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由应急办牵头,结合实际及时修订与完善本预案。
中国疾控中心、食品风险评估中心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2 演习演练
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卫生部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指导地方卫生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同时,要通过对演习演练的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7.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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