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硬约束”
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仅有保护意识还不够。水利部水资源司副司长陈明说,要从根本上创新思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用硬约束、硬手段把节约与保护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
陈明介绍说,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以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明确水资源管理的“底线”。要把“三条红线”的目标落在实处,关键在于建立明确的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只有明确了管理责任主体,才能避免地方“争抢水资源利益,推诿水资源责任”现象,规范责任主体的行为。同时,还要通过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对各项目标的推进情况进行监管。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明确各地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考核内容、奖惩措施等,标志着管理责任与考核制度的正式确立。目前,最为关键的是加紧制订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落实工作制订行动指南。
节约和保护水资源,还需要借助市场手段,提高水资源利用的效率
借助市场调控手段
有专家提出,虽然许多人每月都要缴水费,但因为水价相对低廉,容易让人忽略水的商品属性,更没有把水真正视作宝贵资源。因此,建议在提高宣传力度、创新制度设计的同时,进一步借助市场化调节手段帮忙,促进社会节水意识的提高。
一方面,需要加快理顺水价结构,建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效用水的水价机制。记者了解到,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将分行业、分类别对水价进行改革。如工业用水,将采用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对超额用水设置惩罚性水价。
另一方面,水利部门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培育水市场和开展水权交易工作。目前,宁夏、内蒙古等地已经在这些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在国家分配的黄河用水指标已经用完的情况下,有较大用水需求的工业企业可出钱投资农业灌区改造,将灌区节省下的水量转让给企业生产使用。这种借助市场手段的水资源配置方式,或将有利于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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