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关键字: 创新 国有企业 企联 企联活动 企业 四川省
四川企联网新闻中心 > 产业经济 > 冶金 > >> 财政部: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取消

财政部: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取消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财政部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5-04-24 10:12:29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产品出口关税,具体如下:
  一、取消钼铁、钨铁、硅钨铁、其他钕铁硼合金、按重量计含稀土元素10%以上的铁合金和其他铁合金的出口关税。取消税号为72051000的生铁、镜铁及钢铁颗粒(不带球弧面的棱角形颗粒数量大于80%的棱角钢砂、筛网孔径在0.3-2.8mm的铸钢丸和铸钢砂除外)的出口关税。取消税号为72052900的生铁、镜铁及其他钢铁粉末(平均粒径小于10μm的超细铁粉除外)的出口关税。
  二、以上调整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以上调整详见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5年4月14日

  附件:出口关税调整表

相关热词搜索: 财政部关税钢铁
活动预告更多>>
省企联动态更多>>
高层参考更多>>
财经观察更多>>
聚焦企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