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大检查包括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两方面内容。综合检查包括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知责、履责”活动开展情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体系情况。专项检查包括开展冶金煤气(天然气)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求,各部门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组织所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各级监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暗查暗访,对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将隐患整改形成闭环,确保隐患整改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