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丰达冶金原料有限公司存在未落实环保“三同时”的情况下擅自投产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问题环保局于2015年2月向省厅进行了报告,同年5月,省厅要求该公司尽快完成搬迁,逾期完不成搬迁,将依法责令关停。
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南侧有一排水口,经了解为厂区生活水(暖气交换站溢流水),区环保局于2015年12月25至27日对该排放口水样进行了监测,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污染物超标,区环保局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封堵。
目前,环保部门已责令该企业尽快按要求完成搬迁,专人驻厂,监督企业全面落实环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