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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的改革核心:架起发电和用电的“桥梁”

编辑:企联编辑来源:互联网评论数:0发布时间:2012-08-09 00:00:00

        电力体制的改革核心应在于打通用电、发电环节的互动通道,改革我国的电力体制,应把社会用电量结构作为切入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公布结果,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达46928亿千瓦时,其中:第一产业1015亿千瓦时,第二产业35185亿千瓦时,第三产业5082亿千瓦时,城乡居民生活5646亿千瓦时。从分类用电量看,全国工业用电量为34633亿千瓦时,其中,轻、重工业分别为5830亿千瓦时和28803亿千瓦时工业用电量占到总用电量的73.8%,重工业用电量占到总电量的61.3%。

 

        第一、三产业和居民电力用户,用电量少、数量多,无论对发电企业还是对电网企业都没有话语权,而第二产的电力用户尤其是重工业用户,用电量大、实力雄厚,无论对电网企业还是对发电企业都较大的话语权,具有谈判的实力;打通电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的互动通道,有步骤的推进大用户首先是重工业用户的直购电改革,才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在暂时还不能消除电价交叉补贴、各地电网尤其是配网建设还未实现国家统筹的情况下,保持输配电网的一体性应是科学、合理的选择;当前,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整体思路应该是,在暂时不能理清输配电成本的现实状况下,不妨将购销差价暂时作为输配电价的执行标准,留待今后逐步厘清、适时调整;优先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工业用户开放直购电,并逐步扩大直购电用户的范围,使用户直购电量达到总社会用电量的一定比重,从而激活发电和用电市场;完善电网调度的公开平台和监督机制,修订现行的上网电价政策,完善竞价上网机制,推进发电企业直销以外的电量竞价上网,促进发电企业挖潜降耗,促进公平竞争;继续让电网企业对各级电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对直购电以外的分散用户供电、售电,保持电力体制改革的稳定,保证电力体制改革稳步进行

 

        各级电网作为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电网企业的过多将会加大电网统一调度的难度,危害电网的安全运行。发生在印度的电网崩溃事件,就与电网调度不灵,各级电网经营主体为了自身利益利各行其是有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触目惊心,不可不鉴。我国地域广阔,自然灾害频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均衡;灾后重建、恢复供电需要有强大的电网企业支持,过于分散、弱小的地方电网企业无力迅速调集充足的电力物资和施工力量,尽快恢复供电;青藏联网、特高压电网、贫困不发达地区的电网建设需要统筹兼顾,需要电网企业集中力量才能实现,各个地区、各类电力能源的发展建设也需要坚强、一体的电网支撑。

 

        我们不能为改革而改革,为拆分而拆分。推进电力体制改革要抓住根本、着眼关键,输配一体不是导致电力体制僵化的根源,输配分开不是电力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电力体制改革,只要打通发电和用电环节的互动通道,就可以激活发电和用电市场,只要对发电企业加强监管、规范经营,就能使电网企业降低输配电成本,就能实现发电的公平调度,保证发电企业的公平竞争,从而实现改革的目的。

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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