程度等。
    报价回购交易品种以期限确定,其期限可以为一年以内的任意期限,具体品种期限由证券公司确定后向上交所报告。报价回购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时15分至15时10分。报价回购的申报数量单位为手,最低申报数量为1手。1手为人民币1000元。报价回购的申报价格为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提前购回价格为百元资金提前购回年收益。
 
我国将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将调整今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根据通知,自4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直流场设备、高速铁路信号系统、生活垃圾精分选成套系统装备、举高消防车、染色机、新型农业机械、太阳能电池设备、集成电路关键设备、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生产设备、锂离子动力电池设备、电子元器件生产设备等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4月1日起,取消液压支架等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免税政策;调整直流输变电设备、交流输变电设备等装备的技术规格要求;调整六氟化硫断路器、串联补偿装置、PTA工艺空气压缩机组、大型空分设备、刮板输送机、刮板转载机、混凝土泵车、等离子刻蚀机等装备的进口零部件清单。
 
工信部拟积极推动完善市场机制和减少政府干预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3月31日在“第二届岭南论坛”上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度的产能过剩有利于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然而现阶段,中国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已超出正常的市场竞争范围,如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表现尤为明显。
  他强调,某些领域的价格机制不完善,扭曲了投资行为,并使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设滞后,以集中审批、管控竞争行业发展的方式已难以抑制产能过剩。这种情况下,正常和非正常的产能过剩叠加在一起,在经济出现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下,就被放大成为目前严重的矛盾。
  “化解矛盾当务之急是严格市场的准入,推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土地政策、环保政策联动。”苗圩认为,严控产能的无序扩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现有的产能,可推动企业的发展,提高产业的集中度,但是从长远来看,要解决这一问题,还要尽快改变依靠行政审批的管理方式,转向更积极推动完善市场机制和减少政府的干预。
苗圩还呼吁,应推动工业的绿色低碳发展,“中国的制造业总量已经跟美国差不多,能耗总量却高达美国的2.5倍。”他认为,高效利用资源,重点要从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深度融合四个方面来推进。
 
五部门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  
 
    日前,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使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严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自行或授权制售冠以“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
  《通知》强调,要制定严格的举措和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审核预算资金用途,严禁申报、分配预算资金用于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规范采购行为,严禁采购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物品;完善财务制度和支出流程,严禁报销列支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经费支出;强化审计监督,将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事项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内容;定期对社会上盗用冒用本部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信息进行筛查,将发现的问题或线索,及时向工商等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并配合做好打击工作,采取适当方式消除不良影响,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通知》指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审计部门要结合日常审计,加大对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问题的监督力度;机关事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行为的监督检查。工商、商务、烟草专卖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场上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的产品和行为的监管,及时受理、调查、处置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的投诉举报事项。严格对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行为的责任追究。对使用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的单位,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其上级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通报批评。对自行或授权生产销售涉及“特供”、“专供”等标识物品、牟取不当利益的单位,由有关部门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通知》,“特供”、“专供”等标识包括:
   (一)含有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名称(包括简称、徽标)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如“××部门特供”、“××机关专供”。
   (二)同时含有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名称与机关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名称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如“××部门机关服务中心特供”。
   (三)含有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密切关联的重要会议、活动名称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如“××会议特供”、“××活动专供”。
   (四)含有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密切关联的地点、标志性建筑名称的“特供”、“专供”等标识。如“××礼堂专供”。
   (五)类似“特供”、“专供”的标识还包括“专用”、“内招”、“特制”、“特酿”、“特需”、“定制”、“订制”、“授权”、“指定”、“合作”、“接待”等标识。
 
工商部门将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决定,今年二季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打击“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要求各地工商部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涉案金额巨大、案情复杂、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傍名牌”主要是指借助他人的市场信誉和产品信誉,通过搭便车制造市场误认混淆,以争取市场交易机会的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表现为:突出、放大使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简化使用企业名称,构成对商品的产地、生产者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虚假宣传;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他人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等。
    这次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的重点商品是:去年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以及事关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建设的农业机械、农药化肥等涉农商品;重点违法行为是:假冒驰名(著名)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等。
    工商总局表示,欢迎经营者积极向所在地工商机关投诉举报“傍名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初步侵权证据;案件涉及面广的,也可直接向省级工商机关和工商总局投诉。工商总局同时呼吁广大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创建自己的品牌,共同建设和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天津政府投资项目将全进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联合审批
 
  天津市人民政府近日下发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全部进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实行联合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指出,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是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多部门、分环节独立进行行政审批的模式转为集中到许可中心集中办理的模式,包括立项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开工许可审批、验收与确权等各个阶段和概算预算审查、办理竣工决算、转固定资产、办理房地产权证等各个环节。
  通知明确表示,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实行统一办理规程,全程办理时限累计为125个工作日。2013年1月1日至联合审批正式启动前已经立项、正在办理其他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要补录进入联合审批系统继续办理。
  为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行政监察。通知还明确要求,市和区县行政监察机关要制定具体措施,对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涉及的审批事项和手续进入许可中心有关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对联合审批全程进行廉政监督和效能监察,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联合审批顺利实施。
  据了解,政府投资项目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使用政府性资金(含自筹资金)建设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企业动态·
 
赣州稀土集团成立南北龙头形成
 
    据悉,赣州稀土集团已日前正式挂牌运营,至此,其与北方稀土龙头包钢稀土形成了南北双雄的格局。有专家认为,随着赣州稀土集团的成立,中国稀土整合将进入加速期。
    “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是市大型国有企业、南方稀土龙头企业和第一大资源平台,是目前赣州稀土惟一采矿权人,构建了集稀土开采、冶炼分离、加工、贸易、研发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赣州市副市长刘建萍如此为赣州稀土集团定性。另有评论称,赣州稀土集团的成立大大提高了南方稀土产业集中度,将会为企业在定价方面赢得更多话语权。而且,其将成为南方稀土整合的主导力量,和包钢稀土一同推进国家稀土产业大整合目标。
    据了解,我国的稀土呈现出资源分布“北轻南重”特点,即北方以轻稀土为主,南方则以中重稀土居多,而且,中重稀土还是我国所独有的稀土品类。在南方,江西赣州是中国目前最大的中重稀土资源主产地和冶炼加工集聚区。所以这一次赣州稀土集团的成立标志着南方稀土龙头的形成,同时也被寄予了整合南方稀土产业的厚望。
    据了解,近几年,为了保护战略性资源稀土,国家对行业治理整合的力度不断加强,其中北方轻稀土的整合已经相对明朗化。去年底,包钢稀土与内蒙古自治区内12家稀土上游企业及股东分别签署了《稀土上游企业整合重组框架协议》,12家企业及其股东同意无偿向包钢稀土转让该企业51%的股权,基本控制了北方轻稀土的生产和销售环节。然而,南方稀土开采乱象却不容乐观,严重贬低了中重稀土价值。
    今年年初,工信部将稀土列入“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九大重点行业中,并提出要提高产业集中度,新闻发言人朱宏任也强调将“适时批准成立大型稀土企业集团”。而这一次赣州稀土集团的落地,也可被看做是上述政策的一大成果。但业内人士同时强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南方稀土企业分散,其整合过程可能会比较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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